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廣西檢察機構提起公訴的一批黑惡勢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

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警察部掛牌督辦,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檢察院指定梧州市龍圩區檢察院管轄,並提起公訴的張樹輝等22名被告人犯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案,由梧州市龍圩區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梧州市龍圩區檢察院依法派員出庭。

龍圩區法院依法判決本案首犯張樹輝犯組織、長官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聚眾鬥毆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別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處24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4年3人,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3人。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樹輝曾因犯組織、長官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2006年4月減刑釋放後,雇請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追討1996年至1998年發放高利貸的舊債,同時發放新的高利貸。2006年至2010年,張樹輝先後出資成立“鴻展公司”和“鴻誠公司”,將其雇請的組織成員安排在兩公司,依托公司繼續以“套路貸”等方式發放高利貸,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黑社會性質組織初步形成。

2011年,被告人王海宗通過合作方式成立“香城公司”加入到張樹輝的組織中,逐漸在梧州市及周邊形成了以張樹輝為組織者、長官者,以親屬、朋友為紐帶,以“鴻展公司”“鴻誠公司”“香城公司”為據點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先後實施詐騙17宗49起、尋釁滋事4起、非法拘禁4起、敲詐勒索7起、強迫交易兩起、聚眾鬥毆1起,先後向社會公開非法高利放貸總額鋼彈人民幣4億餘元,獲取利息1億餘元。此外,該犯罪組織成員還實施了6起違法行為。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樹輝組織、長官人數較多且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成員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采取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實施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對梧州市及其周邊多家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和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社會、經濟、生活、司法秩序,應依法予以嚴懲。被告人張樹輝作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長官者和該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當按照其所組織、長官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所犯全部罪行承擔法律責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當天,廣西自治區高院組織全區法院開展黑惡勢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動。法院對6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以及4人敲詐勒索案等一批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

據了解,截至11月底,廣西法院一審受理組織、長官、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26件377人,涉及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等罪名。已對11件166人進行了一審宣判;一審受理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5件38人,一審已宣判4件22人;一審受理惡勢力團夥案件158件869人,審結80件370人。(法制日報 馬豔 鄧鐵軍 黃明強)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