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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性騷擾:權力、性別、階層下的男性霸權

作者=潘綏銘

來源=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中國的性騷擾

性騷擾在中國還是一個很新鮮的名詞,大多數普通中國人,尤其是農村人口,仍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它。在中國目前的輿論中,往往把性騷擾的範圍說得很狹窄,似乎只有在公共場所的“耍流氓”才算;有些人甚至認為只有“強暴”(強奸)才算。

性騷擾在中國還是一個很新鮮的名詞,大多數普通中國人,尤其是農村人口,仍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它。在中國目前的輿論中,往往把性騷擾的範圍說得很狹窄,似乎只有在公共場所的“耍流氓”才算;有些人甚至認為只有“強暴”(強奸)才算。即使是城市裡較高文化、較年輕的人們,甚至一些婦女工作者,也往往認為它主要是指那些發生在公共場所的“耍流氓”,例如在公共汽車上摳摸女性、用勃起的陰莖觸頂女性、射精於女性外衣上等等(民間俗語叫做“擦洋火”、“乾(一聲)犯”等等)。

之所以會這樣,主要是因為:性騷擾這個概念是從西方傳過來的,而它之所以能夠在西方率先產生,又是因為那裡的婦女運動經過百年的奮鬥,終於把這個概念普及開來。可是在我們中國,直到現在也仍然沒有達到這樣一個發展階段,所以人們的不理解很正常。

其實在國際上,性騷擾這個詞是在社會已經嚴厲打擊各種強暴和公共場所的流氓行為之後才出現的。它指的是那些雖然夠不上強暴和耍流氓,但是確實侵犯了他人的“性權利”的行為,而且不論發生在什麽地方,發生在什麽人之間,也不論是不是真的觸及了對方的身體。因此,它是一個非常寬泛的概念,包括在別人未表示同意的情況下,說“黃話”和講“葷段子”。

正是考慮到這一點,我們在調查的時候,首先解釋了“性騷擾”這個詞的意思。“性騷擾說的是:在您自己不願意的情況下,別人對您做出性方面的動作,或者說一些性方面的話,使得您很不舒服。”因此,我們下面所統計和分析的所有情況,都是限定在這樣一個範圍之內。

我們首先們詢問:“平時,您覺得您自己可能不可能受到別人的性騷擾?”這是為了使那些根本不可能受到性騷擾的人免於再回答下面的問題。

然後,我們又詢問:“在過去的12個月裡,有沒有人帶著性方面的意圖,對您做出性騷擾的動作?(例如:動手動腳、耍流氓、佔便宜等等)”這是為了考察“動作式的性騷擾”。

最後,我們又詢問:“在過去的12個月裡,有沒有人對您說過性方面的、使您很反感的話?”這是為了調查“言語式的性騷擾”。

當然,我們絕不是說,上述定義就一定非常完整毫無爭議。按照後現代主義的視角,如果發生了某種行為,那麽最重要要的是“主體”究竟是不是感受到了被別人騷擾,而不是局外人如何評價該行為。因此,可能有些人會感到,被別人“盯著看”也是一種騷擾;甚至對方表示好感或者求愛,也會被認為是一種性騷擾。可惜,從方法論的角度來看,要想了解這樣的情況,問卷調查並不是最佳方法。因此我們也就只好按照我們所問過的問題分析下去了。

我們在調查中,把受到性騷擾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性騷擾是有動作的,就是在自己不情願的情況下,有人故意對自己做出性方面動作,例如:動手動腳、佔便宜等等。它類似於耍流氓,但是無論在什麽場合裡都算。調查發現:僅僅在我們調查之前的一年裡,在所有20-64歲的中國女性中,曾經被性騷擾動作侵犯過的佔6.5%。如果僅僅統計城市女性的話,那麽這一比例高達10.6%。在這些被行為騷擾過的女性中,有40%的人是被一個以上的人騷擾過。

第二種是受到言語的性騷擾,就是在自己不情願地情況下,別人對自己說一些性方面的、使得自己很反感的話。調查結果是:在我們調查之前的一年裡,在所有20-64歲的中國女性中,曾經受到過這樣的性騷擾的人佔13.8%。在城市女性中,這一比例高達15.3%。

這應該說是一種嚴重的情況。在我們這樣一個已經把男女平等寫進憲法50多年的國家裡,在文明程度應該更高的城市中,在短短的一年時間裡,居然在不到7個女性中就有一個被言語騷擾過,不到10個就有一個被行為搔擾過,這並不是女性的悲哀,而是社會的恥辱。

