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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登報與溥儀離婚的妃子文繡,人生命運如何?

中國古代的道德標準,要求女子“三從四德”。在婚姻問題上,女子幾乎沒有自主權,從來都是男子說了算。當夫妻感情破裂了,婚姻走向了盡頭,往往也是男子休妻,從無女子休夫——更別說,妃子休了皇帝。

但在民國時期,就有一名妃子,在報紙上公開發表聲明,要求與末代皇帝溥儀離婚,轟動一時。這名妃子,叫文繡。

文繡出生於1909年,是滿洲鑲黃旗人,根正苗紅,又出身官宦世家。1922年,未滿14歲的文繡被選入皇宮,成為末代皇帝溥儀的妃子,被封為淑妃。當時,清朝已經滅亡,溥儀等人按照優待條件,暫居在紫禁城裡,保持著小朝廷的架勢。

入宮之初,文繡與溥儀的感情尚可。可隨著時間的流逝,兩人的感情產生了罅隙。文繡小時候受過學校教育,有一定的學識。民國時期,男女平等的理念逐漸深入人心。文繡開始追求平等的夫妻生活。

1924年,溥儀被馮玉祥趕出紫禁城後,離開北京,搬到天津日租界居住,投靠日本。文繡對此大為擔憂,經常勸告溥儀不可輕信日本人。溥儀不聽勸告,反而厭惡起文繡來,動輒對她惡語相向。文繡整日以淚洗臉,還在有一年的除夕之夜用剪刀捅自己的小腹,意圖自殺。

溥儀知道後,沒有去看望文繡,卻很生氣地說:“她慣用這伎倆嚇唬人,誰也不要理她。”

文繡對溥儀越來越失望。1931年8月25日,文繡搬出了溥儀的住宅,隨後公開登報,宣稱要與溥儀離婚,還聘請張紹曾、張士駿、李洪嶽3位律師,向法院提出訴狀:“控告溥儀虐待文繡,使其不堪忍受。溥儀生理有病,同居九年,未得一幸。決意離婚,索要個人日常所用衣物和贍養費50萬元。”

這就是被傳得沸沸揚揚的“刀妃革命”。北京、天津等地的報紙,逮到了這樣“勁爆”的新聞,自然要一頓“爆炒”,讓溥儀顏面掃地。

文繡的舉動,在當時無異於破天荒之舉,引起了很大的爭議。文繡一位族兄文綺在報紙上刊登文章指責她,“且漫雲遜帝(溥儀)對汝並無虐待之事,即果然虐待,在汝亦應耐死忍受,以報清室之恩德”。這是說,就算溥儀真的虐待文繡,文繡也應該忍受。

文繡毫不客氣地以民國法律為依據,回信進行回擊:“妹因九年獨居,未受過平等待遇,故委託律師商確別居辦法,此不過要求遜帝(溥儀)根據民國法律施以人道之待遇,不使父母遺體受法外淩辱致死而已。不料我族兄竟一再誣妹逃亡也、離異也、詐財也……”在文繡有理有據的回擊下,同情和理解文繡的人多了起來。

1931年10月22日,溥儀與文繡簽訂了離婚協議書。離婚後,溥儀付給文繡5.5萬元,作為贍養費。

5.5萬元,在上世紀30年代也是一筆巨款了。然而,文繡支付了律師費,又被遠房表姐夫毓璋的女兒玉芬騙走了一筆,再酬謝了幫忙的親友後,只剩下2.6萬元。這筆錢,無論如何過不了下半輩子的生活,文繡只有另謀生活。

1932年,文繡改名為傅玉芳後,在北平一家私立小學當上了國文和圖畫教師。文繡很喜歡這份工作,與孩子們相處得很愉快。可不知道怎麽搞的,小報記者打聽到她的下落後,紛紛前來採訪報導。文繡煩不勝煩,便辭掉了這份教師工作,在北平瀏海胡同買下一處平房,與妹妹文珊一起過著隱居生活。

文珊出嫁後,搬出去了。文繡作為一個弱女子,經常被壞人敲詐勒索,淪為了一個貧窮之人。她不得不賣掉瀏海胡同的房子,另外租房子居住。為了謀生,她糊過紙盒、擺過煙攤,還在瓦工隊裡當過苦力工,嘗盡了生活的艱辛。

1945年,文繡在朋友的介紹下,來到《華北日報》當了一名校對員,過上了較為穩定的生活。《華北日報》社長叫張明煒,非常關心文繡的生活,還幫助她牽線搭橋,嫁給了自己的表弟劉振東。劉振東是河南人,當兵後因為肯吃苦耐勞,逐漸升為少校軍官。

1947年夏天,36歲的文繡與40多歲的劉振東結婚了,開始人生的第二段婚姻。婚後,他們在北平西城區的白米斜街租了3間房屋,安家度日。

對了,1907年——1909年,晚清名臣張之洞就曾經在白米斜街度過人生的最後兩年。

1953年9月18日,文繡由於突發心肌梗塞,病逝於家中,終年44歲。那時候,溥儀還在撫順戰犯管理所接受學習、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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