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藏友熱情捐贈文物:為何卻總被博物館拒之門外

這幾年,國內文物藝術品市場可謂風生水起,文物藝術品拍賣價格屢破紀錄的同時,不少收藏家毅然選擇將手中珍藏的文物藝術珍品捐贈給博物館,以期讓文物得到最好的保護和傳承。

按照平常理解,面對民間捐贈,博物館應該“笑臉相迎”照單全收才是,然而真實情況顯然並非如此。民間捐贈十有八九不成功,以至於很多藏友都有了這樣的認識“民間文物難以進博物館”,但事實究竟是怎樣呢?

外界捐贈是博物館藏品的重要來源

文物捐贈是文物合法流動的重要方式。捐贈是一種單方受益的特殊法律合約,文物捐贈的標的文物又具有特殊性。文物具有時間沉積性,是從古代的私有制度中發展而來,所以現在有許多祖傳的文物仍是合法的私有物。但是從宏觀的角度講,文物又是我們中華民族的特殊財富,所以文物流動具有嚴格的法律規定,有多方面的度需要把握。而文物捐贈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質,是一種合法的文物流動方式。

對於博物館而言,民間捐贈的意義十分重要,民間捐贈是博物館收藏的重要補充,是博物館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源泉,也是衡量博物館社會影響力的重要標準之一。 國家對此一向給予積極鼓勵和倡導。

新中國成立以來,周叔弢、潘達於、鄭振鐸、顧公雄、張伯駒、孫瀛洲等收藏大家捐贈了自己的畢生收藏,豐富了上海博物館、南京博物院、天津博物館及故宮博物院等文博機構的收藏,故宮博物院特在景仁宮為捐贈者立榜以記。

不過,人們也不難發現,這些國有博物館的捐贈收藏品中,大多數源自上世紀50年代開始的一次文物捐贈熱潮。這股文物捐贈熱潮一直持續至70年代末。之後,正如文博界許多人士所感慨的:民間捐贈開始“走下坡路”,捐贈景象已是“今非昔比”。文物無償捐獻給國家的人很少了。

博物館為難:民間捐贈良莠不齊

其實現在想捐贈的人並不少,但是藏品質量卻不高,捐贈的東西可能良莠不齊,部分捐贈文物普通常見,既非珍貴,也與當地歷史關聯度不大,所以無法收入博物館。甚至可能摻雜有贗品。

很多收藏者,還是從利益得失上權衡自己的捐贈行為,真正從文化的傳承這個層面考慮捐贈的人還是很少。同時不可否認,部分捐獻者主動捐獻文物的目的不純。

有的捐獻者為了證明自己的藏品是真的,想方設法“塞”給知名博物館以自抬身價;也有的海外商人用捐獻文物來換取中國市場的“入場券”;個別人打著捐獻文物的旗號而拿到地皮;有的雖有政府批件建立了博物館,其藏品卻大多是贗品。

按照相關法律,一些珍貴文物不允許出口,即便拿到拍賣市場上,國家也有優先購買的權利。這些貨主無法出手,只好賣給國家,卻又想博個“捐獻”的名聲。

博物館的高門檻是有必要的!

有人或許會疑問,為什麽博物館不大開捐贈之門,而要以高門檻設限呢?

文物是歷史的見證物,其真實性和合法性是博物館入藏的底線。因而,博物館對社會公眾的捐贈,應履行必要的程序。這既是對受贈者負責,也是對捐贈者負責。

國務院2015年3月頒布的《博物館條例》明確規定了:

“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履行必要的鑒定和調查程序,對受贈品的真實性、科學性和合法性負責,不得取得來源不明或者來源不合法的藏品。”

另外,“藏品屬於文物的,應當區分文物等級,單獨設置文物檔案,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並報文物主管部門備案。”展陳時“使用複製品、仿製品應當明示”。

博物館無論國有還是非國有,在接受捐贈、入藏文物藏品的過程中,均有合法渠道可以組織相關鑒定評估,以確保文物價值的真實性和來源的合法性。

文化部2009年10月頒布的《文物認定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所有權人或持有人書面要求認定文物的,應向縣級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門申請。

那麽藏家該如何正確捐贈文物呢?

首先

面對民間收藏中存在的“真假難辨”難題,民間藏品要入藏博物館,必然要經歷博物館專家嚴格鑒定,如果不能給出確定意見時,有時還需向上一級或其他第三方權威鑒定部門申請鑒定把關;

其次

要求藏品為捐贈人合法擁有;國際博物館協會(ICOM)章程及其職業道德準則,就要求博物館不得收藏來源不合法的物品。

然後

要突出文物的“重要性”和“珍貴”價值;那種沒有特殊意義的且存世量巨大的普品,博物館是不會接受的。

此外

全國各級、各地博物館的文物征集範圍和門檻有所不同,因此藏家所捐的文物,還需對應上博物館特殊“口味”。

比如,國家博物館、上海博物館、南京博物院等國家級博物館,接受捐贈的門檻勢必很高,且所捐文物最好是該館稀缺的;而同樣的文物如果捐給其他一些市級博物館,則要容易不少。 其次,博物館都有自己的主題,得投其所好,跟著人家的主題捐。比如錢幣博物館捐錢幣,古家具博物館捐古家具。

民間捐贈這條路還很長遠,對於文物捐贈到底該怎麽辦,還是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才能讓文物捐贈這條路越走越寬。

聲明:圖片均來源於網絡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