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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萬之爭”的反面,深圳房企京基全面獲勝

記者 | 羅強

原第一大股東被送進監獄,現第一大股東提起全面收購,圍繞著農牧概念股*ST康達(000048.SZ)(以下簡稱“康達爾”)的控制權落下帷幕。

大獲全勝的是深圳地產商京基集團,與寶能在“寶萬之爭”中未能如願不同,京基耗時6年,不僅成為康達爾控股股東,康達爾原董事長、第一大股東華超集團董事長羅愛華被逮捕,華超集團也最終賣給了京基。

8月16日早間,康達爾發布公告稱,控股股東京基集團於前一日,與羅愛華、陸偉民(兩人為夫妻關係)及深圳市華超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超集團”)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京基集團受讓羅愛華、陸偉民合計持有的華超集團100%股權。

京基集團收購華超集團的代價並未公布,但華超集團仍持有康達爾29.85%的股份,這也意味著京基集團收購華超集團後,將合計持有康達爾71.5%的股份,觸發全面要約收購條件。

京基隨後發出的要約收購報告書顯示,京基集團擬以18.97元/股的價格進行全面要約收購,此次收購不以終止康達爾上市地位為目的。

但京基持有康達爾股份已高達71.5%,要約收購後一旦持股超過75%,將不符合公眾股東持股超25%的要求。

京基集團透露,若出現這種情況,將采取措施恢復公眾持股,如增加康達爾股本超4億元,此時公眾持股的比例要求為不低於10%;或通過發行新股、交易等方式恢復公眾持股。

18.97元/股,是一個沒有太多吸引力的價格。2018年10月,京基集團以31.65%的持股成為康達爾第一大股東,隨後進行了一場部分要約收購,以24元/股的價格收購康達爾10%的股份,一個月內全面達成。

自2013年開始,京基集團介入康達爾控制權之爭,康達爾的股價在2016年達到高峰,一度達到45元/股,隨後的3年時間一路下跌,到如今的20元/股,要約收購價格也一路下探。

無論要約是否成功,以及結果如何,京基集團都要準備好本次要約收購所需的最高資金約21.11億元。根據審計報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京基集團貨幣資金餘額為77.17億元。

現金足夠支付要約代價,並不意味著京基集團運營良好。由於京基集團為非上市公司,其財務狀況一直不為人所知,此次要約收購報告書中透露了一部分。

京基集團2018年出現了虧損狀況。2016-2018年,京基集團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29.77億元、85.19億元、76.65億元,淨利潤分別為11.87億元、3.6億元、1.21億元,但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8.54億元、2億元、-1.18億元。

現年53歲的陳華來自於廣東湛江,在深圳以“包工頭”起家,1994年創立京基集團,一路成長為涉及住宅開發、辦公大樓運營、商業運營的綜合房企,尤其在深圳“城市更新”領域耕耘多年,儲備了大量優質項目。

陳華帶領的京基集團一度不喜歡“借錢”發展,但在陳華兩個兒子進入公司後,發展風格已有變化,業務趨向多元化,投資變得更加主動激進;融資方式也發生了變化,近日一筆32.2億元的“京基集團酒店CMBS”融資成功發行,為京基的收購貢獻了資金。

陳華此次的對手為59歲的羅愛華,她於2002年通過股權受讓成為康達爾第一大股東,在此後的多年裡,康達爾並未擺脫歷史冤罪殺機,運作多有不規範之處,屢次被監管機構點名批評。

陳華的入主,同樣也有著不規範的質疑,自然人“牛散”林志在前頭吃入康達爾股份,持股達到19.8%都未披露,隨後林志也僅被處以罰款60萬元。

京基集團後來通過收購林志的股份,接力繼續增持康達爾。

雙方爭奪白熱化後,出現了和“寶萬之爭”一樣的拉鋸戰。最終,羅愛華在2018年底以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刑事拘留。如今羅愛華仍處於被拘留狀態,此時把公司全盤賣給京基集團耐人尋味,某種意義上也是京基集團幫助羅愛華變現離場。

陳華與羅愛華相識多年,出其不意以“野蠻人”的身份入主康達爾、接著部分要約收購成功、羅愛華被送入監獄、收購羅愛華的公司。整個脈絡可以看出,此次的鬥爭皆由利益而起,也應該因利益分配結束而結束。

京基集團控盤康達爾之後,正在進行運輸行業資產的剝離,康達爾將旗下運輸公司資產賣給了一個名為“盛芹”的自然人,這個自然人沒有任何公開資料。

對於這交易,康達爾稱,此舉有助於公司整合現有資源,聚焦核心產業,提升整體競爭力。

康達爾2019年上半年業績預告透露,在報告期內業績扭虧為盈,預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介於1.1億元-1.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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