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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日本是怎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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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時間6月7日發布的QS 2019世界大學排名中,有5所日本高校躋身世界大學TOP100,且均為國立大學。

其中,東京大學排名上升至第23名,比去年提升5名,取得了該校10年來歷史最高排名;京都大學則排在第35名,比去年上升1名。

本文希望通過梳理日本國立大學改革的政策與規劃,簡要窺探下日本在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方面的努力。

東京大學(來源:https://www.u-tokyo.ac.jp/stu03/e01_26_j.h

從資金來源和運營主體上看,日本高校主要包括國立大學、公立大學和私立大學3類。

我們常常聽說的日本名校,如東京大學、京都大學,就屬於國立大學

儘管國立大學僅佔日本大學的11%,但由於有政府的資金與政策支持,其實力普遍處於上遊。

自從上世紀日本“泡沫經濟”以來,日本面臨著出生率低下、財政收入減少等困局,不少大學都不得不應對生源危機,努力籌措經費,提高自身競爭力。

在這種嚴峻形勢下,日本政府銳意進行國立大學改革,希望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大學”

01

改革內容

日本國立大學改革主要分為國立大學法人化改革國立大學結構改革兩個部分,後者以前者作為制度上的基礎

其中,國立大學法人化的實質是將日本的國立大學從原國家行政組織中剝離,並賦予大學獨立的法人資格,以提高國立大學的辦學自主性。

1997年,日本政府內閣初次提出國立大學法人化改革的方針,2004年4月,文部科學省正式開始國立大學法人化改革,設立了86所國立大學法人機構和4所大學共同利用法人機構(維護大型研究設施、收集保存學術資料、提供學術交流場所的機構,可由全國各大學共同使用——編者注),基本形成“一法人一大學”的格局。

國立大學結構改革則始於2001年,當時文部科學省發布了《大學(國立大學)結構改革方針》,從大學重組改編引入企業管理制度第三方評價等3個方面為之後的國立大學結構改革定下了基調。

2008年,日本政府通過了作為整體改革大綱的《教育振興基本計劃》,將國立大學改革的推進時間表劃分為3個時期

第一期為2008年~2012年,被定義為“初始期”;

第二期為2013年~2017年,提出要適應社會發展趨勢,不斷進行改革;

第三期從今年開始,目的是將國立大學改造為富有可持續競爭力、能夠產生高附加值的大學。

在第二期伊始的2013年,日本文部科學省針對新的國內外形勢,制定了《國立大學改革計劃》,從法人化改革與結構改革人事改革與管理制度改革大學優勢確立與國際化等多個層面論述了第二期的改革任務與目標。

讓我們回顧一下,日本是如何改革國立大學,提升整體層次的。

東京大學醫學院(來源:http://square.umin.ac.jp/ped/)

02

發揮大學獨自特色

2013~2014年,日本各國立大學在和文部科學省溝通討論的基礎上,依據科研水準教育成果產學結合等指標,重新評估自身優勢與特色(ミッションの再定義),制定未來發展計劃。

受此政策影響,不少日本國立大學在“推進國際化”、“適應社會需求”等改組方針的指導下,利用數據治理等手段,紛紛調整了本科院系類別與招生規模,力求凸顯出自身學科優勢與教育特色。

值得注意的是,在調整中,人文社會科學專業招生規模與院系數量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而理工科招生規模不斷增加,新增了不少與能源、人工智能等時下社會熱點密切聯繫的交叉專業和課程。

我們可以從中看出學科的實用性與科研效率,比以往更受重視

03

擴充大學經費來源

國立大學法人化改革的初衷之一是,在政府財政經費不足的情況下,日本希望能讓大學多元化籌措經費

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2016年,政府修改了稅收制度,減免了國立大學法人的捐贈金所得稅。

2017年,日本修改了國立大學法人法,允許大學將土地租借給第三方,以促進產學結合,或將捐贈款投資於金融產品中,以賺取利潤。

同時,為了彌補大學財政上的不足,政府會每年都會為國立大學法人發放“運營費交付金”(日語意為補助金)與“機能強化促進費”,總額在2017年分別高達1925億日元和45億日元,佔國立大學法人收入的43.4%。

