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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發文收回近五年夜班費,網友:加班累成狗,還剋扣狗糧!

據網友爆料,山東某三甲中醫院根據當地相關部門的要求,經醫院長官研究決定,對自2013年1月份起已發放的夜班費,予以分期收回。要求各科室向財務科顧問發放的數額,主動把款項匯入指定帳戶。

醫院發文收回近五年夜班費,網友:加班累成狗,還剋扣狗糧!

面對這樣的舉措要求,一經爆料就引起了不少同行的憤慨與網友的熱議。

網友@一切有我:錢可以退,請把我的青春還回來!

網友@蟲蟲蟲子子:我暈,為啥扣人家的夜班費?那可是熬命給的一點點補償而已!

網友@剛強膽壯陳明:取消醫院的夜班吧。日本的醫院就沒有夜班,夜間一個內科醫生,一個外科醫生,隻負責及時給予心肺復甦。

網友@悅納:強烈要求醫務工作者的工作時間嚴格按勞動法來,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網友@朵朵媽:我寧願掏錢給醫院,也不想值夜班,一個夜班15元,都快過勞死了。

網友@京城浪子:加班累成狗,還剋扣狗糧!

網友@羊羊:要求補發加班費,按小時算。節假日正常上班三倍工資,節假日夜班也算加班,同樣也應發加班的三倍工資。既然是清算,那雙方都算清。下次有急診要求加班,先把加班費算清楚。

醫院發文收回近五年夜班費,網友:加班累成狗,還剋扣狗糧!


退夜班費?這是對醫護勞動價值的漠視

當前公立醫院醫務人員薪酬結構和水準與醫療衛生行業教育投入高、工作強度高、工作風險高的特點相差太大,加班費是對醫護人員勞動的直接回報,屬於最直接、最合理的收入,沒有理由取消,更別提要一併收回五年前的加班費,簡直是奇葩要求,漠視醫務人員最基本的勞動價值令人不可接受。

《勞動法》等法律規定勞動者的標準工作時間是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但2018年中國醫師協會發布的《中國醫師執業狀況白皮書》顯示,二、三級醫院的醫師平均每周工作都在51小時以上……

誰不是在用超負荷的工作,放棄休息休假的時間,奉獻醫院,救死扶傷呢。

清理津補貼,是對黨政機構、長官乾部的要求,當然公立醫院也應該執行。但是,要區分違規的福利和正常的勞動報酬,不能借著反腐的旗號侵害普通醫護人員的權益。一刀切的掃除行業應得酬勞的舉措,不但會嚴重挫傷醫護人員的積極性,也將讓原本緊缺的醫務群體更加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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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讓夜班酬勞涼了醫護人員的心

曾經有篇曬醫護人員夜班費的文章,在業內引起了調侃和熱議。大都在2.5元到數十元不等,不少人表示夜班那麼辛苦,而夜班費連份便當都買不起。對於不少女孩來說,由於熬夜所帶來的各種身體不適,上夜班早已成了她們心中不可言說的痛;對於不少年輕醫護來說,他們是上夜班的主力軍,綜合收入原本就不高,沒日沒夜的辛苦,更顯得勞動收入的不匹配。

而據資料顯示,法國醫生每周上一個夜班且每月一次周末加班,就可以得到每月1300歐元的津貼。在香港地區,醫務人員執行特殊工作,可以獲得額外職務津貼、辛勞津貼、輪班工作津貼和颱風當值津貼等。台灣地區公立醫院的薪酬構成中,則設定了年終獎金、考績獎金、不休假獎金和三節獎金等項目。

其實,很多人以為「夜班費」是醫院支付給大家的勞動報酬,但事實是一種「津貼補貼」,是當年醫療體制改革下的產物。所以說這並不同於夜裡加班工資的補償性勞動報酬,我們甚至可以認為醫護人員的夜班是無償性的,支撐醫護人員值夜班的不是夜班津貼,而是醫護人員代代相傳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但如今不要因為夜班的酬勞問題,涼了醫護人員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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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薄的夜班費該何去何從?

時至今日,對於醫護人員的夜班費,都沒有被國家層面納入相關規定。取消乃至收回夜班津貼看似合情合理,卻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該發的夜班補償沒有得到落實。希望相關部門儘快制定保障醫護人員合法權益的檔案,讓延續多年的夜班費規範化、合法化,體現他們的勞動價值,而不是相反,去想法設法的取消合理的夜班補助。

相關法律規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都是佔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都應當嚴格加以限制,高於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報酬即是國家採取的一種限制措施。因此,可以以此斷定醫護人員的夜班其實是具有加班性質的。而加班待遇該如何算呢?

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醫護人員可以不要夜班津貼,但請給予合理的夜班勞動報酬,讓他們辛苦不「心苦」,流汗不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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