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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機構盯上幼兒 家長不能犯糊塗

楊莊 時評作者

自今年2月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以來,教育部連發“減負令”重拳出擊整治校外培訓機構。教育部以及社會關注的“負擔”對象主要是中小學的學生,因此目前市場上部分培訓機構盯上了上小學之前的“幼兒”,課業負擔正在下移。

據媒體報導,部分教育機構雖然不是幼稚園,卻開展著類似幼稚園的業務:早上8點半開始上課,中午在機構內解決午飯,一直到傍晚5點左右才放學。與“全日製幼稚園”相差無幾,不僅把招收的孩子編制成班,還設定了完整的全天課程表。這樣的培訓,說白了就是學前班。

北京某小學一位退休的校長透露,其孫女目前正上幼稚園大班,今年9月上小學。目前,其孫女班上已有很多小夥伴花高價上了培訓機構學前班。一些家長本想讓孩子“按部就班”,但看見別的孩子開始“搶跑”,怕自家孩子輸在起跑線上,也紛紛效仿加入培訓機構學前班。見老校長的孫女沒去學前班,很多家長還認為她在家裡“開小灶”。對此,老校長頗感無奈,因為她退休前已經多年不在教學崗位,“開小灶”還怕“教壞”孩子。

據了解,培訓機構有些所謂從事過幾十年教學的老教師,其實退休前好幾年就已不從事教學工作;此外,有些教師根本沒教過語文、數學等課程,個別老師甚至只是與教學無關的事務性老師,到了培訓機構反而成為學前班的“招牌”。

老校長表示,很多教學比如像漢語拚音這樣的教學,要求老師教的不能有任何差錯,否則再糾偏就要花大工夫。因此,有些在學前班學過漢語拚音的孩子,反而讓小學老師頭疼。而據很多一年級的老師反映,無論孩子是否上過學前班,用不了一個學期,學生們的水準都差不多。

培訓機構在嚴厲整治之下盯上學齡前兒童,家長可不能犯糊塗。要知道,幼稚園、小學、中學、大學的設立,是一個科學的設定體系,它們承載著不同的“使命”。教育部曾印發《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對兒童學習與發展作出詳細規定,列舉了各個年齡段幼兒的學習和發展目標。

例如,指南中要求5-6歲學齡前兒童只需“能通過實物操作或其他方法進行10以內的加減運算”,並沒有標明這個年齡段的孩子須認字,隻說明“在閱讀圖書和生活情境中對文字元號感興趣,知道文字表示一定的意義”。指南還指出,幼兒的學習是以直接經驗為基礎,在遊戲和日常生活中進行的。

由此可見,忽視幼兒學習品質培養、單純追求知識技能學習的做法,是短視且有害的。老校長之所以不讓孫女上學前班,既有退休前的工作經驗和體會,也知曉培訓機構學前班的底細,同時與教育部印發的《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吻合,這無疑值得其他家長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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