為了鼓勵大學在多樣化領域進行教學研究,增強建設的方向性,發揮優勢,政府將國立大學分為3種類型(地域貢獻型、全國教育研究型和世界卓越教育研究型),加以不同程度的重點支援,並從“運營費交付金”中調劑出一部分資金(約100億日元),按照大學提交的戰略計劃與過去績效表現進行再分配

2017年,日本政府發放的“運營費交付金”如下圖所示,其中獲得交付金最高的10所大學就領到了總金額的41.8%,可見不同大學間的收入差距已經比較大。

2017年運營費交付金一覽(圖片來源:http://eic.obunsha.co.jp/resour

04

賦予大學校長更多自主權

在法人化改革之前,國立大學屬於文部科學省直轄機構,其管理人員的任命與部門、專業的設定均受政府管理。

而在法人化改革之後,日本各國立大學成立了負責大學與企業經營合作的經營協定會,及負責教育研究審議的教育研究評議會,這些機構均由大學校長負責統領,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企業式管理體制

在人事改革方面,改革鼓勵大學引入基於績效考核的年薪製,簡化冗雜的辦事手續,增強人員流動性。

這種體制有助於推進機構的重組改革、大學特色的建構以及產學結合,但也不可避免地和各院系教授的意見與利益發生衝突。

所以,不少大學還是實行年薪製與終身製雙軌並行的制度。

05

推動高校國際化

日本文部科學省設立了多個國際大學合作項目,其中之一名叫“超級全球大學創設支援事業”。

這一項目啟動於2014年,旨在對日本國內有衝擊世界前100名潛力的13所“TOP大學”與具備國際化試驗條件的24所“國際化牽引型大學”進行徹底的教育改革與國際化改革,以提高這些大學的教育通用性與國際競爭力。

項目年預算額高達63億日元,具體的措施包括:增設外語教學課程與外語授課課程引入4學期製實行國內外聯合培養加強校長主導的管理體制等。

2018年2月,項目委員會對效果進行了評估,給予築波大學、名古屋大學等6所大學最高評價,以鼓勵這些高校在國際化事業上實現長足進步。

06

設立“指定國立大學法人”

目標“世界一流大學”

2016年,日本文部科學省開始評選能“展開和世界最高水準相當的教育研究活動”的國立大學法人,將其作為“指定國立大學法人”。

評選標準包含了科研能力、社會合作、國際競爭力等層面,同時,文部科學省也說明,會定期重新評估“指定國立大學法人”的資質,以便進行動態競爭

“指定國立大學法人”被視為日本國立大學改革的推進者以及世界一流大學的競爭者,將在資金、科研、政策優惠等方面得到更多的支持。

初次入選的“指定國立大學法人”有東京大學、京都大學、東北大學等3所高校,今年,又追加了東京工業大學、名古屋大學2所高校

同時,為了提升大學的國際競爭力,文部科學省開始討論讓一個國立大學法人對應多所擁有不同特色的大學、即所謂的“傘方式”(アンブレラ方式)的可行性。

這一模式的實質是通過多校的統一管理,達成節約經費和優勢互補的目的。

今年4月,名古屋大學和岐阜大學已就法人合並議題開始了協商,可被看作“傘方式”的初步嘗試。

名古屋大學文學部(來源:http://www.lit.nagoya-u.ac.jp/~lingua/

07

小結

從政府直接管理大學的模式向大學作為獨立法人實現自我管理的模式轉型,是全球大學改革的普遍潮流。

內地大學的“去行政化”、增強自主性、引入動態競爭機制也反覆被不少學者提起。

在我國高等教育“雙一流”建設的大背景下,我們或許可以參考一些國外建設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審慎而大膽地推進高等教育改革。

本期作者

方略研究院北京研究分站 鄭湘

一讀EDU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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