性騷擾的定義是這樣的:“通過語言或動作表達出來的、為人所不願接受但確實受到的、常常是持續不斷的對於性的關注”。

西方學術界關於性騷擾的理論眾多,其中最主要的有3種:進化心理學、女權主義理論以及綜合了二者思想的一種整合模型。

1.進化心理學的觀點

它的基本前提是:性騷擾的發起者常常是男性而受害者往往是女性。它把這一模式看作是生物機制的進化的產物。

它認為:在“生物機制進化”這一體系裡,雄性和雌性在“與誰交配”這個問題上往往採用截然相反的策略:雄性往往喜歡那些更加年輕的、更有吸引力的雌性。因此,雄性之間就不得不互相爭奪更高的社會地位,因為雌性總是喜歡那些年齡比她們大、社會地位更高的雄性。這樣便產生了女性的偏好和對於特定伴侶的選擇。

這些“動物界的遺傳”都曾經對、而且將繼續對人類的男性和女性的性行為產生影響肯瑞克和科菲曾經研究過征婚廣告。他們發現:女性傾向於選擇那些年齡比她們大一些的男性。

其實,這種情況似乎在任何民族的任何時期都存在,而且似乎所有的男性都更加重視女性的性吸引力,而女性卻重視男性的地位、權力和資源。

進化理論認為,這種擇偶動機方面的男女差異,恰恰就是發生性騷擾的“進化方面的”原因。斯塔德注意到,根據這一視角,男性的權力隻不過是達到一定的性目標的手段而已。在某些情況下,即使女性並不情願,男性也可能采取強製的手段來實現性交。進化論者認為:男性已經在進化中形成這樣一種心理機制,他能夠非常敏銳地識別女性的生育潛力和生殖能力的資訊,而女性的生育潛力和生殖能力也決定了她們會作出什麽樣的性行為。

因此,進化論者推測:至少在進入現代社會之前,女性的年齡、身材、相貌和婚姻地位等等因素,在男性的眼中都變成了“參照變量”。如果伴侶是健康、純潔的年輕女子,那麽男性將來就會成為一個更加自豪的父親。女性則相反。對她來說,自己的社會地位並不十分重要,要緊的是她在身體和生殖方面的特徵是不是足以吸引人。

當然,進化的視角並不排除環境的重要性。例如,男女之間互相交往和接觸的機會多不多,會影響性騷擾發生的可能性。在過去的中國封建社會裡,如果女性真的都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那麽男性想發動性騷擾,恐怕也找不到對象。

生物進化的視角也並不否認:社會和經濟環境的差異會導致男女出現不同的反應。例如,食物和資源是不是足夠豐裕,往往會影響性騷擾的發生可能性。

不過,進化的視角主要集中在性騷擾的起因,而不是它給受害者帶來的後果。可是實際上,史瑪慈注意到:男性的進攻性可能導致女性和嬰兒的死亡。

我們中國人最容易忽視的就是:同性之間也存在著性騷擾。這是因為在中國傳統社會裡,所謂“同性戀”從來就不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可是在西方歷史上,基督教曾經一直非常嚴厲地打擊同性戀,因此,西方人對於同性之間的性騷擾,比我們中國人敏感得多。

進化視角認為:同性性騷擾行為,更像是為了增加自己在生殖方面的成功並維護自己的社會地位而采取的一種策略式的性行為。例如,哈代就曾發現,在某些種類的靈長類動物的雌性中,自己如果擁有更高的社會地位,不僅可以使它們免受更具支配地位的雄性的騷擾和剝削,還可以使它們擁有干涉其它雌性生殖的特權。當然,哈代本人也承認,社會科學中有關女性相互競爭的資料非常之少,因此這個問題還難以定論。

在西方學術界,研究者們更加重視男性之間的競爭,可是現有的性騷擾的資料,更多是關於男性騷擾女性的。女性騷擾男性和男性騷擾男性的資料非常之少。如果僅僅根據對靈長類動物的觀察來做出推斷,那麽我們可以認為:凡是在那些雄性為了爭奪具有生殖能力的雌性而“大打出手”的物種中,性方面的同種二態性(類似“同性戀”)也就更加明顯,“一夫多妻製”也就更有可能存在。反之,在實行“一夫一妻製”的物種中,雄性為爭奪雌性而進行的相互競爭就會更少,相應地,體態上差異也就更小。

此外,巴斯還指出:同性間的競爭與異性間的衝突緊密相連。例如,雌性之間的相互競爭往往並不是因為真的仇恨某個同性,而是為了使自己在交配選擇中盡可能多地具有吸引力,以便“抓住雄性的眼球”。當然,人類的同性性騷擾是不是遵循著同樣的規律,是不是還有其它因素在起作用,這些都有待研究。

