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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幣眾生相:有刺激有執著 還有傳銷

  炒幣眾生相:有刺激 有執著 還有傳銷    

  本報記者 李致鴻、黃斌、李玉敏 北京報導

  導讀

  “2017年5月,我參加了一個數字貨幣的眾籌;當時眾籌價格1元/個,買了10萬。”大慶說,“3月11日,這個幣上了我們的交易所,最高價格達到333美元/個,對應的人民幣價值超過1.8億元。最近交易所網站暫時下線了,下線的時候,那個幣3美元一個。”

  “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別人看不穿。”面對質疑,不少幣圈人士用這句話懟了回來。

  當一夜暴富的神話充斥網絡,激起了普羅大眾對財富的追求之心,似乎捷徑就在眼前,機會不容錯失。然而,風險和泡沫如影隨行,一些人追求刺激,一些人高談信仰,一些人拚命鼓吹,還有一些人似乎已經陷入傳銷陷阱。

  故事沒有結束,但夢終究會醒。

  後半夜體驗身價過1.8億元

  炒幣的人群形形色色,包羅萬象。大慶是一名典型IT男,就讀於理工科院校,畢業後在互聯網公司從事程式員工作,之後出來創業。

  “2011年就聽說過比特幣,但那時候正在創業,開發一項企業項目管理軟體,沒時間去研究。”他表示,由於彼時他缺乏項目管理經驗,加上合夥人中途退出,“那個項目管理軟體的創業項目失敗了”;此後,他到北京,與還在開留學谘詢公司的李笑來共事,並在李笑來的影響下,開始投資數字貨幣。

  初次“炒幣”,他沒有碰比特幣,而是投向了價格便宜得多的瑞波幣,“開始時隻拿了5000塊人民幣試試,7分買入,3毛賣出。”

  在數字貨幣上投入更多,則是在2015年。當年,大慶拿出工作數年積累下來的18萬元積蓄,購買了100個比特幣。如果他能堅持持有這些比特幣,到了2017年的高點時,對應的價值能達到200萬美元。

  但他沒有。

  “在比特幣交易平台OKCoin上做比特幣期貨。”他說,在做期貨炒幣的過程中,其一度賺取了超過50個比特幣的價值,但此後又陸續賠了100多個比特幣, “有一次,爆倉了30個比特幣,是比特幣交易平台Bitfinex被黑的時候。”

  2016年8月,彼時全球最大也號稱最安全的比特幣交易平台Bitfinex後台被黑,價值超過6000萬美元的比特幣被盜。

  在已經爆出的傳奇炒家故事面前,大慶的故事都頗平淡;但無論如何,他還是體驗了一把“身價過億”的感覺。

  2017年,隨著比特幣價格一路高漲,區塊鏈概念備受關注,大慶加入了一家創業公司——市場上數千家數字貨幣交易所之一。

  “2017年5月,我參加了一個數字貨幣的眾籌;當時眾籌價格1元/個,買了10萬。”大慶說,“3月11日,這個幣上了我們的交易所,最高價格達到333美元/個,對應的人民幣價值超過1.8億元。”

  翌日,他在朋友圈裡發了張價格高點截圖;但他很清楚,那不過一場虛幻,“雖然沒有鎖定期,但價格那麽高,流動性很差,根本出不了手;都是浮雲,但身價過億了一把,也挺好玩兒的。”

  “最近交易所網站暫時下線了,下線的時候,那個幣3美元一個。”大慶表示,現在的主要精力放在公司的工作上,“區塊鏈是值得追求的事業,我依然是比特幣的信徒,未來也會繼續對創新的區塊鏈技術保持關注。”

  “我不是炒幣,是囤幣”

  事實上,在炒幣的人群中,不少90後標榜自己是“比特幣信仰者”。來自江西的朱東亮正是其中之一,他對比特幣的了解始於2012年,“我是金融專業畢業的,經濟學理論中有一個學派叫奧地利經濟學派,崇尚的是自由市場。我特別信奉這個學派的觀點,而比特幣正是奧地利經濟學派自由市場的理論在貨幣發行方面的運用。”

  根據朱東亮回憶,他首次投資比特幣是在2013年,“當時,我還是一名在校大學生,將母親給我的1萬元全部用來購買了比特幣。2014年,畢業後的朱東亮隻身來到北京闖蕩,在一家互聯網金融公司從事運營工作,“我會從每個月的工資中拿出一部分購買比特幣,長期這樣操作。”

