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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和愛,是教育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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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教師節,上次搬家翻出來自己當老師的備課本,發現寫得好認真,字體工整,備課詳細,把課文標注得清清楚楚。然而,我沒當老師了,以前寫過一篇我用了一年半時間,證明自己不適合當老師。

 

我上大學的時候,有一門課,性科學概論。據說是國內大學裡唯一開這門課的。彼此熟悉的同學,在課堂上見到,難免有些尷尬,你也選了這門課啊,感覺就像做地下工作一樣,因為性畢竟不是能夠拿到台面上說的東西。

但是這門課的老師真的講得很好,而且也很受學生歡迎,要不也不會作為選修課都會爆滿。我們至少在課堂上學到了性的非罪化。在我們教育的潛意識裡,性是一種帶著罪的東西。

 

林奕含的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寫了這麽一段:

一次,房思琪在家裡和媽媽說:“我們的家教好像什麽都有,就是沒有性教育。”媽媽詫異地看著她,回答:“什麽性教育?性教育是給那些需要性的人。所謂教育不就是這樣嗎?”房思琪一時間明白了,在這個故事中父母將永遠缺席,他們曠課了,卻自以為是沒開學。

 

因為忽略性教育,所以會讓很多孩子受到了性侵而不敢發聲,不敢告訴家人,認為這是肮髒的東西。也因為無知,會讓很多像林奕含這樣的孩子因為被性侵過,就耽誤了自己的一生,而不能簡單地說,這其實就是一次不好的性經歷而已。

其實我們可以對那些受過侵犯的女孩子說,沒關係,沒事的,僅僅是一次不愉快的性經歷而已,你還是一個完整的人,有一顆完整的心去接納他人的愛。

 

一旦成為禁忌,就容易無限的拔高或者無限的貶低,而不是很正常的去看待性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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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有這麽一則留言,性很便宜,愛很珍貴。我的回復是這樣的。

 

是,我們容易拔高愛,總認為愛就是至高無上的東西,而忘記了人類更多是靠本能的生活,就像很多人無愛,但是也可以繁衍,也可以生孩子,也可以過完這一生。那你不能說,他無愛的一生就不值得。

 

再說更極端一點,你回去問問你父母,有愛嗎?會愛嗎?可能他們自己都回答不上來,而且你也不會感受到他們之間有多少的愛,更多還是一種男女之間的本能,結合,生孩子,組建一個家。性本能的欲望,大於愛。

 

性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本能,而愛是你有能力之後的選擇。天然的東西,自然會更有生命力,所以無數的人不需要愛,但也可以組建家庭,養育孩子。

而愛是一種選擇,既然是選擇就需要自由,需要能力,需要領悟,那自然就更難。

3

    

我們不僅缺乏性的教育,也缺乏愛的教育。我們不知道愛一個人會是怎樣的,也不知道愛該如何的表達。

 

愛情和親情友情完全不一樣。不能說哪種感情更好或者更壞,只能說,他們就是不同。

譬如你可以和父母說很多心裡話,也依賴他們,但是不會像愛一個異性那樣,赤誠相對,親昵私語。而且你越大對父母的依賴會越少,漸漸的會有自己的生活。

但是對異性的愛,卻是那種可以讓你內心最柔軟最細膩的部分展現的感情。

 

你想靠著他入睡嗎?你想整個身心都給他,然後很甜很美覺得心安嗎?你想就那樣去信任一個人,依賴一個人,覺得此刻就是最幸福的嗎?這種愛只有愛情才會給到。也只有愛情才會讓你沉浸這麽深。親情不會,友情也不會。所以愛總是容易受傷的。

 

我解讀過無數的婚外情案例,後來解讀越多,我就越覺得,婚外情到最後最大的傷害,不是他人,而是自己。會消耗掉自己感情的精力,在一段說不上有多高品質的感情當中,慢慢讓自己愛的能力一點一點的消失。

而越是高品質的感情,你越是想依賴,那就越會沉浸更深,而對方又沒有說要和你在一起,你就會越糾結,在這種相互的折騰和消耗當中,你會懷疑一點:到底什麽是愛?

