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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樓市調控是穩預期的重要內容

  樓市調控是穩預期的重要內容

  李一戈

  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對房地產重要不重要?當然重要。但幾乎沒有一項財政貨幣政策是單獨針對房地產制定的。地產界與其關注所謂會不會出現“大水漫灌”(還是別抱幻想了,中央說了要把好貨幣供給總閘門),不如返顧房地產自身。

  說起7月31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對房地產的表述,大家都會注意到這一句,“堅決遏製房價上漲”。對此專家們普遍解讀為,中央已不允許房價上漲了,而不是以過往所說的“過快上漲”。這個理解固然沒什麽錯。況且,實行限價的一二線城市對新開建案早已嚴控,想漲也沒得漲。

  但我們還應該把目光從房價稍稍挪開。說到底,房價只是整個房地產市場的外在表征,統計數據上的房價要控制並不難做到,但真正起作用的,還是它背後的基礎性制度性因素。

  房地產市場裡,與所有家庭都息息相關的,是住房制度。而住房制度的根本性改革,是1998年取消住房實物分配,實行住房商品化。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不少媒體將此與1998年房改相比,稱為新房改或者“第二次房改”。

  有的專家不同意“第二次房改”的說法,認為國發1998年23號檔案都寫到了。比如,有關租購並舉,檔案提出,“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的住房供應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由政府或者部門提供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其他收入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格的商品住房”。最後一句,就是租購並舉的意思。

  檔案是這麽寫的,但如你所知,過去20年,通過租房解決住房問題,更多是市場主體的自發行為,政策層面的引導不夠。援引現在的術語來說,這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因素。建案市場的產品結構問題,主要體現在租賃住房供應不足。

  2016年以來,國家和各地頒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加快發展租賃住房。有些城市甚至明確規定,租賃住房及其土地的供應量要佔新增供應的若乾比例。一批房企也響應倡導,迅速切入長租公寓領域,且以存量改造為主,因此很快形成了有效供應。

  不是事後諸葛,之前我呼籲過多次,要高度重視二手房市場、住房租賃市場。前者,要盡量疏解交易環節的障礙,提高周轉率;後者則是要有意加大供應,改善供應結構。說到底,它們都是整個房地產市場的有機組成部分。

  有朋友會問,國家要求增加租賃住房供應,沒看出對市場有啥影響啊。別急,這才多久啊。目前建案市場的產品結構,是房地產10多年急速發展形成的。住建部5月19日通知,也是從現實出發,要求熱點城市力爭用3-5年時間,公租房、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用地在新增住房用地供應中的比例達到50%以上。到2022年左右,就能看出效果來了。

  增加租賃住房供應,初衷很簡單,解決住房問題,不是非得購買,租房住也是可以的。這話好幾年前曾經有專家講過,被網友罵了。但你得承認,道理沒有錯。

  而租購並舉,或者說可租可買,與“房住不炒”的原則是一致的,沒聽說誰租房住是為了投資。這一輪調控的核心是,住房去投資化,其中包括醞釀在住房持有環節征稅。一批城市實施限購限貸限價限售的去投資化措施,與租購並舉在調控和發展的邏輯上是完全相通的。

  嚴格意義上講,這些限制措施確實是屬於行政乾預的內容。其中也不乏值得完善改進之處。但應可理解。表層意義是,市場之手失靈處需有形之手補位;深層意義是,這些措施是給基礎性制度性重建留出太空。而“堅決遏製房價上漲”只是制度建設在時間表上的外化表征。

  雖然我一直呼籲要堅持房地產調控不放鬆,但我也明白,當前在變化的國內經濟形勢和複雜的國際經濟政治環境下,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有多少人仍然寄托希望,再次讓房地產來扛起帶動經濟增長的重擔,雖然他們內心也深知這對經濟轉型更新並無益處。

  所以,當看到7月31日中央政治局會議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所提出的6點要求,專門辟出一個部分來講房地產時,我放下心來了。毋庸置疑,中央確實是“下決心解決好房地產市場問題”。那些期望“房地產救市”的幻想要落空了。

  政治局會議提出,要做好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工作。在我個人看來,中央針對房地產發出的信號,就是“穩預期”的重要內容。房價不許漲,住房制度在重建,人民群眾心裡就有了底。準備炒作、投資房地產的,還是趁早收心吧。

  此外值得提醒一句的是,房地產的穩預期,也包括房地產市場本身的穩定。也就是說,房地產市場的“大起”不允許,“大落”亦不利——直至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基本建成。這一點,無須展開。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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