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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提高教師的待遇和地位,從何抓起?

(圖片來源:全景視覺)

熊丙奇/文近日,華為創始人、CEO任正非在接受央視“面對面”專訪中大篇幅談及基礎教育問題。任正非表示,“如果不重視教育,實際上我們會重返貧窮”。 談及教育情懷,任正非介紹,因為父母都是鄉村教師,同時父母也要求任正非一生不許做教師,這一要求給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表示,“如果說我們教師的待遇不高,優秀的人都不願意去當老師。那只會出現馬太效應,越來越差,越來越差。優秀的人願意當老師,只會越來越優秀”。

在之前接受記者的集體採訪時,任正非也不斷提及基礎教育對於國家發展的重要性。他說,“對一個國家來說,重心是要發展教育,而且主要是基礎教育。要讓教師成為最光榮的職業,國家未來才有希望,才能在世界競技中獲得成功。”“只有教師的政治地位提升,經濟待遇提升了,我認為才可能使得教育得到較大發展。”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任正非反覆提到基礎教育對國家發展的重要性,讓全社會意識到,不能隻急功近利地盯著產業發展,產業發展的根基是人才、是教育,必須從教育這一根本抓起。

教育待解題

教育大計,教師為本。任正非強調要提高教師的地位和待遇,這其實也是我國近年來努力在抓的工作,但是,不得不說,我國教師隊伍建設,現在存在諸多老大難問題,亟需破解。

“今生今世不準當老師”,任正非父母給他提出的這一要求,令他印象深刻。而幾十年過去,這一情況在我國得到改變了嗎?現實是令人憂慮的,這一情況依舊存在。

一家機構所做的《2016年教師生存狀況調查報告》顯示,九成以上教師對實際工資收入不滿意,近七成教師認為社會不尊重教師職業,八成以上教師認為教師社會地位低,近四成教師表示如果可以重新選擇,絕對不會再從事教師職業,近五成老師表示不會讓子女從事教師職業。

1994年施行的《教師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準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準,並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晉級增薪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但是,這一法律規定,到現在仍舊沒有得到全面落實。2018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意見》提出,優先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收入政策,力爭用三年時間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待遇問題,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準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準。從這一《意見》就可看出,1994年施行的《教師法》還在落實之中。

為何教師的工資待遇一直沒有得到有效保障?主要原因有二。其一,我國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不合理。當前,我國義務教育經費中的教師待遇部分,是由縣級財政為主進行保障,很顯然,對教師待遇的保障力度,就取決於一縣的財政實力。一些財政薄弱的縣市,給教師

所定的薪酬標準就可能低,還會出現拖欠教師薪酬的問題。這種由縣級財政保障義務教育主要經費(教師待遇支出佔義務教育經費的70%左右)的做法,還導致義務教育嚴重不均衡,以及農村地區,為節省教育經費投入而想方設法撤點並校、有編不補、聘請臨時教師,這增加鄉村孩子的上學成本,影響教學質量,也使農村輟學率回潮。

其二,對於地方政府不依法保障教師待遇,沒有嚴肅的問責機制。這和前述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有關。雖然《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調整學校的設置規劃的; (二)學校建設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準、選址要求和建設標準的;(三)未定期對學校校舍安全進行檢查,並及時維修、改造的;(四)未依照本法規定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的。”但是,由於錢是由地方政府出,地方政府沒錢,問責也解決不了問題。而且,這種問責,就是“老子問責兒子”,問責也大多不了了之。

解決方案

1.改革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因此,要解決教師的待遇問題,就必須改革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強化省級財政對義務教育經費的統籌,並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我國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起,進一步完善城鄉統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這主要解決的是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問題,而為實現統一,就采取了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攤的方式,明確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西部地區及中部地區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的縣(市、區)為8:2,中部其他地區為6:4,東部地區為5:5。因此,要解決教師待遇問題,也只有強化省級財政和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這一選擇。關於強化省級財政統籌責任,《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也已經提出。具體表述為:各地要加強省級統籌,強化政府責任,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優先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收入政策。

2.建立國家教育公務員製

除此,解決教師待遇問題,還需要建立國家教育公務員制度。2018年年初,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了《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意見》提出,明確教師的特別重要地位。突顯教師職業的公共屬性,強化教師承擔的國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務的職責,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確中小學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強化保障和管理。“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就被理解為建立國家教育公務員製。

美國、日本、韓國,都實施義務教育教師國務教育公務員製。這一制度給義務教育教師國家教育公務員的身份,依法享有國家教育公務員的待遇和權利,並按國家教育公務員履行相應的責任,比如義務教育教師進行定期輪換和不得有償兼職等。我國對義務教育教師也提出了進行定期輪換,以及不得有償兼職做家教等要求,可是,我國的義務教育教師,並非國家教育公務員,沒有享受國家教育公務員的權利和待遇,但卻要求履行公務員差不多的責任,這是權利和責任不對等。建立國家教育公務員制度,可有效解決教師的待遇保障問題,也理順對教師的管理。

3.明晰權力清單,減輕教師非教學壓力

近日,在網傳的一張《無錫市新光幼兒園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摸排表》中,35名幼兒被列入了掃黑除惡摸排對象,表格中匯報欄寫道:“通過對本班35名幼兒進行排查,未發現幼兒有涉黑涉惡情況。”對此,無錫市委宣傳部回應稱:以上情況屬實,但屬於信息傳遞中出現了錯誤,旨在杜絕校園欺凌現象,區教育局已要求校方整改並吸取教訓。

對於這則消息,輿論大都聚焦在“掃黑除惡”擴大化上,而從學校教師角度看,則是被要求做很多非教學事務,這令教師壓力巨大,出現職業倦怠感。有調查顯示,我國中小學校一年收到的文件要達到上千份,其中,有五六十份,是向學校布置各種“要從娃娃抓起”的任務,以及要求學校教師參加考核、評審、評價等等。據媒體報導,近三年來,杭州某區教育局內各種和教育無關的臨時任務多達188件。

今年召開的2019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教育部部長指出,要下大力氣為教師減負,今年要把為教師減負作為一件大事來抓,教育部將專門頒布中小學教師減負政策。要全面清理和規範進學校的各類檢查、考核、評比活動,實行目錄清單制度,未列入清單或未經批準的不準開展,要把教師從“表叔”“表哥”中解脫出來,更不能隨意給學校和教師搞攤派。現在已經到年中,相關的目錄清單還沒列出來。

要讓教師感覺到職業的光榮,除了待遇之外,必須推進教育家辦學,讓教師能安心從教,靜心從教。這需要推進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和學校現代學校制度,要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並在中小學,建立教師委員會,由教師委員會,負責學校包括課程建設、教師評價、學生評價在內的教育事務和學術事務的管理、評價,實現教師的職業化和專業化發展。

(作者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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