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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市虛報整改完成 32噸危廢長期無人監管

中新網12月8日電 據生態環境部微信公眾號消息,2018年11月9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四川省西昌市一危險廢物非法回收點現場檢查時發現,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交辦問題整改不嚴不實,在未完成整改任務的情況下,謊報整改完成。

資料圖:生態環境部。 中新社記者 賈天勇 攝

基本情況

2017年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進駐期間,督察組受理並向四川省轉辦一件群眾舉報案件,反映西昌市馬道大山坡廢舊回收市場一危險廢物回收點違規回收廢舊電池電瓶,存在環境風險。

四川省將此件交由涼山州西昌市辦理。2017年9月,西昌市政府上報已辦結此案,2017年11月,西昌市政府上報此項問題已完成整改。

但2018年6月,生態環境部組織現場檢查發現,回收點仍有廢舊鉛酸蓄電池庫存,要求立即依法轉移處置;2018年8月,四川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時,要求立即取締非法回收點,依法規範處置非法收貯的廢舊鉛酸蓄電池。但直至此次“回頭看”時,當地仍未整改到位。

存在問題

西昌市馬道大山坡廢舊回收市場危險廢物非法回收點由甘洛縣天益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於2016年9月設立,在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展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業務,一直持續到2017年5月。期間共回收廢舊鉛酸蓄電池151噸,其中119噸非法轉運處置,剩餘32噸至今仍在回收點非法堆存。

謊報完成整改。在接到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督察組轉辦件後,西昌市沒有認真辦理,整改工作敷衍應付。現場檢查發現,在轉辦14個月後,該非法回收點仍使用原有簡易彩鋼板棚貯存廢舊鉛酸蓄電池,無廢水收集設施和排氣系統,危廢警示標誌不規範,不具備貯存廢舊鉛酸蓄電池條件。在這種情況下,西昌市政府卻於2017年11月向涼山州政府上報已完成整改,涼山州政府未經核實,於同日向四川省政府上報已完成整改。

危廢無人監督。西昌市政府及市環保局、市商務投資局僅對甘洛縣天益再生資源有限公司非法轉運危險廢物的行為進行了查處,但該公司非法收集和超期貯存危廢的行為則一直未被處理,非法貯存的32噸危險廢物長達19個月一直無人過問,無人監管,環境風險突出。

漠視整改要求。在轉辦問題一直整改不到位,國家及省有關部門多次開展督察檢查指出問題的情況下,涼山州及西昌市黨委、政府對此不以為然,既未要求有關部門和部門切實整改到位;更未按照四川省整改方案要求,對履職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問題整改不力的部門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

原因分析

西昌市落實整改主體責任不力,並謊報整改完成,導致群眾舉報問題長期未能解決;西昌市環保局、商務投資局未依法查處企業非法收集、貯存危險廢物行為,監管失職。

涼山州對西昌市整改情況審核把關不嚴,未經核實,即向上級轉報虛假整改情況。

督察組將進一步核實情況,並要求四川省有關方面依法依規查處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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