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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亞科技欺詐發行面臨強製退市風險 中介將被追責

  21世紀經濟報導 董鵬 成都報導

  證監會稱正在對金亞科技IPO保薦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進行全面調查。

  繼欣泰電氣之後,金亞科技(300028.SZ ,下稱金亞科技)有可能成為A股第二例因欺詐發行股票而被強製退市的案例。

  6月26日晚證監會公告,金亞科技為了達到發行上市條件,通過虛構客戶、虛構業務、偽造合約等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騙取首次公開發行核準。其中,2008年、2009年1至6月虛增利潤金額分別達到3736萬元、2287萬元,佔當期公開披露利潤的85%、109%。

  上述行為涉嫌構成欺詐發行罪,證監會與警察機構會商後,將金亞科技相關人員移送警察機構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深交所今年3月發布的《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製退市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被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構成欺詐發行的上市公司,將被終止上市,同時不得重新恢復上市。

  金亞科技也已進入到了相應流程,6月27日複牌後將交易30個交易日,隨後再次停牌,並由深交所做出是否暫停上市的決定。

  追責中介機構

  2015年5月,借著電子競技概念,金亞科技市值曾經衝至167億元。隨著證監會的一紙立案調查通知,金亞科技開啟為期三年的下跌。

  截至6月26日收盤,當天停牌的金亞科技總市值僅剩下10.8億元,位居滬深兩市倒數第6位。

  市值不斷縮水的背後便是,始終懸而未決的退市風險。

  證監會調查發現,金亞科技和相關人員還存在偽造金融票證、挪用資金以及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等犯罪嫌疑。正是涉嫌犯罪,故決定將金亞科技及相關人員涉嫌欺詐發行等犯罪問題,移送警察機構追究刑事責任。

  “將公司移送警察機構後,會追究上市公司和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這適用於刑法的第160條,即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國華6月26日介紹稱。

  這是否意味著,保薦券商等中介機構也將面臨追責?

  “是否追責需要等待進一步的調查結果,並由證監會或法院等部門作出認定。如果證券承銷商和中介服務機構有證據證明無過錯的,應予免責。”劉國華表示。

  對此,證監會26日晚間回應稱,目前,我會正在對金亞科技IPO保薦“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進行全面調查。初步查明,保薦機構聯合證券、審計機構廣東大華德律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機構天銀律師事務所涉嫌出具含有虛假內容的證明檔案,我會將依法嚴肅處理。”

  投資者索賠未果

  對於上市公司的財務數據,並非沒有引起過外界懷疑。

  “早在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時,就有人質疑其海外業務收入情況。”成都一位曾“踩雷”金亞科技的投資者6月26日介紹稱,但當時A股處於牛市階段,金亞科技更是漲勢如虹,細節問題也就沒有過多關注。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亦參加這場股東大會,現場周旭輝更是喊出了“對標樂視”的口號,彼時他也不會想到如今樂視這般的結局。

  “選股票,就要找老闆能折騰的上市公司。”彼時股東會上,一位來自天津的資深投資者曾表示,不用擔心電子行業的估值過高的問題,天空才是它的極限。

  隨後不久,金亞科技被立案調查、暴跌、停牌,這位天津投資者的結果已不得而知,但金亞科技卻因財務造假,面臨著切切實實的索賠。

  2017年11月至今,金亞科技先後八次發布“收到法院傳票”公告。如6月29日,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將再次一審開庭,70名自然人要求金亞科技、周旭輝賠償股票投資相關損失合計5918萬元。

  這只是其中金額較大的一筆,其他單筆要求賠償金額在幾百萬元至數千萬元之間不等,該案代理律師估算整體索賠金額在2億元左右。

  前期參與金亞科技投資者索賠案的劉國華表示,一審原告勝訴,但判決賠償的比例很低,僅有投資者要求賠償金額的12%左右。

  而金亞科技則提出上訴,理由包括“公司認為一審法院在扣除系統風險比例時,單純選取創業板指數的跌幅作為對比不恰當,對公司不公”、“金亞科技在全部創業板個股中,跌幅不算多”等。

  目前,劉國華所代理的投資者尚未獲得任何賠償,“金亞科技現在的情況,可能也沒有全額賠償的能力。”

  而金亞科技實控人周旭輝2017年11月已被證監會處於90萬元的頂格罰款,以及終身市場禁入的處罰。

  但截至4月2日,周旭輝累計質押金亞科技9202萬股,佔其持股總數的95.6%。而在早之前,周旭輝的另一家關聯公司*ST巴士(002188.SZ)的1989萬股股份,也已被周旭輝悉數質押。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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