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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春:香港SPAC上市的最大競爭力在哪裡?

  文/意見領袖專欄作者 鄭梅玫 夏春 

  距離港交所實施SPAC上市新規才剛剛過去兩個多月,今日,香港首家SPAC公司將正式掛牌,較此前計劃更早了一些,據悉已獲得適度超額認購。

  這也是第一個向港交所遞交招股書的SPAC公司,距離申請剛好兩個月,首家SPAC就能夠以通常SPAC所需的2到3個月的平均速度實現IPO,實屬不易。

  過去兩年裡全球SPAC上市活動的火熱,相信大家多多少少有所耳聞,但對很多人來說,對SPAC這樣一種形式的新股發行還很陌生。

  SPAC上市的一般生命周期

  SPAC (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中文含義是“特殊目的收購公司”。顧名思義,SPAC通常由私募股權基金、資產管理公司以及高淨值的個人等發起,初期沒有任何實際業務,僅是一個持有現金的“殼”,也因此常常被描述成“空頭支票公司”。

  SPAC發起人(有時也稱為讚助人)通常具有管理上市公司或者私募股權基金的豐富經驗,發起人會提供一小部分啟動資金,以支付IPO所需費用,先安排SPAC上市再尋找並購目標,並購完成後目標公司就成為上市公司,並獲得通過SPAC上市募集的資金。

  一個標準SPAC的24或36個月的生命周期,大致分為3個階段:IPO募資、尋找並購標的、完成收購。如果未能夠在期限前完成並購,SPAC就需要解散,將募集的資金還給投資者。

  來源:公開資料整理,銀科金融研究院

  SPAC並不是這兩年資本市場才有的產物,但爆發式增長的確出現在2020年疫情之後。

  各種封城和隔離,使得傳統IPO漫長的路演上市大打折扣,而SPAC上市方式快速便利,美國量化寬鬆下的資金泛濫局面也是背後的核心原因。

  亞洲地區SPAC上市的初步探索

  SPAC熱潮不僅吸引了大量的投資者,也吸引了各地交易所的密切關注,越來越多的交易所逐步公布了SPAC上市新規,例如倫交所等。

  實際上,亞洲市場並不能說在這輪SPAC上市熱潮中落後的一支隊伍。

  早在2009年,韓國交易所就成為首個引入SPAC上市機制的亞洲交易所。同年,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也制定了針對SPAC的特定監管框架。

  不過,雖然這兩個市場較早引入SPAC機制,但實際上的交易並不活躍,發展也相對緩慢。直到去年,新交所和港交所的加入,令亞洲SPAC市場似乎開始活躍起來。

  2021年9月2日,新加坡交易所正式發布SPAC主機板上市規則,在次日生效,新規部分條款較此前的征求意見稿可以說是大幅放寬。

  2021年12月,港交所正式公布引入新上市規則第18B章,在香港設立全新SPAC上市機制,並於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香港SPAC上市制度對投資者的保護性更強

  不少人指出香港的SPAC上市規則相比美國和其他國家更加嚴格,甚至可以說是“史上最嚴”。不過在我們看來,相比其他市場,香港SPAC上市制度對投資者的保護性更強,這可能恰恰是日後香港SPAC市場可能具備競爭力的重要原因。

  不僅僅大量研究都指出在美國上市機制下的SPAC主要有利於發起人和部分原始股東,而不利於跟風加入的散戶投資者,美國監管機構也多次提醒投資者關於SPAC投資的風險,特別是股權攤薄等散戶可能不會考慮到的因素。

  由於SPAC的特殊運作機制,每一方參與者都處於完全不同的境地,我們接下來也會另外撰文從各個SPAC參與者的角度分析利弊,拆解SPAC上市機制,以及解讀香港上市制度與其他市場到底有何不同。

  值得提醒的是,香港SPAC證券隻容許專業投資者認購和買賣,SPAC並購完成後,轉換成繼承公司的股份之後,其他散戶投資者才可參與進來。

  總的來說,市場對於香港SPAC新規也算是給出了正面的反映。截止3月15日,港交所目前共有10家SPAC申請,其中不少大家熟知的知名人士或者機構都在摩拳擦掌,這裡面就有前香港金管局總裁陳德霖、鄭志剛、李寧等個人投資者,還有很多富有經驗的私募股權投資,也有在美國資深的SPAC發起人來港募資。

  從大的方向來看,香港引入SPAC上市制度可為市場提供一個除傳統首次公開招股以外的上市渠道,雖然起步有一些較晚,上市機制也相對更為嚴格,但對投資者的保護性更強,未來健康發展的可能性更大。

  若SPAC發展順利,不排除是未來中概股赴港上市的重要方式之一,吸引更多來自大中華區、東南亞以及全球的創新企業來港上市,對於強化香港作為區域和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有深遠意義。

  (本文作者介紹:諾亞控股首席經濟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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