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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帝國為何要視日本為敵?

摘要:“倭寇”乃是地方官員與帝國統治者共同製造的一個符號——其功能就是為禁海戰略背書——而海商竟然也從其“背面”參與了這個符號的製造,大明帝國於是有了一個真正的“敵國”,而這也是帝國維持其“非正法”之治的巧妙法門。

文/鄧文初(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

“動以倭寇為名”

前文曾指出,有明一朝,困擾明帝國的“北虜南倭”中的倭寇,其主要成分其實是帝國臣民,沿海百姓與海商,“真倭十不一二”。

正如歷史學所一再強調的,事實如何也許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當時人們的認知,就算這認知在事後的歷史學看來是幻覺,完全基於錯誤的資訊,但它卻是主導戰略制定的真實原因。

說到底,儘管存在著嚴重騷擾中國沿海安全的海盜“真倭”,但中日關係史上的“倭寇問題”卻是帝國製造的“假想敵”。

首先,它是帝國官僚體制的必然產物。

儘管在抗倭前線官兵中,對於真假倭寇有著清晰的辨識,但將之混同起來,並有意誇大倭寇的危害,卻是官僚政治的慣例。因為這種混同與誇大,能獲得直接利益:一方面在作戰失利時,可以報稱倭寇入犯,以掩飾自己的失職;在作戰順利時,可以誇大戰果,多得賞金。為此,官兵們往往把擒獲的海商、海盜甚至普通老百姓一律以倭寇名義上報,甚至直接斬殺,以此邀功請賞,而不是按實呈報。按當時明律的規定,“擒斬有名真倭賊首一名、顆者,升三級,不願升授者賞銀一百五十兩”,“獲漢人脅從賊二名、顆者,升授署一級,不願者賞金二十兩”(明廷懸賞捉拿“倭首”王直的賞金竟達萬金,且予以“封伯”的爵位獎賞)。

明代嘉靖年間畫家仇英所繪《倭寇圖卷》

也就是說,抓獲或斬殺一名真倭賊首,可以升三級,或賞銀150兩,而一個漢人賊徒只有20兩,或升一級。這條法律充分說明,明廷已經意識到戰爭中倭寇真假混淆、官兵冒功虛報的狀況,所以才會有此條款的區分。但這樣的法律也正好鼓勵官兵虛構倭寇故事以冒功請賞,文獻記載多有可以證實這一點的。如王文祿的《策樞》中就明確指出:“官兵利於斬倭首而得重賞,明知中國人而稱倭夷,以訛傳訛,皆曰倭夷”(一些研究者統計,自嘉靖元年至四十五年,沿海著名的起義首領不下130人被稱作“倭寇”首領)。

這種鼓勵政策所導致的,其實不僅僅是冒功請賞這麽簡單的事,而有著更可怕的後果,這就連抗倭“前線總指揮”胡宗憲也意識到了:

我民之變為盜,叛而從賊者,日益眾,此其何故也?推而求之,其說有二:一以備擄之民,其首既髡,官軍但獲此輩,不以為從賊,則以為奸細;而主將方且利之以為首功,而冀掩其失事之罪,又安望與之昭雪乎?是以此輩一被汙染,皆絕歸正之念,而堅從逆之心,寧九死而不悔也。

胡宗憲指出的是那條“為叢驅雀、為淵驅魚”的古老規律,也是在倭寇問題上弄假成真、使之抱團成堆的事實,假倭而成真倭,“真倭”大規模集結,並最終對大明帝國構成嚴重威脅,與官僚政治這種“鼓勵”政策有著直接關係。

嘉靖二十八年(1549)七月壬申“倭寇起源浙江”條中提及“具官倉皇申聞上司,雲倭賊入寇,巡撫(朱)紈,下令捕盜甚急,又令並海居民有素與番人通者皆得自首,及相告言。於是人心洶洶,轉相告引。或誣良善,而諸奸畏官兵搜捕,亦遽勾島夷及海中巨賊,所在掠劫,乘汛登岸,動以倭寇為名,其實真倭無幾”雲雲是最好的說明。

明朝畫卷中的倭寇首領形象

如此,軍功報告處處誇大,也就見怪不怪了,如“倭寇過處,村落殆盡,生靈塗炭,玉石俱焚”,“焚燒千有余家,殺掠千有餘人”;“屠城則百裡無煙,焚舍而窮年烽火”之類,也只好當作“等因奉此”的公文傳遞看待。

也難怪日本學者田中健夫會說,“因為中國官憲為了顯示自己的功績而誇大捏造倭寇的殘忍性與侵略的猛烈程度”,在史料上還處處可見。

當然,為了嚇唬官軍,海商們也多冒稱倭寇,王直的部下就如此,《明史·日本傳》記載:“海中巨盜,遂襲倭服飾、旗號,並分艘掠內地,無不大利,故倭患日劇。”老百姓冒稱倭寇,在當時幾乎成為常態,《倭奴遺事》記載:“倭寇初犯漳、泉州,僅二百人,其間真倭甚寡,皆閩、浙通番之徒,髡顱以從”;《倭變事略》記載:“沿海窮民,又夤夜冒倭狀劫掠”;《潮州府志》記載:“倭寇非果盡屬日本,大抵多漳泉流賊挾倭以為酋首,遂因其名號,以鼓舞徒眾,所至破鄉寨,盡收其少壯者而髡之,久之遂與倭無異。”

