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檢查時間表
第1次產檢:
一般是停經6周左右,主要目的是明確是否懷孕和是否是宮內孕。
第2次產檢:
孕12周時進行,做一個黑白超音波和例行產檢查體,排除無腦兒等明顯畸形、確定懷孕的周數以及胚胎是否存活。
第3次產檢:
安排在第16周,抽血化驗、骨盆徑線測量和例行產檢查體,化驗的項目有:(1)血液分析、血型、Rh血型;(2)大小便常規、白帶常規;(3)肝腎功能、血糖;(4)B肝兩對半定量、梅毒篩查、愛滋病篩查;(5)蠶豆病、地中海貧血篩查;(6)凝血功能檢查;(7)唐氏篩查;(8)優生五項;(9)心電圖檢查;(10)婦科檢查。
第4次產檢:
第20周進行,進行例行產檢查體、彩超排畸和安排24周的糖尿病篩查。
第5次產檢:
第24周進行,進行糖尿病篩查。
第6、7、8次產檢:
第28周、30周、32周進行,進行例行產檢查體,32周必要時做一次超音波檢查。
第9、10、11次產檢:
第34周、36周、37周進行,進行例行產檢查體和胎監檢查。
第12次產檢:
第38周進行,進行例行產檢查體、胎監檢查和超音波檢查。
第13、14次產檢:
第39周、40周各產檢一次,內容是例行產檢查體和胎檢檢查。
第41周以後每周產檢2次,滿41周住院待產。
(例行產檢查體內容包括:稱體重、測血壓、量宮高腹圍、檢查胎方位、聽胎心音。)
關於超音波的次數一般認為全妊娠期無高危因素者最好至少接受4~5次超聲檢查。第一次超聲檢查在懷孕40多天,第二次超聲檢查在12周;第三次超聲檢查在20周(彩超排畸);第四、五次超聲檢查在32和38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