2.女權主義的視角

斯塔德認為:女權主義對於性騷擾現象的解釋,基本上是集中在最相近的各種因素的作用上,比如權力的運作、文化和組織的壓力以及社會化等等,這種說法是恰如其分。一些女權主義者,例如麥肯尼,把性存在作為權力和統治的一種形式,這種形式創造、組織、表達和引導欲望,並且創造出我們稱之為“男人”和“女人”的社會存在物。在麥肯尼看來,性騷擾就是在不平等的權力關係背景中被強加的性要求。她特別指出:這其實是為了把女性束縛於與男性的關係之中,從而使她們處於次要地位。在大多數女權主義者的論述中,性騷擾基本上被看作家長製權力運作的結果。被迫的性活動則被視為是一種機制,男性憑借這種機制來維持自己的經濟權力和職業權力。

女權主義堅決反對用“性激素多”來解釋男人所具有的更強烈的進攻性。相反,她們非常重視社會化在形成性別、性別角色上的強大作用。如果套用她們最常用的一句話就是: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被社會造就的。

海德發現:男性和女性在攻擊性方面的差異,其實對於社會來說恰恰是適度的。她還發現,在手淫和對待隨意性行為的態度上所存在的巨大性別差異,對社會來說也是恰如其分。也就是說,對於傳統社會的維系來說,需要的恰恰就是:男性角色應該更具有攻擊性、競爭性,體格更健壯和擁有更大的權力;而女性角色則應該更強調養育和屈從。因此,社會才把男女培訓成這樣的。

女權主義堅決反對進化論學者所提出的“腦性別”理論。該理論認為:由於男女的大腦構造不同,產生了認知上的差異。這決定了男性和女性在性策略方面的差異。因此,隨意的性行為就更明顯的表現在男性身上。女權主義者的理論以這樣的假設為基礎:男性和女性在經過社會化以後,都接受了男強女弱式的“雙重的性標準”,因此女性才會變得對性交的更為冷淡,而男性則更加隨意。可惜,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如果女權主義終於不能否認男女的大腦構造與功能存在著差異,那麽它們仍然是在逃避挑戰。

與進化理論相比,女權主義理論更加重視性騷擾和性侵犯對於女性的損害。她們研究了工作場所中的性騷擾,發現它帶來了一系列惡果:道德被削弱、曠工增加、工作滿意度下降、對機會平等的認同程度降低、個人交往遇到障礙、產生焦慮、情緒壓抑、睡眠干擾和頭痛。在高度重視工作效率的西方社會裡,這些發現也許更加有利於說服工作場所的主人去積極反對性騷擾。

女權主義觀察性騷擾的視角,基於兩性之間不同的社會化過程。她們認為:正是這些過程導致了男性的攻擊性和男性對隨意性行為的認同。同時,這也在男性和女性之間形成了一種不平等的社會結構和經濟權力結構。

女權主義的關於工作場所裡的性騷擾的主要預測是:作惡者一般是那些擁有高地位的男性和在有組織的等級制度中擁有權勢的男性。她們還暗示:個人的社會背景——比如文化程度、農村出身還是城市出身、職業、生活方式;以及更廣闊的社會文化環境——比如性消費資源的多少、賣淫範圍的大小;都將直接影響到性騷擾的發生率。因此她們認為:性騷擾並不僅僅是男人的一種性發泄。它實際上是“權勢的騷擾”。

同時,由於女權主義非常強調社會構建理論,因此她們使用“標簽理論”來解釋“性騷擾”為什麽越來越多:傳統女性由於性別角色的束縛,往往隻把男人很少的行為標注為“性騷擾”,例如不到“耍流氓”的地步就不算。可是,隨著女性對不平等的權力結構的覺醒程度不斷提高,她們將更多地把某些特定的言語和行為標注為“性騷擾”。

可是,進化論者卻提出了反駁。斯塔德和格特克發現:就雙方的社會地位而言,如果“低男”向比自己社會地位更高的“高女”發動性騷擾,那麽與“高男”向“低女”所發動的性騷擾相比,不僅成功的機會更少,而且被騷擾的女性也會更覺得受不了,更會說這是性騷擾。因此斯塔德堅持認為:由於“高男”可以給“低女”提供更多的潛在利益,所以“高男”的許多行為,就不被“低女”當作性騷擾。而這,恰恰是進化的結果。

3.女權主義和進化生物學理論的整合

史瑪慈、格沃特和巴斯的著述,是這個理論方向的典型代表。

史瑪慈和巴斯認為,無論女權主義還是進化生物學,都非常關注男性對資源和權力的控制,以及在這種控制的基礎上所實現的對女性的性存在和生殖的控制。雙方都關注3個問題:性、權力和衝突。爭論的雙方都承認:男性控制女性性存在的努力,乃是男性控制女性的努力的核心。隻不過女權主義把這些現象視為理所當然的;而進化生物學通過解釋家長製的來源增進了我們對這些現象的認識。認為,家長製比農業、文明和資本主義起源得更早。

