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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官”枉然岑春煊

清末時期,有所謂“三屠”之稱,並非晚明嘉定之事,而是指三個人:袁世凱、張之洞和岑春煊。比如陳夔龍在《夢蕉亭雜記》中就說:“時論南皮屠財,項城屠民,西林屠官。”袁世凱(項城)“屠民”或有稱之為“人屠”者,最好理解,其在山東巡撫任上,握有新軍利器,搜殺義和團民,毫不手軟。張之洞“屠財”,乃是由於其花錢無度,雖然本人並未從中漁利,可稱較為清廉,但是在晚清整個國家貧困化的大背景下,大手大腳的作風往往令時人瞠目。當然,三屠中關於張之洞還有一種說法,出現在魏元曠的《光宣僉載》之中,即“岑春煊為官屠,張之洞為士屠,袁世凱為民屠”。關於“士屠”,又有不同解釋,有說張之洞形骸放浪,隨意對待部屬,門下士苦之;有說其親手終結了科舉體制,斷絕了士人晉升之路;也有說湖廣總督任上的張之洞剿殺自立軍起事,所殺皆讀書人之故。如果是最後一種說法,則張與袁並未有區別,殺人而已。與前兩人相比,如今知名度較為遜色的岑春煊(西林)雖為“屠”,卻不是殺人,只是彈劾人去官。彈劾去官在中國兩千年的帝製時期並沒特別的,晚清也曾經歷過清流搏擊之蜂起,不過如果還原“彈”之本意的話,他人可能是“點射”,而岑春煊則擅長“掃射”,蓋其大抵“每至一省,必大肆糾彈,上下皆股栗失色”。

袁世凱、張之洞和岑春煊也是當時最有權勢威望的漢人督撫,故而在革命派立場的《民報》有此漫畫。

岑春煊出身官宦之家,其父岑毓英是在鹹同雲南之亂局中,窺準時機脫穎殺出者,後長期主持滇省,官至雲貴總督。岑春煊自幼生長京城,據說“自負門第才望,不可一世”,乃光緒中葉京師之“三惡少”之一,以門蔭入仕途,張揚好出風頭的性格,並未有大改。甲午戰爭時,已經躋身卿貳的岑春煊即上疏請纓,戊戌年間,又上疏提出各種變法主張。岑春煊與康梁一派接近,實有原因,蓋其業師李端棻,亦梁啟超之伯樂,且為梁之妻舅。戊戌政變前不到一個月,岑外放廣東布政使,可謂躲過一劫。

彼時的廣東,剛剛裁並了督撫同城的廣東巡撫,岑春煊的頂頭上司只有兩廣總督譚鍾麟一人,於是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根據岑氏日後的回憶錄《樂齋漫筆》,他甫到羊城,即以道員王存善多有不法之事,向譚鍾麟控訴,而譚平日最依賴王,其用意可想而知。兩人自然話不投機,遂大吵一架,據說譚鍾麟大怒拍案,氣勢“甚張”,卻自損八百,跌壞眼睛一副,岑春煊也不示弱,掛冠拂袖而去,兩人遂成水火。未幾,岑春煊調補甘肅布政使,據其回憶說乃是譚鍾麟怕他陛見告狀,所以運動出這一調補,阻其進京。岑又說自己不依不饒,到甘後上疏彈劾譚、王二人,使譚罷免、王革職雲雲。實際上岑春煊的回憶多有不確和誇大之處,他在戊戌政變以後,受到了一定的牽連,陳夔龍甚至稱其“幾遭嚴譴”,日子沒有那麽好過。胡思敬則在《國聞備乘》中記載是榮祿出面說了好話,才使岑春煊平調到明顯不如廣東的甘肅,時任陝甘總督的陶模懼其“粗莽”,揭開一些陳年舊账,就頗討好岑氏,於是“春煊益驕”。至於彈劾確有其事,岑春煊在次年六月初八,即卸任廣東藩司大半年後,上過兩道奏折,一份彈劾譚鍾麟和前按察使魁元,另一份專門彈劾王存善。該年冬,李鴻章出任兩廣總督,譚鍾麟陛見後告老還鄉,卻也並非彈章之功。一來譚鍾麟的確受到非議並老態龍鍾,更重要的是李鴻章謀求位置,且朝廷需要其赴粵與法人周旋廣州灣之事。

岑春煊坐像

不過岑春煊並不在意這些,仍洋洋得意於“以藩司劾罷督臣,為有清僅見之事也”。到了庚子勤王護駕有功而大受慈禧賞識後,他仕途順利,由巡撫而總督,成為封疆大吏,也沒了頂頭上司,滿目都是屬員,當然也益“益驕”,開始了其掃射式“屠官”。在山西巡撫任上,岑春煊上至署理布政使,下至縣裡不入流的典史,以及武將序列中的副將、遊擊,參無巨細。署理四川總督不到一年,他也劾人無數,尤其是小到為各種案件稽查緝捕不利而發者。