 

我覺得愛是一種你內心的柔情,你時刻準備尋找那個可以接納這種柔情的人,你從來沒有讓這種柔情消失過。

 

這樣你才可以一直去保持愛的狀態。

無法去愛,也就意味著你內心已經柔情不再,也不再需要一個人真正走進你的內心,你已經把所有的盔甲都穿上了,你不讓任何人進來。如果你懂得愛,也遇到那個可以接納你愛的人,就是幸福。

 

4

    

性是一種本能,我們要阻止本能就是徒勞,人類也會因為這種本能而一直繁衍下去。

很多人會有婚姻,也會有家庭,但不一定會有愛情。因為愛情是一種需要遇到對的人才能發生的事情,而婚姻卻只要本能欲望加上偶然機遇就可以。有些人此生都不可能遇到愛情,但是會在婚姻裡安穩的度過一生。

 

我們缺乏性的教育,所以很多人不敢正視自己身體的欲望,而更多的人把婚姻就和性簡單的鏈接在一起了,而忘記了人的性欲望在不同年齡有不同的需求,對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需求。

如果把婚姻和性簡單的鏈接在一起,會很容易對很多婚外的性和感情做一個簡單粗暴的評價“道德敗壞”。實際上,很多時候,性的欲望和本能和一個人的人格關係真不大。

 

我們缺乏愛的教育,所以會認為那個對你付出很多的人就是愛了,那個對你很好的人就是愛了,那個你覺得還過得去的人就是愛了。

其實不是,樹洞裡就有這樣的郵件,因為貪戀男人某一刻對自己的好,結婚,然後才發現,原來彼此價值觀相差太大,男人原來並不是追她時所展現的那樣,失望,甚至絕望,又發現婚姻掙脫不了。只能自己痛苦,但又無可奈何。所以才有那麽多說不清道不明的婚外情。

 

愛是心靈的雷達,你一直想靠近這個人,想和他在一起,想著他就泛著甜蜜的微笑,想著他就覺得此生都有光。自然就想著和他一起睡覺,想著擁有他的身體,擁有他的笑容。

而很多時候你只是被他感動,只是覺得他是一個適合的結婚對象,都不算是愛,只能算是適合或者好感。好感和愛之間還有很大的一段距離。

 

5

 

性是愛的升華,而不是愛的結束。如果僅僅是為了性,那性結束之後,男人一般都會處於一種虛空,如果不是愛這個女人,那就會想著盡快的結束這種狀況,恢復到屬於一個人的太空和時間。

只有愛,才能讓人喜歡看著身邊的人入睡,甜甜的入睡,百看不厭,而不會因為性衝動的結束,而急於脫離關係。

米蘭·昆德拉的小說《生命不能承受之輕》主人公托馬斯,在認識特蕾莎之前,托馬斯有很多“性友誼”的女性朋友。他有一個原則,和這些女人,他從來都不過夜。永遠不產生愛情。

“他討厭深夜在一個陌生的身體旁醒來;男女早上起床的情景讓他憎惡;他不想有人聽見他在浴室刷牙,兩人一起親密用早餐也無法打動他。”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特蕾莎。他留下她過夜。“一起過夜,便是愛情之罪證。”托馬斯醒來之後發現特蕾莎緊緊地抓著他的手,從中呼吸到了莫名幸福的芬芳。

 

從那後,兩個人都樂滋滋盼著共同入眠,甚至他們做愛的目的並不是追求快感,而是為了之後的共枕入眠。

尤其是特蕾莎,沒有托馬斯就睡不著,在他懷中,無論有多興奮,她都能慢慢入睡,他為她編故事,輕聲講給她聽,或者說一些無關緊要的事,聲音單調,翻來覆去,但卻有趣,給人撫慰。

 

米蘭·昆德拉寫道:跟一個女人做愛和跟一個女人睡覺,是兩種截然不同,甚至幾乎對立的感情。愛情並不是通過做愛的欲望(這可以對無數女人的欲求)體現的,而是通過和她共眠的欲望(這只是對一個女人的欲求)而體現出來的。

 

當性和愛能夠這樣融合統一,我覺得這才會是很美好的兩性關係。不僅僅是做愛,而是想擁有你的睡眠,不僅僅是性的衝動,而是愛的欲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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