  對於網絡上充斥著的各種暴富神話,朱東亮始終不願透露自己的身家。不過,朱東亮表示,2017年,自己投資的比特幣現金(BCH)從本金不足10萬元翻了幾十倍。“我認為BCH(比特幣現金)才是真正的比特幣。比特幣的問題是區塊太小,長期被一個研發團隊所把控,不能擴容,手續費也高。”

  至於出貨的時間,朱東亮強調,作為一名虔誠的比特幣信仰者,“我不是炒幣,而是囤幣的人。除非在感覺市場風險巨大時才會考慮賣出,否則將會一直持有。”如果暴跌到血本無歸,你還會這樣認為嗎?面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的追問,朱東亮點點頭,“即使回到原點,一切歸零我也相信它。”

  在朱東亮的邏輯中,貨幣的支撐是共識。“虛擬貨幣本質是一場自由的實驗,能否成功尚未可知,但是影響越來越大,會滲透到方方面面。沒有人能消滅它,除非把電拔了、網斷了。”

  不過,朱東亮坦言,“現在圈子這個太浮躁,各種人和各種消息真假難辨,魚龍混雜。”他以首次幣發行(ICO)為例,“普通投資者不要碰觸ICO項目,尤其是一些靠大佬月台大規模圈錢的項目。投資ICO項目,看懂白皮書十分重要,如果項目存在問題,白皮書一定會露出破綻。我自己最為看重的是ICO項目的背景和落地情況。”

  或許是因為所謂的信仰,或許是出於利益的考量。目前,朱東亮已經從原公司離職,在北京北五環邊上的一處眾創太空中開始了自己的創業之路。根據他的構想,剛成立的新公司業務主要有三方面,比特幣挖礦、區塊鏈媒體和後續的投資業務。

  警惕比特幣傳銷

  與90後相比,熱鬧的地方總有“中國大媽”的身影。“不拋、堅決不拋,我挖礦賺的錢將來給兒女買房、買車。”王豔,這位來自北方小城的大媽談及虛擬貨幣熱情頗高。“與我關係不錯的幾個姊妹都在挖礦,虛擬貨幣已被世界公認,即將在中國爆發。”

  王豔每天都要按時按點地在手機軟體上挖礦。不過,從她的介紹看,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對其所持虛擬貨幣的性質產生了疑問。“我是被之前代理保健品的姊妹帶進圈子,公司注冊和交易大盤都在國外。”

  從王豔展示的微信群內容看,群內充斥著各種虛擬貨幣“圓財夢”等表述,對創始人的背景大加包裝,注冊和推薦等都有相應獎勵,甚至可以用這種虛擬貨幣在國外兌換實物。“我一直瞞著子女追加資金,因為他們不相信。比特幣漲得這麽快,可惜我的資金太少,子女又不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在全民炒幣的背景下,利用比特幣傳銷的行為不可不防,而傳銷嫁接虛擬貨幣的形式已有興起跡象。對此,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新法律師團隊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指出,從實際情況看,其運營模式基本可總結為一是需繳納一定的入門費或購買一定產品如“礦機”,在投資者繳費或購買產品後才具有購買比特幣的資格;二是通過分層分級的形式要求已入門投資者繼續發展其他人進行投資,根據其發展的下線人數及收取的入門費多少來作為返利依據,以新投資者資金支付老投資者的利益,營造出賺錢的假象。

  例如,以(2016)粵19刑初64號判決為例。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13年下半年,氪能集團宣傳投資該集團挖礦機,可以獲得高額比特幣回報。2014年2月,被告人吳青青認識許某,被發展為許某下線並借得4台挖礦機,之後被告人發展下線王某富和錢某,王某富和錢某繼續發展下線,人數達32人,投資金額42020743.68元。期間,吳青青以氪能集團大陸市場總監身份,多次組織、出席氪能集團市場推廣會、組織會員旅遊。2014年底,比特幣大幅下跌,吳青青通過微信等方式宣稱氪能集團網站調整,很快恢復,並鼓動投資者趁低買入。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青青夥同他人組織、長官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長官傳銷罪。

  對於目前的炒幣浪潮,北京嘉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蔣艾莉提醒,從技術安全性來看,虛擬貨幣、數字代幣其實是區塊鏈技術的具體應用場景,這種技術應用本身不成熟,不能完全保證用戶安全。

  蔣艾莉續稱,從法律層面看,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不認同虛擬貨幣和數字代幣的貨幣屬性。此外,《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提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編輯:閆沁波)

責任編輯:李堅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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