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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造假5宗“最” 哪一個坑你最慘?

又到一年3?15,上市公司同樣需要“打假”!

近年來,監管層對上市公司的“打假”力度逐漸加大。2018年期間,證監會全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310件,同比增長38.39%,罰沒款金額106.41億元,同比增長42.28%,市場禁入50人,同比增長13.64%。

這些被處罰的公司中,哪些造假行為把股民“坑”得最慘、令人印象最深刻呢?讓我們一起來盤點一下。

最大罰款金額:北八道集團操縱市場

2018年3月,廈門北八道集團因涉嫌操縱市場,被證監會罰沒總金額高達55億元,這是證監會行政處罰歷史上金額最高罰款。

領到最高金額的罰單,也說明廈門北八道集團的違法行為的嚴重性。證監會披露,廈門北八道集團涉嫌多账戶、運用杠杆資金巨額操縱包括張家港行、江陰銀行、和勝股份等多隻次新股股票,累計獲利9.45億元人民幣。廈門北八道集團及其實際控制人組建了一個分工明確的操盤團隊,通過多個配資中介籌集資金數十億元,利用300多個股票账戶採用“頻繁對倒成交”、“盤中拉抬股價”、“快速封漲停”等異常交易手法炒作多隻次新股,涉嫌操縱市場。

據披露,在調查過程中,北八道集團高管及相關人員拒不配合調查,財會人員為銷毀證據抓傷證監會稽查人員。如此戲劇化的場面竟然在真實生活中上演,北八道集團確實令人印象深刻。

最“徹底”的造假:金亞科技欺詐上市

2018年6月2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關於啟動對金亞科技強製退市機制答投資者問稱,已正式啟動對金亞科技的強製退市機制,公司股票存在被暫停及終止上市的風險。

證監會調查發現,金亞科技為了達到發行上市條件,通過虛構客戶、虛構業務、偽造合約、虛構回款等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騙取首次公開發行(IPO)核準。其中2008年、2009年1月至6月虛增利潤金額分別達到3736萬元、2287萬元,分別佔當期公開披露利潤的85%、109%。上述行為涉嫌構成欺詐發行股票罪。調查還發現,金亞科技和相關人員還存在偽造金融票證、挪用資金以及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嫌疑。

連上市都是假的,金亞科技堪稱最“徹底”的造假。並且,金亞科技的造假還不非只有這一次。據了解,金亞科技 2013 年大幅虧損,2014年,為了扭轉虧損局面,公司偽造了財務數據,虛增利潤總額8049.55萬元、虛增銀行存款2.18億元、報虛列預付宏山公司 3.1 億元工程款。2015年,證監會對此立案調查。並於2018年3月,對金亞科技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對金亞科技2014年度報告虛假陳述給予60萬元頂格罰款,對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周旭輝合計給予90萬元頂格罰款,對多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罰。

最“痛心疾首”:長生生物疫苗造假

過去一年裡,長生生物疫苗造假案堪稱最令人“痛心疾首”的事件。

2018年10月16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因違法違規生產疫苗,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處罰沒91億元等行政處罰。

長生生物的違法行為危害公眾健康安全,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2019年1月14日,長生生物已經收到了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對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製退市的決定》(深證上[2019]23號),即將走上退市的道路。

並且,長生生物還坑害了一群股民。“假疫苗”事件爆發後,長生生物股價連續收出32個一字跌停,從25元左右跌至3元左右。如今,已被暫停上市的長生生物最新收盤價僅1.51元/股,此前高位買入的投資者損失慘重。

最“蠱惑人心”:“股市黑嘴”廖英強“搶帽子”

2018年,“股市黑嘴”廖英強“搶帽子”事件,也是一個典型案例。

知名財經節目主持人廖英強,利用其主持人的影響力,在其微博、部落格上公開評價、推薦股票,在推薦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戶組買入相關股票,並在薦股後的下午或次日集中賣出。廖英強在違法期間操縱證券账戶多達13個,而違法操縱股票多達39隻,次數達46次,違法獲利共4310.48萬元。2018年5月,證監會決定對廖英強沒收違法所得4300萬元,並處8600萬元罰款,合計1.29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廖英強在被罰後仍一度在其視頻節目發表“打了1億多廣告,算是家喻戶曉了”、“交得起罰款”等言論,引發市場強烈譴責。對此,證監會發言人表示,廖英強利用行政處罰炒作的行為“無底線”,無視資本市場“三公”原則,也無視投資者利益。證監會將持續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理念,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最“得不償失”:證券從業人員炒股虧了還被罰

2018年7月,河北證監局披露了對焦玉淼的行政處罰決定。焦玉淼, 1972年9月出生,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和平東路營業部員工。2012年5月至2016年11月,焦玉淼在營業部任職期間,使用營業部無盤站,操作李某國證券账戶買賣股票,累計買入1192筆,成交金額52,339,648.57元,賣出932筆,成交金額51,531,443.02元,軋差-808205.55元,未發現違法獲利。

焦玉淼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所述的違法行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河北證監局決定:責令焦玉淼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並處以4萬元罰款。

炒股4年虧了80萬,最後再因違法被罰4萬,真的是相當得不償失。證券從業人員不得買賣股票是基本“紅線”,但還是有不少從業人員屢屢去闖這個“紅線”。2018年期間,證監會一共作出從業人員違法違規案件處罰24起。證監會表示,將以一貫的嚴格執法治理行業亂象,督促從業人員切實提高合規意識,保持對法律的敬畏,規範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上遊新聞記者 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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