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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評廖英強案:囂張的股市“黑嘴”該如何杜絕?

  新華社上海5月14日電題:億元罰單竟被視為“打廣告” 囂張的股市“黑嘴”該如何杜絕?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潘清、劉慧

  證監會日前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曾長期在上海某電視台知名財經欄目擔任嘉賓主持人的“股評專家”廖英強,因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被沒收違法所得4300餘萬元,並處近8621萬元罰款。

  面對億元罰單,廖英強竟稱“相當於打廣告”,引起市場各方強烈譴責,證監會表示,此舉挑戰法律底線。

  股市緣何“黑嘴”出沒?如何才能杜絕此類違法行為對市場秩序的破壞?

  億元罰單竟被視為“打廣告” 證監會:挑戰法律底線

  證監會日前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廖英強利用其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的影響力,在其微博、部落格上公開評價、推薦股票,在推薦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戶組買入相關股票,並在薦股後的下午或次日集中賣出。

  證監會認為,廖英強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的規定。依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決定對廖英強沒收違法所得4300餘萬元,並處近8621萬元罰款。

  “愛怎麽樣怎麽樣吧,沒必要辯解。”“不缺少繳納罰款的財產。”“相當於打了一點多億的廣告,廖英強的名字算是家喻戶曉。”面對逾1.29億元的巨額罰單,曾在申辯意見中表示“無力承擔罰款、請求從輕處罰”的廖英強,一面表示認罰,一面卻揚言“不差錢”,甚至將行政處罰視為“打廣告”。

  廖英強的囂張態度,引起各方高度關注。證監會發言人表示,已注意到社會輿論對廖英強的回應反應激烈,“敬畏法律、恪守法律、依法合規是各類市場主體參與證券市場的基本底線。任何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破壞市場運行秩序、肆意挑戰法律尊嚴的行為,最終都必將得到應有懲罰,付出沉重代價。”

  防“黑嘴”出沒 監管手段更新

  廖英強並不是第一個被盯上的股市“黑嘴”。2008年,北京首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汪建中就因借推薦股票之機操縱市場,遭證監會罰沒2.5億元。

  巨額罰單為何難擋“黑嘴”出沒?業內人士分析認為,伴隨互聯網、移動互聯技術不斷普及,打著“專家”“老師”“牛散”等旗號的微博、公眾號、股吧、微信群、手機軟體層出不窮,以發布短影片、帖子、群消息等方式,吸引專業能力有限但又渴望抓住投資機會的中小散戶。

  “隱藏在背後的,極有可能是慫恿散戶抬莊,進而操縱股價從中漁利。”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說。

  上交所方面表示,與以往相比,當下的“黑嘴”薦股手段更加隱蔽,規避監管意圖明顯。針對監管形勢變化,上交所已從輿情預警、盤中跟蹤、盤後大數據分析三方面著手,建立了完整的監控分析和線索上報體系。

  多項高科技的介入,極大提高了曝光股市“黑嘴”的效率和準確性:大數據篩查強化輿情監測力度,爬蟲、文本挖掘等人工智能技術解決網絡媒體資訊語義解析難題,文本智能處理、交易行情分析、账戶識別評價等模塊集成對百萬級深度數據進行快速分析。

  在此基礎上,針對股市“黑嘴”的監管保持高壓態勢。近日證監會稽查部門集中部署了2018年專項執法行動第一批案件,集中打擊通過互聯網、自媒體肆意發表證券期貨虛假資訊、充當股市“黑嘴”並從中牟利等嚴重擾亂資本市場資訊傳播秩序的違法行為。

  證監會表示,將持續加強證券期貨資訊傳播和異常交易監控力度,進一步密切加強與廣電、工信、網信部門以及警察機構的執法協作,堅決打擊嚴重擾亂資本市場資訊傳播秩序的各類違法行為。

  完善相關舉措嚴防“黑嘴”作惡

  在資本市場虛假資訊內容繁多、傳播迅速、影響惡劣的背景下,如何防範更多“廖英強式”的“黑嘴”出現?

  在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任遠律師看來,對於通過散布所謂內幕消息甚至虛假資訊達到操縱市場目的的違法者,應在行政處罰的基礎上強化刑事懲戒,對更多試圖以身試法的股市“黑嘴”起到有效的震懾作用。

  在此之前,汪建中已於2011年被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不過專家也坦言,對於股市“黑嘴”操縱市場案件,民事追責有較大難度。任遠分析認為,與以上市公司等為主體的欺詐發行或虛假陳述案件不同,“黑嘴”操縱市場行為主體多為個人,且其提供的資訊與投資者損害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很難論證,投資者很難就此進行索賠。

  業內人士認為,打擊股市“黑嘴”應繼續保持高壓,盡快完善相關法律制度。面對形形色色的所謂牛股推薦,投資者應保持警惕、冷靜分析,堅守基於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價值投資理念,糾正“聽消息”“炒內幕”的不良投資習慣,摒棄“一夜暴富”的盲目投機心態。(完)

責任編輯:孫劍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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