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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詩歌學會稱前副秘書長祁人被立案 當事人:純屬造謠汙蔑

12月6日,中國詩歌學官方網站發布《通告:前任副秘書長祁人涉嫌職務侵佔已被立案》,稱祁人涉嫌職務侵佔,12月2日,已被北京市警察局某分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正式立為刑事案件。

12月7日中午,祁人接受上遊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採訪時回應稱:《通告》是由黃某以中國詩歌學會名義發布的,《通告》內容純屬造謠汙蔑。

截至記者發稿時,中國詩歌學官方網站的《通告》尚在。

據中國詩歌學會官網介紹,祁人1965年生於四川榮縣,先後擔任過中國詩歌學會常務副秘書長、《中國詩人報》主編、中國詩歌萬裡行總策劃。祁人著有詩集《忘卻是一種美麗》、《命運之門》、《鮮花與墓地》、《掌心的風景》等。

中國詩歌學會:前任副秘書長祁人被立案

12月6日,中國詩歌學會官網發布的《通告:前任副秘書長祁人涉嫌職務侵佔已被立案》稱,祁人於1994年—2012年4月期間,擔任中國詩歌學會副秘書長、財務負責人。長期以來,中國詩歌學會陸續收到一些詩人和部門的反映,稱祁人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與他人於2001年成立了“北京拿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2003年成立了“拿來文化藝術(北京)有限公司”,他們以上述兩個公司侵佔中國詩歌學會舉辦的“詩歌萬裡行”活動的收入和利益。

《通告》稱,經委託第三方審查和核實舉報人提供的線索,根據學會僅有的檔案和財務憑證等,初步證明:祁人在1998年1月—2011年,長達十三年期間,先後以代領工資和勞務費等方式,冒領獲取各種報酬和費用近40萬元;僅通過中國詩歌學會影視詩歌專業委員會、中國詩歌學會學術工作委員會這兩個账戶和其它途徑就轉移、侵吞了近500萬元巨額資金提現(以上兩個账戶已被祁人在2010年和2011年分別銷戶 );利用私(虛)開發票和收據等手段,侵吞中國詩歌學會收入;隱瞞“詩歌萬裡行”活動收入,侵佔中國詩歌學會的利益……

中國詩歌學會於2020年11月4日向北京市警察局某分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報案。

當事人發《嚴正聲明》稱純屬造謠汙蔑

中國詩歌學會官網發布《通告》發出不久,微博實名認證為“中國詩歌萬裡行總策劃、秘書長祁人”的账號發布了《嚴正聲明》,稱黃某以中國詩歌學會名義發布“前任副秘書長祁人涉嫌職務侵佔已被立案”純屬造謠汙蔑。

該聲明還稱,前兩年黃某曾在網上發布“祁人先生把中國詩歌學會的錢交回來”,以造謠汙蔑祁人,後來黃某雖然撤除網上的內容,但祁人以北京拿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起訴了傳播該條內容的鄭某,經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審判,法院判決鄭某道歉並賠償5萬元。

《嚴正聲明》稱,對於黃某以中國詩歌學會名義發布的“前任副秘書長祁人涉嫌職務侵佔已被立案”公告對本人的造謠汙蔑和名譽損害,本人不僅將再次訴諸法律,還將提起刑事訴訟,堅決維護自己的權益。

祁人:“我現在一切正常”

12月7日中午,祁人接受上遊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採訪時表示,上述微博的聲明是由他本人所發,“我現在一切正常。”

“黃某之所以要在官網上發布《通告》,可能跟我舉報他是失信被執行人,不能擔任詩歌學會會長一事有關。”祁人稱,據他掌握的相關情況,黃某曾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根據相關法律,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能擔任學會會長或法人。

根據官網介紹,中國詩歌學會1994年由中國作家協會申報,在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全國性國家一級社團,是全國性的學術團體,是詩人、詩歌理論家、詩歌編輯家、詩歌翻譯家和詩學教育工作者自願結合的社會團體,是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現任會長為駱英,生於甘肅蘭州,幼年隨父母移居寧夏。詩人、文學博士、登山愛好者。“他是第一位完成登頂世界七大洲最高峰和穿越南北極點的中國詩人,並三次成功登頂珠峰。”官網介紹。

上遊新聞記者 李洪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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