官府“動以倭寇為名”,而海商也“因其名號,以鼓舞徒眾”,對陣的雙方都樂於採用倭寇這樣的名義,“倭寇”問題自然也就越鬧越大、無法根治了。

胡宗憲畫像

敵國形象的製造

其實倭寇與日本政府並無太大關係,日本政府也不支持倭寇騷擾中國沿海。這些,無論是大明帝國最高統治者還是一般官僚其實都心知肚明,抗倭將領更是清楚實情。嘉靖三十五年,受胡宗憲派遣宣諭日本的陳可願回來說:“各夷口稱,情願將松江各處舊賊或擒或剿,或號召還島,惟中國所命,但要進貢開市。”胡宗憲審問倭寇助四郎,得知的情報也是“國王不知”。

在試圖招降王直時,胡宗憲還曾得到過更詳細的日本情報:

日本雖統於一君,近來君弱臣強,不過徒存名而已。其國尚有六十六國,互相雄長,往年山口主君強力,霸服諸夷,凡事猶得專主,舊年四月,內與鄰國爭奪境界,墮計自刎。

其馬跡至山前港船,更番巡哨截來,今春不容省懈也,臣正同正使蔣洲撫諭各國,事畢方回。我浙、直尚有余賊,臣撫諭歸島,必不敢仍前故犯。萬一不從,即當征兵剿滅,以夷攻夷,此臣之素志,事猶如反掌也。如皇上慈仁恩宥,仍如廣中事例,通關納稅,又使不失貢期,宣諭諸島,其主各為禁製,倭奴不得複為跋扈,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者也。

王直曾陪同胡宗憲所派遣的使臣準備“遍歷曉諭”日本沿海的九州十二島,以杜絕倭寇騷擾沿海,在寫這封上書時,使臣“已行五島,松浦及馬肥前島,博多等十禁三、四”。可見,只要明政府主動與日本政府建立外交關係,日本方面對倭寇的控制是有效的。且王直久住日本,不僅熟悉日本諸島情況,對日本諸大名還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力。在這封上書中,王直提出了具有戰略意義的對日國策,其主旨當然是開關納稅,允許通商,以為這是解決倭寇問題的根本辦法。在此之前則只要曉諭日本諸島,與大小諸邦建立外交關係,以便相互約束。當然,也包括武力備份,但卻並不需要明廷出兵,而可以利用日本諸島的分裂狀態,“以夷製夷”。

明代大型帆船

王直要求胡宗憲將這篇“戰略規劃”上奏朝廷,但他連自己的命運都無法保證,就遑論獻策了。而且,就算這篇上書抵達天聽,大明帝國的對日戰略大概也不會發生什麽實質性的改變吧?

畢竟,形勢比人強,帝國儘管宣稱王者無敵,不分內外,但維持統治卻永遠需要一個假想敵,尤其是,要實施嚴厲的海禁政策,總得給出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

其實,朱元璋在大殺功臣之時,就已經在製造這個替罪羊了。胡惟庸案持續十四年,一時功臣宿將株夷殆盡,前後達四萬餘人,《明史》記其罪名為:“先是胡惟庸謀逆,欲借日本為助”,說他暗使同黨寧波衛指揮使林賢蟄居日本,令其交通日本君臣,並密信其王,借兵助己。林賢回國後,日本國王派遣僧人如瑤以朝貢為名,率兵士四百餘人,“獻巨燭,藏火藥刀劍其中”,但使者還未到京,胡惟庸案告破,故放逐日本使臣,並與日本絕交。這樣的說法在成祖時代還持續,流風所及,當時的歷史學者們也信以為真。《名山藏》甚至將“倭”的命名追溯至此,說“於是名日本曰倭,下詔切責其君臣,暴其過惡天下,著《祖訓》絕之”(其實最早使用“倭奴”是在《後漢書》中);嚴謹如王世貞者也持此說:“胡惟庸謀逆,陰約日本國貢使以精兵裝巨舶,約是日行弑”,“上後卻日本之貢以此”——儘管他兒子頗為懷疑這種說法,說胡惟庸案與此後的嚴世蕃案一樣(嚴世蕃也被加上通過王直勾結倭寇的罪名),也被加上“交通倭虜,潛謀叛逆”的罪名,可以說是“尋端殺之,非正法也。”

