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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房屋租賃市場 房租上漲如何治?

又到了續租換租的季節。據《北京晚報》報導,相比於個人房東的直租房,租客們發現,機構化的長租公寓的租金提價幅度更高,一套一居室的漲價幅度最高竟能達到29%。專家指出,資本扎堆進駐的長租公寓市場需要抑製盲目漲價衝動,防範租金過高降低了租客租房的品質。

連日來,多地房租飆升已激起輿論漣漪。無論直租房還是長租公寓,租金上漲都不是心血來潮,而是演繹出一種可以把握的邏輯。在“遏製房價上漲”的時代背景中,有些人看到了租房市場蘊藏的巨大商機,於是乾脆在租房上做文章,客觀上也推動了房租上漲。此外,城市限購越來越普遍化,導致一些人只能通過租房解決居住問題,也是一個不可忽略的因素。

一些地方的房租非理性上漲,乃至處於失控狀態,與中介是否有關?媒體報導的一個案例頗為典型:一名房東透露,自家房子要出租,120平方米的三居,心理預期7500元,來了兩家中介,一家報價8500元給11個月,另一家加價到9000元,幾輪過後租金漲到了每月10800元,給11個月……在這番“惡性”炒作下,最終的受害者顯然是租客。中介無利不起早,哄抬房租不可能做賠本生意,而整個租房市場陷入發燒狀態,“利益鏈”末端的租客只能吞咽高房租苦果。

現在少數中介行為不端,行走在違法犯罪邊緣,造成很惡劣的影響。據報導,武昌警方調查發現,一夥黑中介以“糾紛”滋事為職業,蓄意坑害租客、欺詐房東,非法營業額高達3000餘萬元,“純利潤”超過1000萬元。法院一審判決該團夥為黑社會性質組織,這是全國首例判決黑中介團夥犯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黑中介只是導致租房市場不規範的重要元素,但不是唯一元素。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案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房屋租賃合約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準。”一些房東或中介大幅度提升房租,往往在租期即將到來之際,租客面臨“要麽忍、要麽滾”的尷尬。租客往往無力博弈,不得不“挨宰”。

不正常的房租變化,看似只是房租問題,背後卻是租房問題,而解決租房問題不能僅僅盯著租金。大力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已是上下達成的價值共識。一項研究表明,流動人口是我國特別是特大城市中最大的住房困難群體。2016年,中國流動人口的整體規模大概是2.4億,這些人主要集中在特大城市。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勢在必行。

結合自身情況,參照發達國家經驗,不難發現,唯有讓民眾願意租房,並享受到租房尊嚴,租房市場才能興旺。在德國,五成以上居民長年租房居住,究其原因,租客利益可得到充分保護——租金受到政府嚴格管制,房東不得隨意撕毀合約。去年5月,我國首部專門針對住房租賃和銷售的法規——《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問世,對“房主欺客”、“黑中介”、“二房東”等行為均提出規範和約束。保護租客的合法權益已是公眾呼聲,也彰顯了立法精神。

除了規範租房市場,加大租賃住房供應也不可或缺。我國租賃市場以個人分散租賃形式為主,統計顯示,美國由機構持有或管理房源佔比30%,日本高達83%,而我國不到5%。無論制度設計怎麽變革,落點都應該是實現共贏,在精準監管中釋放市場活力,在依法規範中保護民眾權益。

“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特別是長期租賃,保護租賃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支持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這是中央明確提出的要求。以此為契機,只要寫好住房租賃這篇大文章,不僅可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保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更能讓包括租客在內的民眾更有安全感和歸屬感,並對提升城市發展潛力大有裨益。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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