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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清明祭祀引發山火,湖南永州一村幹部滅火時不幸遇難

極目新聞記者 李賢誠

4月4日上午,湖南省永州市藍山縣塔峰鎮總市社區突發山火,一名基層幹部在滅火時不幸遇難(極目新聞此前報導)。5日,當地警方發布懸賞通告征集火災肇事者線索,最高獎勵2萬元。6日上午10時許,記者了解到,目前犯罪嫌疑人尚未抓獲。

5日晚,藍山縣警察局發布懸賞通告稱,4月4日11時許,該縣塔峰鎮總市社區發生一起山林失火案件,現案件正在偵辦中。為迅速偵破案件,現向社會公開懸賞征集線索,凡向警察機關舉報或提供有效線索的,獎勵1萬元;協助抓獲犯罪嫌疑人的,獎勵2萬元。同時,警察機關敦促犯罪嫌疑人盡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6日上午10時許,藍山縣警察局一警官表示,目前暫未抓到犯罪嫌疑人,如果民眾有該案件的相關線索,歡迎向警方提供。當地有關部門回應稱,此次山火的具體原因及過火面積還在調查統計中。

總市社區一居民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此次發生山火的位置叫做“青山腳”,可能是清明祭祀引發了火災,過火面積估計有一二百畝,現在警方貼了很多懸賞通告,在征集線索。

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5日,藍山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森林禁火令稱,2022年4月5日至4月30日為禁火期,禁火區域為全縣境內所有山林及山林區域(其中,國有林場以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為森林高火險區)。對違規野外用火的,一律依法從重處理。情節較輕的,由林業主管部門、森林警察機關根據《森林防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當事人處以警告、罰款直至治安拘留;造成損失的,依法責令肇事者賠償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家工作人員在場不加製止的,一律問責;違規野外用火引發森林火災的,一律嚴肅查處,同時追究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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