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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男子550萬買豪車,開兩年後竟然賺了1650萬!

花550萬去買一輛車,普通老百姓只能豎起大拇指說倆字:“有錢”!有車族都知道正常情況下甭管花多少錢,開上半年的車準折價。然而,貴州有一位楊姓車主購買了550萬豪車,開了兩年後竟又賺了1650萬!真的?哈哈,只能說,貧窮限制了我們的想象力......

圖片來自網絡

不過天上沒有自己掉餡餅的事兒,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楊某兩年前在新貴興進口某4S店花550萬元購買了一輛豪車,開了一段時間後,不是這壞就是那壞,頻繁出現故障。因此楊某多次找4s店,4S店總是找各種理由搪塞,始終無法徹底解決問題。直到有一次去保養,意外得知他這輛新車竟然大修過!楊某一氣之下將4S店告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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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院調查得知,新貴興4S店賣給楊某的車運抵到店當天,該公司在移交檢查時發現車左前門有漆面損傷,便進行了拋光打蠟清除了損傷,之後車右後遮陽窗簾出現異響,新貴興4S店又更換了遮陽窗簾總成,這兩次記載都記錄於維修記錄中。

17年10月16日,貴州省高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新貴興4S店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構成消費欺詐,撤銷買賣合約,責令其以車款三倍的金額給予楊某賠償總計:16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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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楊某開了兩年的車,竟然在一審判決後倒賺了1650萬。由於4S店的欺詐行為,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院判處交易金額三倍的賠償,4S店只能為自己的行為照價買單。

此類事件近幾年頻繁的出現,很多消費者用辛辛苦苦攢到的積蓄從4S店提到的“新車”,使用時卻故障頻發,不少消費者上門維權時,商家將故障推脫給“車型通病”,提出讓消費者跳過經銷商,直接向廠家維權。消費者面對這種踢皮球似的維權過程也只能吃啞巴虧。說到底,一方面是由於我們自己維權意識不夠,讓商家鑽了空子。另一方面,長時間的維權周期和監管部門的必要流程也讓很多消費者變得有心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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