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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農喝止小偷被刺死案開庭:被告人當庭不認可故意殺人罪名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周蔚 李東)2017年7月23日早,在大集上擺攤的48歲瓜農崔靖祥,因喝止了正在集市上企圖行竊的小偷,遭到多人圍毆,被刀刺中,崔靖祥受傷後堅持著爬出20多米,最終還是倒在了自己的瓜車旁。

今天(4月9日)上午,該案六名被告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和窩藏罪在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經警察機構初查,確定涉案犯罪嫌疑人為六名男子,案發後乘坐一輛懸掛仿冒品照的黑色邁騰汽車逃跑。專案組以涉案車輛為突破口,成功鎖定了六名犯罪嫌疑人身份,將六名犯罪嫌疑人全部上網追逃,篩查比對資訊,初步確定了犯罪嫌疑人可能的逃跑路線和藏匿地點。據此,專案組兵分多路,分赴北京、保定、承德、鄭州、開封、平頂山、駐馬店、西安等地追捕。

7月24日,犯罪嫌疑人張某(男,36歲,河北省定興縣人)、耿某(男,34歲,河北省定興縣人)、張某(男,44歲,河南上蔡縣人)分別在河北定興縣、河南上蔡縣落網。7月25日,犯罪嫌疑人孫某(男,37歲,承德市灤平縣人)在承德落網;7月26日下午3時許,在北京警方的配合下,犯罪嫌疑人張某(男,35歲,河北省定興縣人)成功落網。

辦案民警又從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1歲,河南杞縣人)的社會關係入手,結合其可能出逃方向,相繼轉戰開封、平頂山、西安和鄭州,行程2000公里,最終於7月27日在河南鄭州將其成功抓獲。經就地突審,犯罪嫌疑人王某對夥同其他五名犯罪嫌疑人圍攻毆打受害人崔某,並持刀行凶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開庭後,被告人王某對檢方指控的事實表示認可,但對故意殺人的罪名不認可,稱自己只是故意傷害,當時自己只是去市場偷項鏈,踩到崔某的腳,發生口角,自己打了崔某一巴掌。“後來崔某拿起馬扎打我,打鬥中,我拿刀刺了崔某。”王某說。

王某在庭上稱,刀是市場上買的水果刀,當時裝在衣兜裡,自己也不知道什麽時候就刺了出去。看到崔某倒地後,自己和同伴幾個人就開車離開了。在車上時,還和同伴互相問“怎麽就刺著人了?”

被告人張某武庭上並不承認故意殺人,隻承認故意傷害。他說,當時就是想偷項鏈,四人負責掩護一人在外圍開車,當時自己也去了,但是空手去的並沒帶工具,也沒有打到崔某。後來,張某武看到崔某流血了,嚇得就跑掉了。後來,張某武在當地派出所自首,並將王某的資訊給了警方。

被害人家屬作為刑事附帶民事的原告,表示希望嚴懲凶手,希望判決被告人王某死刑立即執行。並提出喪葬費、經濟賠償金、精神撫慰賠償金、撫養費等共計三百多萬,其中精神損害賠償三百萬元。

當六名被告人被帶上法庭時,崔靖祥的妻子有些激動,眼眶紅了。

其他三名被告人也均認為自己的行為是故意傷害,而不是故意殺人。

庭上,公訴人出示了被害人楊女士在警察機構的話供述,其供稱案發當日,她和女兒一起去大集買東西,在一個鞋攤前買鞋時發現一個男子一直往自己的包裡看,另一男子還幫自己拿塑膠袋裝鞋,覺得可疑,於是就沒有買鞋,打算趕快離開。這時一個男性口音說了句“有小偷”,她才注意到自己的項鏈被剪斷了,但是沒有掉。因為女兒害怕,於是他帶著女兒趕快走了。

庭上,檢方還出示了其他四名目擊者的證言。並當庭播放了案發現場的監控影片。

上午十一點五十分,本案暫時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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