史瑪慈對除了人類之外的靈長目動物進行了研究。她發現:在有些物種中,儘管雄性相對更強大一些,但是雌性仍然可以通過互相聯合來反抗雄性的強製。而且,為了自我保護,一些雌性還與特定的雄性結成長期的關係。參考靈長目動物學和人類學的研究,史瑪慈構建了關於父權製(家長製)進化的6個階段:

1. 在人類祖先中,家族和女性同盟所提供的社會支持的衰落,導致了女性抵抗男性侵犯的能力的衰落;

2. 隨著時間的推移,男性之間的聯合愈發鞏固並被用來對付女性,於是便形成了男性和女性愈來愈不平衡的權力關係;

3. 再往後,特別是從定居農業和畜牧業出現以來,男性越來越牢固地控制了女性的生存和繁殖所必需的重要資源。這使女性不得不更多地忍受男性的侵犯;

4. 接著,男人之間的社會安排越來越不平等,女性的性存在也就越來越容易受到那些處於政治金字塔頂端的、有權勢的男性的性要求的傷害;

5. 女性同時也被改造了。這促進了男性對資源和女性性存在的控制,從而強化了家長製關係;

6. 通過構建一種性別意識,人類語言的發展強化了男性對女性的控制。這種性別意識預設了女性的從屬地位和男性的統治地位。

那麽男性為什麽要去控制稀缺資源呢?巴斯認為,這是由於在古代,女性總是傾向於選擇那些願意並能夠為她們的子女提供資源的男性。當然,這並不是說家長製結構的建立是無可避免的。相反,它試圖融合女權主義與進化理論各自的長處,共同解釋男女之間的社會關係的起源與現狀。

如果這個整合的模型所推出的假設是正確的,那麽:

第一,家庭和親人對女性的支持,以及女性之間的聯盟,將大大減少性騷擾的發生。

第二,性騷擾將更多地是針對獨身的、年輕並富有吸引力的女性,而並不是已結婚的、年老的女性。

第三,從作惡者的角色來看,如果男性聯合了起來而女性卻處於分散的狀態,更多的性騷擾便難以避免。

女性是否比男性更容易遭到性騷擾?在日常生活中,女性是否比男性更懼怕性騷擾?

其次,誰是性騷擾者?他們是否更可能是對女性受害者擁有權力的男性?

第三,哪些種類的男性和女性確實受到了性騷擾?受騷擾的女性是否年青、獨身並且具有吸引力?或者根據進化的視角,她們是不是那種具有強大的生育力的女性,因此可能繁衍男性的基因?或者相反,像女權主義說的,遭到性騷擾的女性更可能首先是那些受過良好教育並持有性別平等價值觀的女性,因為她們更多地把生活中的某些事實標定為性騷擾?或者,同樣根據女權主義的視角,受害者主要在男性的巨集觀控制之下從事文書、銷售和服務工作的女人?

第四,那些更容易受到性騷擾的女性,是不是生活在大城市裡而且經常在夜裡遠離自己的家庭?她們是不是居住在容忍商業性行為和色情作品泛濫的社區裡?因為在這樣的社區裡,男性更容易把女性作為性的目標而不是平等的人。

我們的調查結果表明:

城市中的性騷擾多於農村中。

女性受到性騷擾的達到25%,比男性多大約三分之二。

女性受到兩個人或者多個人性騷擾的可能性也更高,達到4%。男性中卻只有1%多一點。

這說明:在中國,性騷擾也基本上是男性騷擾女性,而不是相反。這或許表明:如果被女性“言語調戲”或者“動手動腳”,更多的男性會感到高興而不會認為是受到了冒犯。

男人和女人,誰更容易受到性騷擾?

我們發現,男人受到性騷擾的比例並不比女性少很多,但是性質卻完全不同。在城市中,男性所受到的言語騷擾,有72.6%其實是來自男性。這種男人之間的言語騷擾主要發生在工人階層裡,很可能就是司機們經常在性方面拿年輕工人開心取笑,結果小青年就撐不住了。相反,在農民、個體勞動者和其他階層的男性中間,不見得這種情況就一定很少,而是這些階層的文化並不認為這種開玩笑就一定是冒犯。

可是在城市女性中,言語式的性騷擾卻有73.9%是來自男人。因此,如果隻統計異性對自己的性騷擾的話,那麽在城市女性中,有10.0%受到過行為搔擾,11.3%受到過言語騷擾。可是在城市男性中,這兩個比例則分別只有3.4%和4.1%。這就是說,在當前的社會生活中,男人對女性的性騷擾無疑是主要矛盾。

因此,相當多的女性能夠感受到性騷擾的威脅。有23.2%的城市女性認為,自己將來有可能遭遇性騷擾,8.9%認為比較可能或者非常可能。也就是說,在這方面多少有些不安全感的城市女性接近三分之一。女權主義理論認為:這種不安全感會嚴重地束縛女性的自由,會阻礙她們參與社會活動。這是製約女性全面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也就是男女不平等的主要表現之一。

對於中國的一般讀者來說,更不好理解的恐怕是:畢竟有3%的男人說,他們確實受到了女性的性騷擾。

這荒唐嗎?男性是不是真的會受到女人的“性騷擾”呢?

