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百億資金續:康得新向大股東及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發律師函

新京報訊(記者肖瑋)6月25日晚間,上市公司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康得 002450下稱“康得新”)披露公告稱,公司已經聘請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下稱“金誠同達律所”)處理《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相關法律事宜。

金誠同達律所已於2019年6月24日分別向康得新控股股東康得投資集團及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發出了《律師函》,要求康得投資集團在收到律師函之日起3日內向公司提供相關銀行账戶明細及財務資料、與公司溝通銀行账戶資金返還及損害賠償事宜;要求西單支行在收到律師函之日起3日內向公司提供相關銀行账戶對账單並同時說明聯動账戶內部劃轉資金的流程、辦理公司及下屬三家子公司在現金管理服務網絡的退出手續、與公司溝通銀行账戶資金返還及損害賠償事宜。

康得新表示,若康得投資集團、西單支行未能在收到律師函之日起3日內履行上述義務,金誠同達律所將采取必要方式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向相關部門投訴反映或訴諸司法途徑。

自今年1月15日爆發債務違約以來,康得新账面百億資金的去向問題一直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而在今年4月29日,康得新首次公開披露該筆資金的問題,隨後康得新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就此各有說法。

4月29日,在康得新披露的2018年年度報告中,康得新時任三位獨立董事楊光裕、張述華和陳東公開表示,康得新及其子公司账面顯示其在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的存款餘額共計逾122億元,對此強烈質疑,原因是這筆存款既不能用於支付也無法執行,並且北京銀行西單支行曾經口頭回復“可用餘額為零”。

5月14日,康得新向北京銀行發送《商務函》表示,《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因違反法律而自始無效,要求恢復相應子账戶的獨立性,並保留采取進一步法律行動維護相關公司利益的權利。

5月17日,北京銀行西單支行回函稱:“本支行與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貴司等成員部門簽訂的《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系各方在真實意思表示的基礎上依法簽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約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協議合法有效。貴司《商務函》所述‘《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因違法而自始無效’等內容,與事實不符。”

5月7日,康得新曾在對深交所關注函的回復中表示,根據《現金管理合作協議》,西單支行提供账戶資金集中、定向支付控制、內部資金計價、呈現餘額管理、账單及憑證服務及資金證明服務。账戶資金集中采取實時集中方式,當子账戶發生收款時,該账戶資金實時向上歸集,子账戶同時記錄累計上存資金餘額,當子账戶發生付款時,自康得投資集團账戶實時向下下撥資金完成支付,同時扣減該子账戶上存資金餘額。账戶餘額按照零餘額管理,即各子账戶的資金全額歸集到康得投資集團账戶。

據康得新6月25日披露的公告顯示,其委託的金誠同達律所已分別向康得新大股東康得投資集團和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發出律師函。

《律師函》稱,2019年1月,康得新自查發現公司存在被康得投資集團佔用資金的情況;4月30日,康得新公告披露了康得投資集團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署的《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並披露了康得投資集團利用其對康得新及下屬三家子公司印鑒的控制,違反公司管理制度,提交《現金管理服務網絡加入申請書》。康得新未就加入現金管理服務網絡事宜召開過股東會或者董事會,亦未作出任何決議。

《律師函》顯示,經康得新登錄北京銀行網上銀行查詢,截至2019年6月5日,康得新公司、張家港光電、康得菲爾、康得新功能的账戶餘額分別為8,138,803,921.19元、2,714,827,250.74元、718,601,283.44元和637,211,021.15元,以上账戶合計為12,209,443,476.52元。但是上述账戶中的資金實際無法使用。

金誠同達律所認為,《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並非康得新的真實意思表示,系康得投資集團僭越康得新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對康得新不發生法律約束力。此外,西單支行涉嫌與康得投資集團惡意串通簽訂上述協議,造成康得新利益被嚴重損害,該協議本身亦違反了相關金融監管規定,同時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被認定無效。

對此,某銀行總行運營資深人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這一塊其實是存在監管空白,一般理解是,銀行只是服務提供方,現金管理業務是銀行的一項通用產品,在很多銀行都有這項業務,客戶任何基於自身意願發出的操作指令,銀行沒有義務和權利去對其進行監管,銀行是一個金融服務提供機構,而不是一個監管機構。”

新京報記者 肖瑋 編輯 趙澤 校對 張彥君

記者聯繫郵箱:[email protected]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