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末次月經計算:
末次月經日期的月份加9或減3,為預產期月份數;天數加7,為預產期日。
舉例:最後一次月經是1985年2月1日,月份 2 + 9 ,日期 1 + 7 ,預產期=11月8日(85年)
末次月經是1985年4月15日 ,月份 4 - 3, 日期15+7 ,預產期=1月22日(86年)
(2) 根據胎動日期計算:
如你記不清末次月經日期,可以依據胎動日期來進行推算。一般胎動開始於懷孕後的18-20周。
計算方法為:初產婦是胎動日加20周;經產婦是胎動日加22周。
(3) 根據基礎體溫曲線計算:
將基礎體溫曲線的低溫段的最後一天作為排卵日,從排卵日向後推算264-268天,或加38周。
(4) 根據超音波檢查推算:
醫生做超音波時測得胎頭雙頂間徑、頭臀長度及股骨長度即可估算出胎齡,並推算出預產期(此方法大多作為醫生超音波檢查診斷應用)。
(5) 從孕吐開始的時間推算:
反應孕吐一般出現在懷孕6周末,就是末次月經後42天,由此向後推算至280天即為預產期。
(6) 根據子宮底高度大致估計:
如果末次月經日期記不清,可以按子宮底高度大致估計預產期。
妊娠四月末,子宮高度在肚臍與恥骨上緣當中(恥骨聯合上10厘米);
妊娠五月末,子宮底在臍下2橫指(恥骨上16-17厘米);
妊娠六月末,子宮底平肚臍(恥骨上19-20厘米);
妊娠七月末,子宮底在臍上三橫指(恥骨上22-23厘米);
妊娠八個月末,子宮底的劍突與臍的正中(恥上24-25厘米);
妊娠九月末,子宮底在劍突下2橫指(恥骨上28-30厘米);
妊娠十個月末,子宮底高度又恢復到八個月時的高度,但腹圍比八個月時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