女權主義者基本上不相信會有這樣的事情。她們的根據是:許多研究表明,男性更容易把女性的某些並非“性”的行為,錯誤地感知為“對我調情”。心理學家的許多實驗也表明:許多在女性看來是與性無關的、僅僅表示友好的行為,卻往往被男性認為是“性的”或者是“調情”。

不過,這個論據很有問題,也很危險。如果有人反問:為什麽女性就不會誤解男人的“非性”呢?或者說,女人為什麽對男人的“性”就一定能夠而且總是能夠明察秋毫、洞若觀火呢?如果說是因為“男女生來就不一樣”,豈不是又落入進化論的口袋?恐怕還是由於女性的地位低下,不得不習慣於仰人鼻息,所以才鍛煉出如此敏銳的洞察力。但是,這恐怕還需要更加充分的證據。

雖然我們的調查並沒有深入到如此地步,因此無法評說我們所調查的男人是不是像女權主義和心理學家所說的那樣;但是我們卻可以考察一下:被女人性騷擾的那些男人都是些什麽樣的人?騷擾男人的那些女人是些什麽樣的女人呢?如果大體上符合人們的常識,那麽我們就可以相信那些被騷擾的男人的話。否則,我們就應該相信女權主義和心理學家的話,把那些自認為被女人性騷擾的男人視為自作多情。

統計分析的結果是:既不能證實進化的視角,也不能證偽女權主義的說法。而且,我們所能找到的現存的有關性騷擾的研究,在男性受到性騷擾這個問題上都默默不語。

誰在騷擾女性?

我們有關性騷擾的資料反映的主要是女性被她們工作場所裡的管理者騷擾。為了考察這是否是性騷擾的主要形式,我們詢問了她們與最頻繁或最極端的作惡者的關係,根據她們的回答我們劃分出如下類別:

1. 管理者,老師,上司。

2. 同事,同學,熟人,鄰居。

3. 約會對象,情人(包括以前的約會對象,毫無疑問,特別是男友或女友)。

4. 家庭成員,親人。

5. 陌生人。

6. 其他人。

在使用中,我們稍稍修改了這種分類。我們稱第二類為“地位相同的人”,同時我們把只有很少人數的第四類歸入了第六類。

根據這種分類,無論是身體性騷擾還是言語性騷擾都只有很少的情況牽涉到管理者、老師和上司。相反,無論是對男性還是對女性而言,性騷擾更多的來自與被騷擾者具有同等社會地位的人——或者是同事或者是男朋友或者是其他地方的與自己具有同等地位的人。例如,百分之五的女性曾遭到地位同等的人或男朋友的騷擾性的觸摸。因此,大部分自己所不想要的性關注局限在與其具有同等社會地位的社會圈子裡。因此,上司是女性的主要威脅這一印象沒有得到支持。一種替代的印象,即女性應該提防大街上或者更多情況下是公車上或擁擠的商店裡的陌生人,卻得到了更大程度的證實。足足有百分之三的女性報告說在前一年中曾遭受過陌生人的性觸摸,而且幾乎百分之二的人報告曾遭到陌生人的言語性騷擾。

女權主義理論認為:性騷擾的發生主要是由於男性的權勢在總體上高於女性,因此女權主義者推測:權勢越大的男人也就越容易騷擾女性。尤其在工作場所中,男上司騷擾女下屬的情況非常嚴重。

可惜,我們的調查結果並不能支持這種理論。我們發現:在所有曾經遭到性騷擾的城市女性中,有70.4%的言語騷擾是來自女性的男性熟人或者男朋友,有11.1%來自陌生男人,只有7.4%是來自女性的各種上司(長官、上級、老師、長輩)。同樣,在行為騷擾方面,有46.4%是來自男性熟人或者男朋友,有32.1%來自陌生男人,可是來自各種上司的只有7.1%。

為什麽會這樣呢?我國並沒有關於性騷擾的任何法律和法規,不能說男上司們是由於遵紀守法才不騷擾的。這其實是由於:各種上司們一般年齡都相對大一些,他們還保留著“男女授受不親”和不能以強凌弱的古老傳統。與此相反相成的是:熟人和陌生男人的性行為騷擾之所以更多多,恰恰是因為在這些情境之中,男性更容易忘記或者破壞古老的傳統。

上述情況對於女性的意義非常深遠。它表明,當女性是弱者的時候,她可能受欺壓,但是也可能受保護;如果她成為平等的人,那麽她可能不受欺壓,但是也可能不受保護。現在的許多女權主義者在大聲疾呼,要求立法處罰男人對女人的性騷擾。她們的用意當然很好,但是邏輯上卻講不通:在這樣的保護之下,女性何時、如何才能成為平等的人?也就是說,女性的平等不能是天上掉餡餅,而是不得不付出相應的代價。為了減少這種代價,女性就不能指望別人的保護,只能靠自己作為平等人的奮鬥。在性騷擾這個問題上,女性不應該僅僅依賴法律的保護,而是應該對任何一種性騷擾奮起反擊,也就是“狹路相逢勇者勝”。

男人更喜歡騷擾什麽樣的女性?

