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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獲北京戶口後離職,判賠31萬

導讀:非京籍畢業生梁某,通過應聘的學校獲得了北京市戶口,但僅一年後,梁某離職。學校申請仲裁,要求他支付違約金和人才引進費。

10月31日上午,通州法院透露,這起人事爭議案已經審結,法院判處梁某支付學校違約金11萬元,人才引進費20萬元。

圖片來源 / 圖蟲

2015年8月,大學畢業的梁某順利地來到一所學校做物理老師,有了事業編制,獲得了北京市戶口。梁某與學校簽訂了聘用合約,期限自2015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但是,僅一年後,梁某即行離職,另行就業。2016年暑假結束後,9月份開學時,梁某就再未出勤。

學校向北京市通州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梁某支付聘用合約中的違約金(違約賠償金11萬元,人才引進費20萬元)。仲裁委支持了學校的請求,梁某不服仲裁結果,向通州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判賠31萬!

10月31日上午,通州法院透露,這起人事爭議案已經審結,法院判處梁某支付學校違約金11萬元,人才引進費20萬元。

庭審中,梁某說:

他是應屆畢業生,不同於一般從外省市引進的特級和骨乾教師等人才引進,不屬於條款約定的人才引進人員,而且聘用合約約定的11萬元違約金過高,遠遠高於他的在校收入。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雙方關於違約金的約定非常明確而具體,原告理應知曉違約後應承擔的後果,雙方簽訂的聘用合約補充條款內容真實,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應屬合法有效,雙方均應恪守。

為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這樣的判決你怎麽看?

此事也引發網友熱議,對於法院的判決,

有網友表示“沒毛病”,“應該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上弦月更明 :違反了合約規定,該罰,沒毛病!

@工藤新白家的迷妹子 :本來就是嘛,當初簽訂合約肯定有條約啊,不然,北京戶口白給你嘛?

@頭像有了就差個昵稱了 :罰款多少不重要,把戶口遷回原籍就行了

@-1-幸福D萘基乙二胺鹽酸鹽 :應該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也有網友問道,“為什麽非得要戶口呢”?

@她在樹蔭裡:為什麽非得要戶口呢??

此外,還有網友的觀點卻是:

@Lansney :為什麽部門自己不考慮自己的問題,為什麽留不住人,是否給了合適的工資、機會和發展前途?

@功成依舊2015 :應該研究研究,設立臨時戶口,讓可以解決戶口問題的部門約定5年以上的合約期,合約期滿後正式轉入,5年之內戶口標注為臨時,享有本地戶口待遇,如果勞動者一方原因導致合約解除,戶口恢復原籍;部門一方原因解除合約,給人正式落戶,同時減少部門一個落戶指標。

21君

那麽對於上述判決,你又怎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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