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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公司設立分支機構還有多遠?

(圖片來源:壹圖網)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胡群“過去10年,中國的信託公司淨資產總額從1320億增長到了5960億,信託資產規模從3兆元增長到了22.5兆元,信託業務收入從284億元增長到目前的1100億元的數量級。信託公司利潤總額從159億元增長到目前的700多億元。”8月17日,中信信託常務副總經理王道遠在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上稱。

信託已經是中國僅次於銀行的第二大金融機構。截至2019年1季度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受託資產規模為22.54兆元。信託業發展迅速,且風險可控。根據中國信託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1季度末,信託行業風險項目1006個,規模為2830.59億元,信託資產風險率為1.26%,較2018年4季度末上升0.28個百分點。其中,集合類信託佔比61.57%,較去年4季度末下降0.17個百分點。

中國信託業協會發布的《2019年1季度中國信託業發展評析》指出,這主要源於去年金融“去杠杆、強監管”政策下,銀行表外資金加速回表,同時平台公司舉債受到限制,企業現金流相對緊張,少數信託公司展業比較激進,信用下沉較大,導致逾期甚至違約事件增多。自“資管新規”頒布之後,信託公司普遍加強主動管理能力與風控能力建設,信託行業總體風險可控。

然而,信託公司至今也被允許設立分支機構。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發布的《資管行業未來市場格局與業務模式研究》建議監管部門允許信託公司設立分支機構,提高信託公司在資金端的客戶服務能力與項目端的風險管控水準,更好地支持地方中小微企業的發展,並降低監管部門跨區域風險防控難度。

2007年頒布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提出,“信託公司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分支機構”,這主要源於:當時信託公司發展的成熟度、規範度不高,如果設立分支機構,風險管理鏈條拉長,風控手段難以延伸至末端,容易導致風險頻發;而且在當時看來,限定信託公司在注冊地經營,便於監管。

然而,經過十餘年穩健發展,信託業經營現狀與市場環境已發生變化,大致表現在:一是信託公司內控機制已較為完善,設立分支機構不會增加監管風險;二是2012年發布的《關於規範信託產品行銷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信託公司可設立異地行銷中心,遵循屬地監管原則,異地局配合屬地局承擔部分監管職能,無形中增加協調溝通成本;三是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信託公司異地銷售、異地展業趨勢難以阻擋。

此外,相比其他金融子行業,銀行、證券、保險均可開設立分支機構,唯有信託不得設立分支機構,這在一定程度上帶來了不公平競爭。

王道遠在監管架構方面給出政策建議:弱化下沉式的業務監管,強化功能監管,明確監管機構與信託公司的職責劃分,加強現場檢查,重罰違法違規行為;在監管評級基礎上,對信託公司實施分類監管,加強監管政策的針對性與指向性,比如實行“有限牌照管理”。

王道遠認為,當前68家信託公司分化已明顯,分類監管倡導多年但並未落實到實處,“一刀切”現象長期存在,既製約頭部信託公司的創新實踐,又不利於尾部信託公司的風險管控。針對“頭部”信託公司,實施全牌照運營,給予一定創新實踐空間;針對“尾部”信託公司,加強風險管控為首要目標,發放有限牌照。

《資管行業未來市場格局與業務模式研究》報告由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組織,工商銀行原行長、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顧問楊凱生牽頭,工商銀行、易方達基金、中信信託、申萬宏源證券、泰康資產五家機構二十多位業內專家共同參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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