在這方面,國際上有許多猜想,而且各有各的理論依據。我們的調查結果足以對這些猜想一一作出評價。

1.按照進化論的觀點,在性騷擾問題上,人類也有動物的遺傳:男性更喜歡騷擾那些年輕、美貌、獨身的女性,試圖最終與之發生性關係。

就年齡而言,在當今的中國人裡,情況也仍然如此。在20歲的女性中,有將近10%的人認為她們很有可能受到性騷擾,可是在50歲的女性當中,僅有1%的人這樣認為。從實際發生性騷擾的情況來看,女性的年齡每下降10歲,遭到言語式性騷擾的可能性就上升3.4個百分點。也就是說,與60歲的女性相比,20歲的女性在一年之內遭到言語性騷擾的可能性要高出14個百分點。

在美貌方面,女性的“魅力”(對於男性的吸引力)每增加1個等級,她遭受性騷擾的可能性就要增加3.6個百分點。或者說,最具吸引力的女性在一年之內被騷擾的可能性要高出10.8個百分點。當然,這其實也不能完全歸結為“生物遺傳”,因為最近20年來,中國文化對於“美女”的吹捧實在是太過分了,在影視中則完全是“靚妹轟炸”。這或多或少地激發了某些男人的性騷擾之心。

在婚姻狀況方面,與同年齡的女性相比,獨身(包括未婚)的女性認為,她們更可能受到性騷擾。

2.按照精神分析學派的觀點,女性在成長的過程當中有過什麽樣的經歷,對他以後的生活會有很大影響。

我們的調查發現:在20-39歲的城市女性中,在那些在14歲以前就受到過性行為騷擾的人(至少被觸摸身體的敏感部位)當中,以後還遭到過性騷擾的人,比其他女性多出8個百分點。在所有城市女性中,只有40%的人認為自己存在著遭到性騷擾的可能性。可是在14歲之前就遭到性騷擾的城市女性中,這一比例翻了一番,達到80%。其中更有接近三分之一的人認為,她們遭到性騷擾的可能性非常大。

與此類似的是:那些曾經不情願地發生過性行為的女性,也遭到性騷擾的可能性要高出14個百分點。那些曾經被強奸的女性,遭到性騷擾的可能性則要高出22個百分點。同樣,具有上述生活經歷的女性們認為,她們今後受到性騷擾的可能性要比其他女性高出2-3倍。當然,近期的經驗也會有同樣的作用。在過去一年中曾經遭到言語的或者行為的性騷擾的女性認為,自己今後再受到性騷擾的可能性要比其他女性高出2-3倍。

不過請讀者不要誤解,這絕不是女性自己的錯,更不是因為以往的經歷使她們具有了“可騷擾性”,而是因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因此這些女性對於性騷擾格外警覺,對於性騷擾也會定義得更加寬泛。

3.國際女權主義的理論

理論之一:女性如果從事某些被男人嚴格掌控的職業,例如秘書、售貨員、服務生,就更容易遭到性騷擾。可是我們的調查表明:這些職業中的女性,確實認為自己遭到性騷擾的可能性更大,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在過去的一年之內,她們真的被騷擾的比例卻並不比其他女性多。這實際上可能是因為,她們的職業使得她們不得不更加警惕,但是社會秩序也格外保護這些職業中的女性,因此她們的不幸並不比其他女性多。與此相反,恰恰是因為社會秩序往往很難深入到熟人之間的人際交往當中去,所以性騷擾才主要是發生在熟人之間。

理論之二:女性受教育越多,越具有男女平等的意識,她們遭到性騷擾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為她們會更加敏感,會把許多其他女性並不在乎的行為或者言語,都算作是性騷擾。可是我們的調查否定了這種說法。我們發現:文化程度高的女性,遭到性騷擾的比例與文化低的基本一樣。越是具有平等意識的女性,遭到的性騷擾反而越少。這可能是因為:至少在當今的中國,文化越高的女性,越容易客觀地看待問題,不會把性騷擾擴大化;還因為,越是具有平等意識的女性,越容易把對方的性騷擾意圖消滅在萌芽狀態。

