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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分期亂象:華融消費金融被指套路貸

  租房分期亂象:華融消費金融被指套路貸

  陳風、何莎莎

  近日,《中國經營報》記者在“大熊公寓黑中介受騙群”(以下簡稱“大熊公寓受騙群”)中了解到,多名租客在房屋中介機構夢想大熊(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熊公寓”)租房,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貸款。

  “大熊公寓受騙群”成員王某告訴記者,他用的分期軟體是“分付君”APP(以下簡稱“分付君”),他還給記者提供了分期貸款截圖。據截圖顯示,商家名稱為“北京大熊公寓”,貸款期限是“2017-03-15至2018-03-15”,分期總額為“¥13750.00”,分期詳情為“¥1250.00×11期”,資金提供方為“華融”。

  “套路貸”波及征信

  租客秦雨濃(化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我之前住在常營連心園17號樓5單元502,是在大熊公寓租的房子。他們說,如果要交押一付一的話,就下載一個‘e元寶’APP,然後綁定自己的銀行卡付房租。”對於征信,秦雨濃並沒有提及。

  然而,租客曹一(化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北京昊園恆業房地產經紀公司(以下簡稱‘昊園恆業’)違反合約中途把我們趕走,現在快三個月了,押金反覆推辭一直不退。另外,昊園恆業在未告知租戶情況下用租戶個人資訊貸款,儘管對方3個月前就告訴我們已經解綁了,但昨天查個人征信,仍顯示未結清。他們違反合約趕我們當晚就走,未告知用我們的資訊貸款,不退租金押金,明著說解綁了,實際仍讓租戶承受征信問題。可是他們不還錢沒法解綁。”“都是異地他鄉,無依無靠,維權也很難,很多人就認了,或者不知道自己征信有問題,就這樣被利用了。”

  據曹一傳給記者的征信截圖顯示,“未結清/未銷戶數”中的其他貸款數為“1”,這筆貸款為2017年12月7日晉商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發放的13200元個人消費貸款,2018年10月23日到期。截至2018年4月,這筆貸款的餘額為7200元。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英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個人征信是央行征信中心記載的信用記錄,如果征信記錄不佳,會影響個人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審批、信用卡審批、某些公司任職資格審查等環節。值得注意的是,用戶逾期之後會面臨銀行等金融公司的催收。如果催收之後仍不還款,對方有權到法院起訴,有可能會被列入失信人員黑名單。如果起訴完仍不還款,則有可能被列入老賴名單。”

  “套路貸”引起的征信問題,也將華融消費金融推到了台前。

  據安徽省金融辦官網,4月22日有市民匿名投訴華融消費金融,主要涉及“被貸款”“恐嚇催收”等問題。

  該用戶在投訴中稱,“本人於近期查詢到央行征信記錄顯示有一條華融消費金融公司發放的貸款逾期,本人並沒有該公司的逾期貸款,故致電該公司谘詢,該公司回復是他們系統故障自動給我發放了一筆貸款。本人要求撤銷征信逾期記錄並扣除他們的貸款,該公司聲稱征信記錄不能撤銷,可本人從未與該公司簽訂貸款合約,該公司為何強行給我上報征信系統逾期記錄。本人說明情況後,該公司拒絕並且拖延處理,並且多次發簡訊、打電話恐嚇並且聲稱承包租用黑社會進行騷擾。”

  對於該用戶的投訴,安徽省金融辦回復稱,“華融消費金融公司是中國銀監會批準設立的持牌金融機構,不是我辦監管對象,其監管部門為安徽銀監局。對於您投訴的相關內容,我辦建議您可以向安徽銀監局進行信訪投訴。”記者致電安徽銀監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並沒有收到關於華融消費金融相關事宜的投訴。

  對於用戶所投訴的“被貸款”一事,以及征信逾期記錄的後續處理工作等問題,華融消費金融方面更未給予答覆。不過有媒體報導,華融消費金融將“被貸款”一事解釋為系統故障自動發放。

