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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價房新規劍指變相漲價 要求不得捆綁精裝修

  北京限價房銷售新規劍指變相漲價

  ■本報記者 杜雨萌 

  在經過前期公開征求意見後,5月26日北京市發布實施《關於加強限房價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與征求意見稿比較,《通知》要求限價房項目不得通過捆綁精裝修變相漲價、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根據限價房銷售規則,《通知》明確將依據土地出讓時的銷售限價與項目評估價之比來確定銷售方式。在實際操作中,比值高於85%的,由開發商面向本市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進行銷售,所售住房為建案。比值低於85%,由北京市保障房中心收購轉化為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獲得銷售限價佔評估價比例部分的產權份額,剩餘比例產權相應轉化為市保障房中心代持的政府產權份額。

  “這一政策的實質就是將與市場價格相差過大的限價房轉為共有產權房,從而避免有人利用限價房價格低於市場價格的套利太空進行投資投機,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自住需求。”我愛我家集團市場研究院院長胡景暉對此表示,這是北京對國家“房住不炒”政策的進一步落實。

  《通知》強調,開發商應嚴格執行土地出讓掛牌檔案中關於建設標準、限定的銷售均價和最高銷售單價的要求,在銷售時確保公開、公平和公正,不得強製搭售其他產品、服務,不得捆綁精裝修,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對此,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首席分析師張波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房住不炒”的原則下,北京限價房政策又增補了兩個“預防針”:一是預防捆綁銷售。二是預防房企拒絕公積金。《通知》強調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將有效保障購房者對公積金貸款的正常使用。

  “從這一政策背後的態度來看,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精準性和嚴格性再次得到充分體現,並且進一步向市場傳遞出調控力度不放鬆的信號,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在不斷規範的同時,逐步向有序化發展。”張波如是說。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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