理論之三:在男人所處的生活環境裡,如果色情影像傳播得很廣泛,如果“性服務小姐”很多,就會引誘、鼓勵、支持男人對女人發起性騷擾。可是我們的調查結果恰恰相反,在一個社區裡,色情品和“小姐”越多,女人遭到的性騷擾反而越少。這裡面的道理其實非常簡單:既然有了出氣口,男人的性能量也就不會專門往性騷擾那裡走了。

我們所得到的證據

年齡的影響是巨大的。在20歲女性中幾乎有10%的人認為她們很有可能受到性騷擾,可是在50歲的女性中,僅有1%的人認為她們很可能受到性騷擾。從發生的可能性來看,女性的年齡每下降10歲,言語性騷擾就上升3.4個百分點。或者與60歲女性相比,20歲的女性去年遭到言語性騷擾的可能性要高出14個百分點。

同樣,女性的吸引力每增加1分,她在去年受到性騷擾的可能性就要增加3.6個百分點。或者說,在四分製的身體吸引力自我評價量表中,最具吸引力的女性在去年被騷擾的可能性要高出10.8個百分點。

在所有城市女性中,只有40%的人認為她們有可能受到性騷擾。可是在少年時期就遭受過性騷擾的城市女性中,這一比例要翻一番,達到80%。在後者中,還有幾乎三分之一的人認為,她們非常有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受到性騷擾。同樣,具有上述生活經歷的女性,預測她們今後受到性騷擾的可能性要高出2-3倍。所以說,早期經驗具有持久的影響力。

曾被強奸的女性,在調查前的一年裡,遭受身體性騷擾的可能性要高出22個百分點。從發生的可能性來看,曾經被迫與人發生過性行為的女性,在去年受到騷擾的可能性要高出14.3個百分點。這是非常巨大的效應。

以上情況都呈現為統計上的顯著相關。其中與進化的視角一致的是:年輕、有吸引力的、獨身的女性遭受性騷擾的可能性更大,或者她們更可能認為自己有可能遭受性騷擾。同樣,那些自我報告說自己具有更強烈的性驅力的女性,也更有可能已經遭到(或者預料將會受到)性騷擾。這雖然與進化的視角不大相符,卻與本質主義者的立場頗為接近——這些問題中的一部分在生物學上已被預先決定了。

此外我們還發現:獨身的、做白領工作、受教育程度更高的女性,對於自己遭到性騷擾的可能性,也估計得更高。這與女權主義的視角相一致。可是也有許多事情並不完全與女權主義視角相符。例如,儘管在易受傷害的工作崗位上工作的女性,更傾向於預料自己將會受到性騷擾,可是實際上,她們在前一年裡真的受到性騷擾的可能性並不比別的女性更大。同樣,教育程度更高的女性也更容易清晰地意識到性騷擾的問題,而且對大眾傳媒有關該問題的報導更加關注。可是,她們自己所報告的、曾經真的受到過性騷擾的可能性也並不比其他女性更高。也就是說,個體所具有的平等的性別價值觀,不是提高而是降低了對性騷擾的敏感程度。

性騷擾問題的簡要總結

簡而言之,我們的調查不太支持西方理論中的進化心理學視角,也不大支持女權主義的視角。在我們的數據中,似乎整合模型(前兩者的結合)的證據是最多的。

在國際學術發展中,進化心理學的視角常常與“基因決定一切”的說法糾纏不清,理所當然地受到一切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的嚴重質疑。與此相對照,女權主義視角確實是一大進步。它正確地指出:如果相信任何一種“生物屬性決定論”,那麽現存的一切性別不平等現象就永遠無法改變了。但是女權主義視角對於自然科學和“科學話語”的根本性的藐視,也容易使自己走到另一個極端上去。我們的數據至少能夠表明,並不是所一切現象都可以歸結為“以男性為中心的文化”的罪惡。尤其是,這種解釋與“基因決定論”幾乎是殊途同歸,都有可能變成一種壓抑。

我們覺得,生物因素與社會因素,很可能是相互作用並以一種非常複雜的方式連結在一起的。在不同的文化環境中,它們連結的方式也很可能不同。這就決定了該文化中的性騷擾的性質。當然,靠我們這樣一次調查,還無法探明其中的奧秘。這是我們最大的遺憾。

我們還有另外一個很大的遺留問題。在以往的社會實踐和學術研究中,人們很少注意到女人對男人的性騷擾,更不相信男人對男人的性騷擾,而女人對女人的性騷擾則更被認為是無稽之談。可是我們的調查卻發現,這些情況儘管不多,卻都確實存在。可惜,我們翻遍了能夠找到的理論書籍,卻基本上一無所獲。結果,我們在留下無窮疑問的同時,只能提出一個觀點:遭到性騷擾,這絕不是女性的“專利”。

