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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肝患者被醫生批準停葯後還需要做什麼?

核苷(酸)類藥物停葯是很多B肝患者的畢生追求,但不同患者的病情不一樣,每個人接受核苷(酸)類藥物抗病毒治療的具體療程肯定也不一致。根據目前我國和國際上指南的推薦,核苷(酸)類藥物抗病毒藥物的停葯標準為:


核苷(酸)類藥物何時可以停葯?

1、HBeAg陽性慢性乙型肝炎:

至少2年,建議在取得HBeAg血清學轉換,HBV DNA檢測不到,ALT正常的情況下,繼續鞏固治療1年以上,最好鞏固3年,可以考慮停葯。

2、 HBeAg陰性慢性乙型肝炎:

無明確療程,建議治療至HBsAg轉陰、HBsAg血清學轉換或HBsAg清除後鞏固治療至少1 2個月才停葯。

3、達標後,鞏固治療時間越長,複發反彈可能性越小。

4、代償期肝硬化和失代償期肝硬化:

建議終生治療。

停葯後應該如何隨訪?

患者隨訪治療結束後,不論有無治療應答,停葯後半年內至少每2個月檢測1次肝功能、HBV血清學標誌物(「B肝五項定量」)和HBV DNA,以後每3個月檢測1次,至少隨訪12個月。

隨訪中如有病情變化,應縮短隨訪間隔。對於持續ALT正常且HBV DNA陰性者,建議至少每6個月進行HBV DNA、ALT、AFP和超聲顯像檢查。

了對於ALT正常但HBV DNA陽性者,建議每3個月檢測1次HBV DNA相ALT,每6個月進行AFP和超聲顯像檢查;必要時應做肝組織學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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