  根據公開資料,華融消費金融注冊資本為6億元,注冊時間為2016年1月19日,背後控股股東為中國華融(HK.02799),佔股55%。在華融消費金融官網上董事長賈傳寶的致辭中,華融消費金融“探索了零售業務批發,做線上線下相融合的業務模式,推出以‘大眾雲融’為核心,‘華融貸’為總稱,包括好借、有借、閃借等三大體系的信貸產品,滿足了廣大百姓多元化、差異化的消費需求,培養出了‘小、快、靈’的經營特色。”

  記者了解到,目前華融消費金融推出的“有借”系列信貸產品涵蓋了車貸、房貸、保單貸、社保貸、學習貸等,“好借”系列信貸產品的發售對象為符合授信條件的支付寶實名注冊個人用戶,“閃借”系列信貸產品是基於商品分期場景,目前還未正式推出。貸款金額從500元至20萬元不等,月息低至1.15%,貸款期限最短3個月、最長13年。

  據華融消費金融“有借”系列借款合約樣本《有借借款合約(V3.1)》,征信及其他個人資訊查詢的授權可用於包括但不限於下列範圍:1.審核借款人的貸款申請;2.處理貸後管理事務;3.處理借款人征信異議;4.其他合法合規的用途。另外,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的授權貸款人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采集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本人個人資訊及包括信貸資訊在內的正常信用資訊、不良信用資訊等,並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其他依法設立的征信機構提供以上資訊。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的授權貸款人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其他依法設立的征信機構、貸款人合作機構、警察部公民身份資訊數據庫查詢、列印、保存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本人個人資訊及包括信貸資訊在內的正常信用資訊、不良信用資訊等,或通過貸款人指定的可查詢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的合作部門查詢、列印、保存借款人的個人征信資訊及其他個人資訊。

  易觀智庫分析師李子川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個人的信用數據央行征信系統相對是最全面的,接入查詢能降低他們業務的批件風險。”

  創新仍存邊界

  在租房分期市場,投訴還在繼續,不過主體由華融消費金融變成了和華融消費金融存在“業務關聯”的房地產中介。

  記者從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獲悉,2018年4月份被投訴最多的兩家中介公司為昊園恆業和北京金華愛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二者的法人皆為王四會,與大熊公寓為關聯公司。據啟信寶提供的王四會的董監高投資及任職報導列表,截至2018年2月6日,王四會在10家企業擔任法人,共投資10家企業,投資金額最大為5000萬元人民幣,共任職11家企業,這些企業主要集中在房地產經紀行業,超過50%的企業存在風險。不過,目前對這些企業的處罰很少。記者隻了解到,2017年10月通州工商分局通過對大熊公寓調查取證,做出對當事人罰款3萬元的處罰決定。

  大熊公寓租客曹一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向住建委投訴,住建委說他們接到1000多條投訴資訊了,讓我等等,兩個星期了還沒退(押金)。”不過,在“大熊公寓受騙群”裡,也有租客表示,在住建委受理投訴不久,自己就拿到了押金,還退了綁。記者嘗試聯繫大熊公寓,並未接通大熊公寓工作人員的電話。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租房分期業務,金融方面的政策,目前主要是強調鼓勵性的導向,即鼓勵金融企業做金融創新,鼓勵租房者積極獲取融資等。但後續的各類新問題會出現。比如說對於租賃中介來說,在租賃業務撮合方面,對於此類金融業務一定要掌握清楚。比如說要有各類風險提示,類似如果租客租到一半不租房了,那麽這個時候租賃方面的貸款是否可以繼續。或者說此類業務中止後,其責任是否需要中介來承擔等,甚至是否會有類似違約的現象和責任。總體上說,租賃方面的金融創新有很多新的問題,但這不是說租賃分期模式不好,而是需要有更謹慎的冷靜態度。”

責任編輯:關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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