反對性騷擾在中國的現實意義

性騷擾侵犯的是什麽?不僅僅是社會秩序,不僅僅是婦女,也不僅僅是婦女的人身權利。它侵犯的,是我們人類所特有的一種最無形,但又是最無價的東西:一個人的尊嚴。

當那個無恥的廠長騷擾女性的時候,他僅僅是在發泄性欲嗎?不,他是在根本藐視對方的人格,是把對方當作一個任他擺布的玩具,是在欺辱對方的過程中,滿足著他的征服欲、壓迫欲、充當奴隸主欲這樣一些心理需求,或者是在享受著虛幻的打情罵俏。

這些,實際上與性的關係不大。性只是一個載體。這些,實際上是剝奪了對方的個人尊嚴,哪怕並沒有發生任何真正的性行為也罷。

我們可以反過來想想:每個男人都可以在自己所愛的女人那裡獲得性的滿足,可是他會騷擾她嗎?顯然不會。因此兩者之間的差別,並不是性滿足的問題,而是尊重對方的問題。

同樣,受害者的痛苦,也不僅僅是個性問題,而是因為她受到鄙視、糾纏、威脅、欺辱,覺得自己的尊嚴被別人強行剝奪了,才會如此痛苦和恐懼。試想,如果是一個尊重她的男人向她求愛,即使行為上再進幾分,她會產生現在這樣的痛苦和恐懼嗎?

一個人的尊嚴,說白了,就是覺得自己受到了應有的尊重,就是感覺到自己在人格上與任何人都是平等的。尊嚴,是每個人在大千世界裡確立自我、維系人生的最基本手段。如果剝奪它,就等於是精神上的凶殺。性騷擾者所乾的,正是這種極惡之事。

只有充分地認清這一點,我們才能真正理解受害者的痛苦,才能痛恨那些性騷擾者。

可是,充分認清這一點之後,我們也會發現:僅僅依靠現行法律,並不足以懲罰和製止性騷擾。

即使在我國最新的刑法裡,與性有關的流氓犯罪,也仍然被認為是首先侵犯了公眾場合裡的社會秩序,其次是侵犯了婦女的人身權利。這當然不能算錯;可是,幾乎一切性騷擾卻都能從這條法律的縫隙中溜走!因為性騷擾往往是發生在私下,而不是在公眾場合;往往是利用職權,而不是使用明顯的暴力;往往只有輕微的行為,而不是真正的強迫實施。所以,即使我們真的把那個廠長送上法庭,他恐怕也會被無罪釋放。

那麽輿論製裁行不行呢?我們中國人一直相信:“千夫所指,無疾而亡”;相信“人有臉,樹有皮”。可是我們卻常常忘記了,這一切,僅僅對那些天良未泯的人才會發揮作用;而那些不是人的家夥,卻恰恰因為他們不知人間羞恥而根本不會受到任何現實的懲罰。

沒有懲罰的道德,能有什麽用?無法實際懲罰罪人的輿論,也只能象魯迅說的:縱然怒火萬丈,卻連一根草也燒不掉。更可怕的是:久而久之,人們可能連怒火都沒有了。

必須立法了,必須使用唯一現實可行的懲罰--刑律製裁,來製止性騷擾。現在,大多數發達國家都在這樣的一個進程當中。我們生活在這千年的禮義之邦,我們要建設精神文明,那麽還等什麽呢?

可惜,確實要等,而且可能還要等相當久。

一要等我們所有的國民,都把個人的尊嚴看得至高無上。為了捍衛自己的尊嚴,寧可破釜沉舟、義無反顧;而且,敢於真的把這種意願充分表達出來。

二要等我們的法律再發展一步,把捍衛個人尊嚴的任務,放在維護社會秩序之前、之上。這是因為,一群沒有尊嚴需求的人,再人口眾多,也無法建設和維持一個良好的社會秩序。同樣,一種不能切實捍衛個人尊嚴的社會秩序,再天網恢恢,也會失去存在的意義。

三要等我們這塊土地上湧現出一大批新女性,一大批終身志願者,不惜身家性命,跟一切性騷擾鬥爭到底;不管親疏遠近,幫助一切受害者挺起腰杆。看看發達國家的歷史就知道,關於性騷擾的立法進程的每一步,都是那裡的女性自發抗爭、獨立奮鬥,甚至不惜採用激烈手段,拚搏了幾十年才獲得的。

四要等我們的文化最終掃除掉一切傳統的陳規陋習;對“性”不再那麽敏感;不再僅僅盯住性騷擾裡面的那個“性”字不放;不再把性方面的受侵犯看得比其它一切侵犯更嚴重、更令人無地自容;不再信奉“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不再把性方面的“完好無損”用來判斷女性的人格與價值。

可是,又不能等,因為路在腳下,因為如果我們還不大力提倡捍衛個人尊嚴的社會意識,那麽我們的許許多多同胞姐妹就還會遭遇到不幸。

那麽,讓我們就從現在做起吧。

經濟觀察報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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