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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還處於“凌晨五六點” 亟需法律先行界定底線

  每經記者 張虹蕾    每經編輯 陳俊傑    

  以去中心化、重構信任為標榜的區塊鏈正遭遇信任危機,危機的來源不是區塊鏈技術本身是否成熟,而是以區塊鏈的名義濫發代幣的行為。

  今年3月末,《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曾報導,知名投資人閻焱公開控訴某區塊鏈ICO項目以其名義虛假背書。一石激起千層浪,“名人被月台後如何維權?投資者該如何應對”等問題也引起法律界的思索。

  7月29日,在一場圍繞區塊鏈與法律服務的論壇上,法律圈能在炙手可熱的區塊鏈領域發揮什麽作用也成為律師們頗為關注的話題。按照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李華的梳理,區塊鏈領域的法律風險包括比特幣、以太坊虛擬財產的界定和保護,區塊鏈在反洗錢法律實踐領域的應用和研究,區塊鏈的效率和法律界定,資產的查封凍結,繼承及公證等。

  法律界人士也呼籲,在區塊鏈技術的研究和項目中要具備法律底線思維,持牌業務禁區不要碰,要對消費者進行保護、觸及到民生的不要碰。

  法律監管體系待完善

  從2008年10月,比特幣創始人中本聰發布《比特幣白皮書》,到2018年初各路投資人在區塊鏈領域觀點交鋒,直至眼下區塊鏈開始在市場、監管、認知等各個方面進行調整回歸理性,區塊鏈的熱潮也引起法律界的關注。

  “一手孵化項目,一手讓媒體造勢,同時拿到自己的交易所上幣,把幣價提高,吸引‘韭菜’進場,這給我們帶來巨大的價值觀的顛覆。”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東看來,好的技術如果缺乏監管和法律,必然會帶來很多亂象。當前幣圈的亂象和被割的“韭菜”就源於在整個區塊鏈的生態圈中,法律的監管還不夠完善。

  “律師作為法律服務提供者,可以從法律和市場的角度,公平和效率的角度,思考如何對區塊鏈應用項目進行甄別,才能有利於區塊鏈行業的順利發展。”天馳君泰律所高級合夥人馮培律師對記者表示,在區塊鏈時代,可以用法律的方式來解決區塊鏈項目應用中發生的糾紛,其中包括數字資產交易所平台仲裁、區塊鏈行業仲裁。

  對於上述法律風險,馮培向記者分析稱,一方面,行政法規、規章及政策雖然可以暫時解決部分問題,但仍然處於相對較低的監管層級,難以對區塊鏈領域已經出現的問題實現有效監管。例如,目前區塊鏈領域已經出現的涉嫌傳銷、欺詐和詐騙等新型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問題只有在法律的層面才可能得到有效的解決,而現行法律如何適用於區塊鏈領域出現的上述新型違法、犯罪行為,則需要在司法中予以及時解釋、完善。

  區塊鏈發展需法律服務介入

  “為什麽現在區塊鏈一直沒出現殺手級的應用?為什麽區塊鏈一直在技術上做競爭?”從2015年開始從事區塊鏈研究和實踐,在2016年負責法鏈從證的複旦大學張江研究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陳文君表示,現在區塊鏈還處於非常早期的階段,就像凌晨五六點鍾的樣子,這個時間節點需要“法律先行”。在陳文君看來,在區塊連技術的研究和項目中,也要具備法律底線思維,持牌業務禁區不要碰,要對消費者進行保護、觸及到民生的不要碰。

  在這一點上,李華的觀點和陳文君頗為相似。李華舉例稱,區塊鏈服務的“法律先行”意在法律服務的提前介入項目。比如,區塊鏈服務商在進行某項具體業務時,也可以與律師提前討論,怎樣在現有的框架之下為區塊鏈應用場景提供法律服務,提供符合行業要求的法律框架和商業模式。此外,法律服務還包括提供境內合規性法律服務、提供境外相關監管谘詢、為區塊鏈企業提供盡職調查和合法合規的意見。

  從業者也有自身的看法。“法律更多的是去幫助界定行業的底線在哪裡,哪些可為哪些不可為。”投資過多個區塊鏈項目的克班克集團創始人彭晶輝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此外,沈陽工業大學教授、中德知識產權學院院長易玉提到,區塊鏈技術需要實現分類的法律監管,比如針對公有鏈和聯盟鏈以及私有鏈采取不同的監管模式,還要建立市場化的監管服務體系。

  另一方面,馮培對記者表示,法律除應保護和規範區塊鏈應用開發外,還應當完善與區塊鏈密切相關的虛擬財產保護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127條,確立了對虛擬財產保護的原則,但仍缺乏對虛擬財產權利性質及內容的具有操作性的統一規則。這些領域,有待法律進一步細化。

責任編輯: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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