光緒二十九(1903)年春,岑春煊署理兩廣總督,蓋其時廣西頗有亂相,而岑已被清廷視為救火隊員。再次回到兩廣的他相當得意,自稱桂省之人而能總督兩廣,除了乾隆朝的陳宏謀外,就屬自己了。在《樂齋漫筆》中,岑春煊稱當時廣西幾乎整個省都在騷亂中,故而其抵達之後幾乎不知從何著手。不過終究厘清廣西大亂緣由,希望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先將貪婪不職縱匪成患之撫臣王之春、提督蘇元春,劾奏褫職”。一上任就把一省文武最高大員,與自己算是同堂為官的巡撫和提督彈劾革職,似乎又做了一件前所未有之事。不過實際上關於此事,岑春煊亦有所誇飾,當時廣西地方官之腐壞,危害全省,很多人都心知肚明,曾有禦史蔣式瑆、貴州護理巡撫曹鴻勳、廣西學政汪詒書等多人上疏彈劾廣西的文武二春,甚至王之春都參劾蘇元春。其實岑春煊本人並沒有出手,否則按照制度,不會讓他去查王、蘇的罪狀明白回奏的,因為朝廷不可能讓彈劾者去查案。所以岑春煊根本沒有將二春“劾奏褫職”,只是在回奏時肯定了此前彈章的控訴,並敦請嚴肅處理。事態嚴重,朝廷也反應迅速,巡撫王之春、布政使湯壽銘、按察使希賢、提督蘇元春全部革職。廣西一省高官的倒台,岑春煊自然有“貪功”之嫌,但是其“官屠”作風依舊,從王之春的繼任者柯逢時,一路參下來。到了光緒三十三(1907)年,岑春煊內召為郵傳部尚書,結果他尚未謝恩履任,就先將郵傳部侍郎朱寶奎參倒,亦令時人稱奇。

《樂齋漫筆》中,岑春煊頗有自矜處,時間上也有誤記。

岑春煊回憶錄中有頗多自誇不實之處,尤其是表現自己整肅吏治彈劾貪腐方面,不過他性喜“屠官”也是實情。一則其人為官宦子弟,性格粗莽張揚;二則其甫外放即任藩司,省內僅次於總督,本有底氣;三則庚子之後,恃眷寵而益驕縱,蓋有以成之。其實在岑春煊為補授廣東布政使而謝恩的當天,準備前往廣東與譚鍾麟一鬥之時,即戊戌年七月十六日,一個更大的官場炸彈被引爆。當時,亟亟變法的光緒帝已經下達了廣開言路的諭旨,受此鼓舞,禮部有一位主事名為王照,便上了談時務的條陳。按慣例,六品的主事無權上奏,只能通過本部的堂官(即滿漢尚書侍郎六人)代為遞送,不過皇上既有詔令,部堂為之代遞即可。不料遷延十餘日,條陳仍未上遞,王照為之當堂面斥違旨,惹怒了漢尚書許應騤,即在十六日以禮部名義參劾王照條陳“包藏禍心”“藉端挾製”等。光緒見之大怒,當天發下嚴厲上諭,指責禮部堂官“狃於積習,致成壅蔽”,並將其均交部議處。三日後,光緒帝親自下達朱諭,將禮部尚書侍郎全部革職,並賞王照四品京堂,是為震動朝局的禮部六堂官事件。王照以六品主事,實打實地以弱敵強,掀翻了六位一二品的大員,較之岑春煊獨鬥譚鍾麟,結果亦不明不白,似乎更加過硬。只不過不久之後,朝局翻覆,堂官們紛紛重新起用。

禮部六堂官事件發生在中央,而且是在戊戌年朝局瞬息萬變的特殊時段,晚清時期,另有一場並不亞於廣西的省級官場地震,出現在岑春煊的祖籍地浙江,這就是著名的楊乃武與小白菜案。楊白案發酵時間較長,來回重審多個回合,輔以京官和清流的介入,最終結果是巡撫楊昌浚、禮部侍郎浙江學政胡瑞瀾革職,按察使蒯賀蓀因病故得免,此外杭州、寧波知府,余杭、嘉興知縣及知縣一級革職者眾多。

罷免廣西一省高官的上諭

當然,熟悉晚清史者自然明了,一案有一案的背景和政治意圖。戊戌的禮部六堂官,乃是變法立威之舉,未幾政變發生,全行翻案;楊白案有敲打湘軍系統和整個湖湘籍官員的背景,數年後楊昌浚和胡瑞瀾亦起複;即便是比較單純的廣西,也在丁未政潮後,隨著岑春煊的失勢,而得出個“前督岑春煊等冤屈能員”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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