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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宗室貴族執掌軍國大權,爵位世襲最終葬送了王朝命脈

清朝的八旗王公貴族包括宗室貴族和異姓貴族兩部分,宗室貴族就是指清太祖努爾哈赤及其兄弟的子孫後代,異姓貴族主要是非皇族的清朝開國元勳、功臣和皇親國戚。在這兩者之間,支撐著後金及大清江山綿延不絕的主要力量還是以親王、郡王、貝勒為核心的宗室貴族。

公元1636年,皇太極改國號為大清,從此大清朝正式登上了歷史舞台。皇太極分別根據兄弟子侄們在建國中的軍功,定宗室爵位為九個等級:一等和碩親王,二等多羅郡王,三等多羅貝勒,四等固山貝子,五等鎮國公,六等輔國公,七等鎮國將軍,八等輔國將軍,九等奉國將軍。當時被封為親王的有:代善、濟爾哈朗、多爾袞、多鐸、嶽托、豪格、薩哈廉(追封),被封為郡王的是阿濟格等。當然每個級別都有冊封,就這樣一個勢力強大的宗室貴族集團正式形成了。

順治帝福臨登基後,由於年紀尚小,主要由多爾袞和濟爾哈朗兩個人輔政,這時候宗室貴族的統治能力就越發顯現了出來。順治帝一登基就恩詔天下,要優待宗室貴族,親郡王子孫弟侄都應當封爵。在順治六年還規定:親王一子封親王,其余的兒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其余的兒子封貝勒;貝勒之子封貝子,貝子之子封鎮國公,鎮國公之子封輔國公,輔國公之子授予三等鎮國將軍。這之後該規定雖然也有所修改,但基本都遵循著“隔代降爵”的基本規律。

清朝對宗室貴族恩封的制度,一方面保證了皇權的絕對穩固,但另一方面對統治階級的迅速衰落也埋下了種子。被我們所熟知的往往都是那些征戰沙場、馬革裹屍的宗室豪傑,但是也有太多的庸俗之輩因為是皇家宗族而封王封爵。後者往往懶惰拙笨、庸懦無能,甚至醉生夢死、恣意妄為,極大的破壞了清朝統治階級的英武的形象。

隨著時間的推移,有太多的八旗貴族爬不上馬、拉不開弓,身居要職卻攬權納賄、驕橫跋扈、魚肉百姓、臭名遠揚。到了清朝末期,很多親王們都帶頭吸食鴉片,將祖上的蔭德和朝廷的高額俸祿,隨著那屢屢青煙慢慢地在空中飄散了。對於大清朝的政權來說,成也宗室貴族,敗也宗室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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