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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汝一人手,以茶定終身

茶俗是我國民間風俗的一種,它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積澱,也是人們心態的折射,它以茶事活動為中心貫穿於人們的生活中,並且在傳統的基礎上不斷演變,成為人們文化生活的一部分。

茶在傳統婚姻習俗中一直佔有舉足輕重的位置。明代許次紓在《茶流考本》中說:「茶不移本,植必生子。」古人認為茶樹只能從種子萌發成樹,不能移植,故而千百年來各地各民族人民都將「茶」視為「忠貞不渝」的象徵。

茶與婚禮結緣起於何時?從唐太宗貞觀十五年(641年),文成公主入藏時,按本民族的禮節帶去茶開始,至今已有1300多年了。

唐時,飲茶之風甚盛,社會上風俗貴茶,茶葉成為婚姻不可少的禮品。

宋時,由原來女子結婚的嫁妝禮品演變為男子向女子求婚的聘禮。至元明時,「茶禮」幾乎為婚姻的代名詞。女子受聘茶禮稱「吃茶」。

姑娘受人家茶禮便是合乎道德的婚姻。清朝仍保留茶禮的觀念。有「好女不吃兩家茶」之說。

由於茶性不二移,開花時籽尚在,稱為母子見面,表示忠貞不移。如《紅樓夢》書中,王熙鳳送給林黛玉茶後,詼諧地說:「你既吃了我家的茶,怎麼還不做我家的媳婦。」如今,我國許多農村仍把訂婚、結婚稱為「受茶」、「吃茶」,把訂婚的定金稱為「茶金」,把彩禮稱為「茶禮」等。

在婚禮中用茶為禮的風俗 ,也普遍流行於各民族。蒙古族訂婚,說親都要帶茶葉表示愛情珍貴。回族、滿哈薩克族訂婚時,男方給女方的禮品都是茶葉。回族稱定婚為「定茶」,「吃喜茶」,滿族稱「下大茶」。

至於迎親或結婚儀式中用茶,有作禮物時,主要用於新郎、新娘的「交杯茶」、「和合茶」,或向父母尊長敬獻的「謝恩茶」、「認親茶」等儀式。

總之,從古到今,我國的許多地方,在締婚的每一個過程中,往往都離不開茶來作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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