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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高管回應電商“二選一”:受傷最深的是商家

京東訴天貓“二選一”案近日因阿里高管下場點評引發熱議後,10月15日,“11.11京東好物節”啟動發布會當天,京東一位高管回應稱,“二選一”受傷最深的不是京東,而是商家。平台資源稀缺更應鼓勵商家多渠道、多平台發展。最後,他還提到,《電商法》《反壟斷法》明確規定強迫“二選一”是違法行為。“沒有法律和規則,才會有劣幣驅逐良幣”。

南都記者此前報導,持續數年的京東訴天貓“二選一”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尚未開庭即陷入法院管轄權之爭。據了解,該案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受理,天貓主張該案應由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2017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審駁回天貓管轄權異議,天貓不服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最高院二審駁回了天貓主張,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此判決進展。

10月14日,阿里巴巴集團市場公關委員會主席王帥回應“二選一”稱,所謂的“二選一”從來只是一個偽命題,本是正常市場行為,也是良幣驅逐劣幣,平台為組織大促活動必須投入大量資源和成本,也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商家品牌在貨品、價格等方面具有對等力度,這是最樸素的商業規則。“我們尊重法院的任何判決結果。”

對於京東、阿里的回應,海豚智庫負責人李成東告訴南都記者,二選一在電商圈已不是個例,“作為新《電商法》實施以來,電商圈反壟斷訴訟第一例,最終審判結論具有較強的現實業務指導意義。如何定性這種二選一行為,對電商行業持續良性競爭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對於商家而言,當然不希望二選一”。2009年就在電商平台開店的陳登峰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稱,自己也曾遭遇過“二選一”,比較耗費精力。不過,電商平台是基礎設施,“二選一”並不少見。希望平台可以讓商家自主選擇。

采寫:南都記者 黃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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