這樣的屠戮確實是“非正法也”,海禁絕關同樣也是“非正法也”,但明廷卻一意孤行,無視民生國運與天下主義的原則,以極端的暴力實施這種“非正法”。於是,為了給自己一個理由,即使是自我欺騙,帝國也迫切需要一個替罪羊,一個無法替自己辯護的敵人,往來隔絕的日本因此成為最好的對象。自朱元璋絕交日本,“倭虜”與日本之間再也無法脫離乾系。而嘉靖禁海政策所導致的激烈反彈,海盜與倭寇泛濫,又正好符合這種加罪其上而無法自辯的對象定位。於是,將日本坐實為倭寇並進一步定位了帝國的險惡敵人便是大明帝國對外戰略中順理成章的一環了。

倭寇侵襲圖

當時諸大臣幾乎都在重複這樣的調子:

都禦史唐順之提出,日人利我中國之貨,如果斷絕朝貢貿易,他們就沒有希望,乃勾引海盜從事掠奪。因此,下令其國王禁止劫掠,許其通貢,則足以外製倭寇而內絕勾引之徒。兵部主事黃元恭則說:“倭寇狡猾,素無慕義之誠”,前數十年尚能臣服,是基於朝貢體制所給予利益暫時羈縻,現今“入寇之利百倍通貢”,“貪心大發,何所不為?”極端性的言論如禮科給事中張翀甚至認為,日本是凶狡之性,時時窺視中國,只有有機會,就劫掠財物,沒有下手處,則偽稱朝貢,“劫殺則利民財,朝貢則利國賜”,無論如何,利無不在。因此要求皇上“絕約閉關,永斷朝貢之途”。

尚書楊守陳直接將日本定位為“敵國”(倭奴乃我仇敵),並將這種敵對關係追溯至唐代,說“倭奴僻在海島,其俗狙詐而狼貪,自唐以至近代常為中國疥癬矣”。說他們:

知我中國之虛實,山川之險易,因肆奸譎。時孥舟載其方物戎器,出沒海道,而窺伺我。得間,則張其戎器,而恣肆侵擾;不得間,則陳其方物,而假稱朝貢;侵擾,則卷民財;朝貢,則沾國賜。間有得不得,而利無不得,其計狡如此。(見鄭若曾《籌海圖編》)

在這些官僚們的話語中,日本被塑造成“素性貪詐”、“俗狙詐而狼貪”、“凶狡之性”等等野蠻形象。這些形象當然與當時的日本國無關,但至今我們的一些日本研究者卻還是認為這只是“片面”,而且還有種種合理的解釋,說這種“片面”認識是基於抗倭前線的將領們大都隻關注倭寇問題,因此對日本人的整體認識還停留在“霧裡看花”的階段——他們本該具有的理性認識,卻往往被其充滿情感色彩而又有失公允的評斷所掩蓋。這種將帝國戰略認作是某種建立在“認知失誤”基礎上的說法其實是不得要領的,倒是撰寫《倭寇:海上歷史》的日本學者田中健夫的說法更有說服力(有關明帝國的倭寇形象系統分析可參見其《倭寇》一書):

中國的倭寇形象,實體極為曖昧,很難抓住,而這種情況又進一步被中國官憲隨意而巧妙地加以利用,有時用來向中國民眾灌輸對日本人的害怕與憎惡感,有時又利用來把中國民眾自己的叛亂謊稱為倭寇……

室町時代的日本遣明船

也就是說,田中健夫認為,倭寇乃某種被帝國官憲利用的符號,這種見解頗見功力,但事情可能更為複雜,也更為有趣。事實是,海商、海盜們以“倭寇”威脅或恐嚇官僚,官僚也需要借助倭寇以推脫責任;帝國又正需要一個符號實施禁海、控制沿海民眾,尤其是對那些“世家大族”、“豪門巨族”並非一紙禁令就能有效控制的,需要給出一個說得過去的絕對理由。於是,“倭寇”問題出現了,倭寇的真實狀態已經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在帝國層面,需要將倭寇塑造、宣傳成一群窮凶極惡、殘暴狡猾,而又威力巨大的“魔鬼”,造成極度的“恐倭”心理,而這種恐慌正是帝國實施嚴厲禁海政策的基本依據。

因此,“倭寇”乃是地方官員與帝國統治者共同製造的一個符號——其功能就是為禁海戰略背書——而海商竟然也從其“背面”參與了這個符號的製造,大明帝國於是有了一個真正的“敵國”,而這也是帝國維持其“非正法”之治的巧妙法門。

納粹首席法學家施密特將政治定義為製造敵人的藝術,精神分析學大師榮格從憎惡的角度說過政治團夥的本質就是在對方身上看到罪惡,“無敵國外患者恆亡”的中國古訓說的也是這個道理。至於這種製造敵國的實際效果究竟如何,大約那是屬於此後歷史學家們的事情,與現實政治家們是無關的。

(本文為鄧文初副教授談“中華帝國的對外戰略”系列專欄文章,文章版權歸屬本账號。編輯:一行,標題為編者所加,圖片源於網絡。合作、轉載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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