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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亞裔案 哈佛稱為多元化“有種族意識的招生”

中新網1月25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導,當地時間23日,哈佛大學和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FFA)分別提交檔案,針對“哈佛招生程式涉嫌歧視亞裔學生的訴案”庭審後雙方所呈的“提議事實”和“建議結論”檔案做辯論,兩方再次為各自論述和證據辯護。

2014年,SFFA控告哈佛在入學招生過程中歧視亞裔申請人。2018年秋天,三周的波士頓聯邦法院庭審成為媒體焦點。此案結果可能決定全美大學的平權措施的命運。

據哈佛大學學生報Crimson報導,SFFA的簡報指哈佛在招生過程參與了違法的“種族平衡”。該組織律師仔細審查哈佛大學相關檔案中提出的259個論點,只有10個正確,另外249個不是不準確、就是不完整或有誤導。

SFFA控告哈佛招生歧視亞裔案將於當地時間2月13日在波士頓聯邦法院舉行審後結辯。(圖片來源:美國《世界日報》記者 唐嘉麗 攝)

SFFA指哈佛大學的錄取程式中,對亞裔申請人的幽默、勇氣等個人評級打低分,造成被錄取的“負面影響”;他們稱,哈佛沒有認真研究種族中立的錄取政策。

但哈佛大學辯稱,“有種族意識的招生政策”,是確保校園多元化的唯一途徑;一些亞裔申請人個人評分較低,是因為推薦人和校友訪調員、而非招生官的意見。他們說,校方已探索非種族意識的招生選擇,但發現那樣不會產生足夠多樣化的學生群體。

雙方還爭論誰有舉證責任。SFFA認為,哈佛有證明自己沒有歧視的舉證責任;哈佛大學認為,原告需證明亞裔申請人受到有意識“種族敵意”和歧視。

當地時間1月23日提交的檔案中,雙方仍然爭論兩方專家提出的入學數據。哈佛方重申反對杜克大學經濟學家Peter Arcidiacono的分析,指其統計模型排除個人評級、運動員、校友子女等因素,“未能對招生程式實際運作進行建模”。

SFFA指,哈佛聘請的克萊加州大學教授David E. Card的分析,沒有充分調查申請人的種族是否會影響其個人得分。

雙方律師將於當地時間2月13日再次出庭做庭審後結案辯論。法官預計將在審後結辯幾個月後做出決定。法律專家預測,無論判決如何,此案最終會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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