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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分離”改革全面覆蓋12個自貿區 優化營商環境

摘要: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證照分離”,破解“準入不準營”,這將有利於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也是穩就業的有力措施。

本報記者 劉詩萌報導

8月2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12月1日起,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證照分離”改革要加大力度持續推進,對市場主體一視同仁,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推進便利化,並加強公正監管、事中事後監管,寓管理於服務中,並且成熟經驗要及時向全國推開。

會議指出,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證照分離”,破解“準入不準營”,這將有利於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也是穩就業的有力措施。

一般而言,按照既有的政策制度,我國企業進入市場至少要跨過兩道門檻,一是獲得企業的營業執照,二是獲得經營許可證審批,二者也就是常說的“照”與“證”。

近年來,伴隨著我國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大力推進,企業登記注冊的時間大幅縮短,如廣東自貿試驗區已實現1天開辦企業,達到國際先進水準,這意味著企業“拿照”已經極為便利。不過,目前“拿證”的時間還沒有完全跟上,企業經常出現“準入不準營”的問題。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以前的“證照合一”制度在準入和準營的資質上有一定程度的重複,從政府的行政職能角度上來說會降低效率,對企業來說也會增加成本帶來很多不便。

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正是為破解上述問題——它的思路是將經營許可按取消、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製和優化服務4種方式分類改革。需要指出的是,近年國家推進此項改革的力度不斷加大,已經於2018年11月在全國範圍內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而此次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擴大範圍:從12月1日起,在全國自貿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進一步說,中央層面設定的全部52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取消其中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等13項審批,將報關企業注冊登記等8項審批改為備案,對人力資源服務許可等60項審批實行告知承諾製,並對其余審批采取網上辦理等優化服務措施。並且,上述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定期調整並公開。

事實上,近些年來這項改革在自貿試驗區已經持續探索多次。比如,早在2016年,上海自貿區和浦東新區就在全國率先試點“證照分離”改革,形成“浦東樣本”;今年3月,海南則宣布該省將“證照分離”改革事項由106項擴大至130項,並明確要逐步實現全覆蓋。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教授肖鷂飛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採訪時指出,“證照分離”是貿易便利化的一項重要舉措,自貿區追求經營的自由化和進出的自由化,而“證照分離”使出口的生產企業自主權更大,能夠自由地向境外的進出口商進行貿易,在促進生產和貿易兩方面發揮重要的作用。

白明認為,“證照分離”能夠更好地為外商服務,並實現與國際接軌。“自貿試驗區的發照資格更全面、更國際化、也更加標準化,企業只要符合自貿試驗區內的相關資質和規定就可以進入營業。”

“不過發照到底能不能完全取代發證,二者如何對接是今後需要解決的問題。‘證照分離’雖然減少了不必要的重複,但是也容易出現漏項,所以哪些方面是規定部分,哪些方面是自選部分,這些出現的新問題還要慎重決策。”白明強調道。

根據過去改革實踐經驗,“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在自貿試驗區試點成熟後,也將向全國複製推廣,對此國家亦有部署。8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提出,2019年底前在自貿試驗區啟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將中央層面和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改革範圍,2020年下半年在全國推開。

“自貿試驗區的目的和功能就是通過試驗成熟以後向全國推廣,由於在改革試驗的過程中必然會發現很多問題,包括管理、監管和處罰等各個方面,如果這些問題經過完善以後能夠降低相關的監管成本應該就會開始向全國推廣,目前來看難度還是比較大,不過可以先在保稅區內進行試行。”肖鷂飛表示。

白明指出,“證照分離”在自貿試驗區試點成熟後一定會向全國推廣,但不會完全照搬。“證照分離有很多試點,未來借鑒的時候也是要根據地區的自身特點來量身定做,讓制度更接地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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