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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70畝麥子隻準手割 河南上蔡城管如此“治汙”太任性

麥子熟了,是豐收的季節。但河南上蔡的劉女士卻眼看著七十畝金色麥浪發愁,據河南電視台報導,劉女士自家70畝的小麥本就因刮風下雨出現大面積倒伏,致使部分小麥開始發霉,需要加急收割,但上蔡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卻不讓其用收割機收割,必須用手割。媒體報導後當地政府回應稱,“低揚塵收割機已進場,一天收完”。

有收割機不讓用,必須用手,這樣無厘頭的要求不是在追求“純手工收割”的工匠精神,而是因為麥田附近的一座空氣質量監測站,當地城管因為擔心麥收產生的揚塵,會影響監測站的數據。城管局工作人員稱,“不能為了少數幾個人的利益而影響大家的環境”……

話還真都讓城管執法的同志給說盡了,讓人聽了一時無語。但不對,到季節收麥子怎麽就成了“少數幾個人的利益”,“大家的環境”又是否真的會因農民收七十畝麥子就被破壞呢?這荒唐邏輯明顯偷換了概念。“民以食為天”的道理自不必贅言,即便是收割機工作真的是揚塵漫天,其所可能影響的只不過是麥田臨近一家空氣監測站一時的數據,也與“大家的環境”相差甚遠。人們對空氣、環境的了解,除了來源於眾多監測站的數據匯總和呈現,更重要的是親身的感知,上蔡城管執法以在意大眾環境之名,卻在行粗暴干涉公民正常生產之實,執法邏輯不僅混亂而且欠妥。

按照地方政府的回應,農民口中種“自家的麥子”的那塊地,本來是想建公園,並計劃於2015年建成使用,但如今依然還可以耕種,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連續二年未使用且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手割的速度太慢,勢必會影響收成”,這是農民在遇到具體城管執法時的反應,聽來令人心碎,老實巴交的農民可能從未想過,這不容置疑的執法本身已經在違反行政法治的合理性原則。

行政執法必須具有起碼的合理性,這是在合法之外對行政法治提出的最低限度要求,它要求行政決定合理且適當,並且能夠符合科學公理和社會公德。70畝麥田怎麽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不用機器隻用手完成收割,這不僅是給農民出了個難題,更讓執法的基本理性和斯文喪失殆盡。2006年8月,國務院印發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在合理行政原則中明確提出,行政執法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必要、適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可以採用多種方式實現行政目的的,“應當避免採用損害當事人權益的方式”。

能用收割機一天就收完,且本就可以有低揚塵的選擇,卻要農民為徒手收割70畝麥子而發愁好幾天,行政執法的隨意、隨性和莽撞令人傷心。毋庸諱言,“擔心收割機揚塵影響空氣監測數據”的理由和目的,完全背離了國家斥巨資在全國設立空氣監測站的初衷。禁止收割機在空氣監測站附近工作,這與“用霧炮車集中在監測點附近噴灑”和“不惜把設在環保局的空氣監測點凍成冰雕”等被曝光和查處的數據造假案例幾乎如出一轍。農民收割的揚塵汙染是否真的會出現尚不可知,但因背離合理行政原則和公然數據造假導致的執法汙染卻業已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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