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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被滴滴司機毆打入院 律師:判了幾萬沒拿一分

  回訪涉滴滴案親歷者②丨武漢乘客被滴滴司機毆打案:“判了幾萬沒拿到一分”

  9月5日,由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組成的檢查組進駐滴滴。此前8月24日,浙江樂清發生滴滴順風車女乘客遇害事件。

  記者注意到,媒體雖屢有報導滴滴司機傷害乘客,但裁判文書網檢索,卻少有受害者起訴,並要求平台承擔責任。

  與此同時,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和其母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為當事人檢索發現,企業所涉糾紛遍及交通運輸、價格爭議、企業和司機勞動關係等多方面。

  樂清事件將走向怎樣的結果?事件暴露了哪些問題?滴滴此前涉及的案件,又是怎樣的結局?

  日前,記者回訪了多起涉及滴滴案的當事人、律師。這些案件時間跨度超過兩年,地點分布於北京、湖北武漢、河南鄭州、江西贛州等地,案由涉及乘客死亡、乘客受傷、乘客起訴加價等。

資料圖,據網絡資料圖,據網絡

  2017年7月23日,湖北武漢,乘客徐某遭滴滴司機毆打入院。事發後,徐某與滴滴溝通維權無果,向法院起訴傷人司機段斌要求賠償,同時提出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也應承擔民事責任。

  12月6日,武漢蔡甸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段斌應承擔80%賠償責任,對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的賠償責任要求,不予支持。

  判決書顯示,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律師答辯稱,路線客運和網約車經營不是其經營範圍。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範圍有路線客運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客運,與用戶簽訂服務協定,向稅務部門納稅並向乘客出具客運服務發票,因此,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是滴滴出行軟體的運營主體和責任主體。

  日前,徐某代理律師李中(應被訪者要求化名)表示,案件仍在執行,但被告司機下落不明。

  封面新聞:警方沒有介入處理嗎?

  李中(化名):因法醫鑒定是輕微傷,不構成輕傷,所以警察機構沒追究對方刑事責任。我們只能通過民事訴訟申請賠償。我們做傷殘鑒定,構成十級傷殘,腰椎骨折了,其實傷得挺嚴重。當時也跟公關機構討論了,但他們說民事鑒定和刑事有區別。

  封面新聞:滴滴是如何介入的?

  李中:當事人報了警,醫療費都是自己墊付的。她跟滴滴公司聯繫,希望配合處理,但滴滴說沒過錯。當事人希望通過滴滴把這件事處理了,也希望滴滴拿一筆錢治療,但滴滴沒有拿出態度,才導致了訴訟。

  封面新聞:起訴的司機和滴滴公司嗎?

  李中:作為律師判斷,滴滴在監管上是有責任的,司機和滴滴雙方都有責任,滴滴承擔連帶責任。我覺得,這個損害後果不是由司機一人原因造成的,是雙方原因造成的。當一個損害後果由兩個行為造成時,我覺得應該可以承擔連帶責任。

  封面新聞:敗訴是因為主體資格問題?為何隻起訴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

  李中:客服跟她說起訴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所以她比較堅信。我也查了工商資訊,確實也有這個經營範圍,就起訴了。

  封面新聞:開庭情形怎樣?

  李中:司機沒出庭,滴滴委託律師出庭,律師態度比較強硬,說不應承擔責任,且主體有問題,不應起訴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該起訴北京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封面新聞:法官如何解釋?

  李中:法官說滴滴相當於第三方平台,隻提供一個中間服務。他認為沒辦法盡到很嚴格的監管義務,沒辦法審核司機人品,會不會發生毆打乘客情形。

  封面新聞:訴訟過程中滴滴表現如何?

  李中:退一萬步講,這事跟滴滴沒關係,但出於人道,或作為服務型企業,至少拿個態度,積極溝通。出了這個事,沒提供司機相關資訊,也不跟司機聯繫,都要當事人去跑。如果滴滴配合,也不會起訴。

  封面新聞:滴滴沒給你當事人說法?

  李中:對。我覺得滴滴在監管過程中有問題,這個司機一直沒正式工作,在村裡口碑也不太好。剛跑滴滴不久,沒開幾單就出了事。

  封面新聞:現在這個案子什麽狀態?

  李中:還在執行過程中,但這個人找不到,一直躲著。當事人拿到了判決,判了幾萬塊錢,但一分錢都沒拿到。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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