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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盡快將旅客運輸票證信息納入增值稅發票管理

新京報快訊 據國家稅務總局官網3月30日消息,深化增值稅改革是2019年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的“重頭戲”,是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的重大舉措。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部署深化增值稅改革後,稅務部門采取哪些措施保障改革落地、落細、落實?近日,記者就相關工作採訪了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副司長林楓。

問:林司長您好,從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公布深化增值稅改革的總體安排,到4月1日正式實施,準備時間很緊,請問這期間稅務部門采取哪些措施確保改革順利實施?

答:今年3月5日,《政府工作報告》公布此次改革的總體安排後,稅務部門聞令即動,抓緊開展了各項改革實施準備工作。

一是迅速動員部署。稅務總局3月5日當天即下發通知,從匯聚改革合力、做實改革舉措、確保改革成效三方面提出12項具體措施,部署各地稅務機關迅速做好改革準備。

二是細化任務分工。制定了深化增值稅改革任務清單,從政策制定、系統升級、效應分析、宣傳輔導、納稅服務、督導檢查等方面,梳理出10方面50項改革任務,並據此倒排工期,對表推進。

三是積極開展系統升級。此次深化增值稅改革,主要包括“開好票”“報好稅”“算好账”“服務好”“完善好”等攻堅戰。其中,“開好票”是各項措施落地生效的重要前提。3月18日,稅務部門啟動了納稅人稅控開票軟體升級工作,3月28日,升級工作已全面完成。

四是製發政策文件。3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改革方案後,稅務總局立即會同有關部門製發了深化增值稅改革政策文件,並且配套製發5份征管文件和工作通知,第一時間回應社會關切,推動形成穩定積極的改革預期。

五是抓好培訓輔導。稅務總局製發了《2019年深化增值稅改革納稅服務工作方案》,創新集成推出20項硬舉措,全面精準做實宣傳輔導,以便利高效的納稅服務促進納稅人更好享受深化增值稅改革政策紅利,切實增強納稅人獲得感。3月25日,稅務總局召開了全國稅務系統業務培訓視頻會議,面向稅務幹部開展了“一竿子插到底”的業務培訓。各地稅務機關也全方位、多角度主動發聲,開展政策宣傳輔導,幫助納稅人理解好、運用好各項減稅政策。

問:今年的深化增值稅改革,頒布了擴大進項抵扣範圍、加計抵減、增量留抵退稅等新舉措,請問稅務部門已采取或將采取哪些措施,確保上述政策落地生根、切實生效?

答:深化增值稅改革是今年減稅的“主菜”,如何把這盤“主菜”炒好,把紅利完完整整端上席面,切實增強納稅人獲得感,是稅務部門當前的首要任務。考慮到擴大進項稅抵扣範圍、加計抵減、增量留抵退稅均為新舉措,為確保這些全新的政策落地生根、切實生效,稅務部門按照“簡明易行好操作”的要求,實而又實,細而又細,蹄疾步穩,扎實做好各項工作。

減稅為先、規範為要,努力做好抵扣憑證管理。為進一步釋放減稅紅利,此次改革將旅客運輸服務納入進項稅抵扣範圍,暫允許航空運輸電子行程單、鐵路車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作為抵扣憑證。下一步,稅務部門將遵循便利納稅人操作、便於稅收監管的原則,會同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盡快將旅客運輸票證信息納入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推進旅客運輸服務票證的標準化、信息化、規範化。

自主申報、自主享受,切實簡化加計抵減程序。行業性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在我國增值稅制度層面是一種創新,其核心目標就是為確保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在16%、10%兩檔稅率均下調、取得進項稅減少的情況下,稅負隻減不增。為了確保納稅人準確適用、方便使用這項全新的優惠政策,征管操作層面,稅務部門采取了由納稅人“自主判斷、自主申報、自主享受”的方式。一是增加主動提示、提醒功能。納稅人申報納稅時,申報界面會主動彈出對話框,提示、提醒納稅人是否享受加計抵減政策,把政策推送到納稅人面前,讓納稅人充分知悉、及時享受優惠政策。二是輔助提供聲明,確認享受資格。納稅人申報享受優惠政策時,計算機自動彈出《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納稅人自行判斷,勾選其行業歸屬,填寫其銷售額佔比等,即可提交聲明,自動確認享受政策的資格。三是納稅人自行填報,系統自動計算。納稅人自行計算填報加計抵減額,申報納稅系統會根據申報表內的勾稽關係,自動計算抵減當期應納稅額,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

制定流程、細化操作,扎實推進留抵退稅工作。在總結部分行業期末留抵退稅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今年將對所有行業試行增量留抵退稅制度。可以說,在完善增值稅制度層面,又向前邁出了一大步,對於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增強我國稅制競爭力具有積極作用。目前,稅務總局正在抓緊制定全國統一的留抵退稅操作規程,以規範化、透明化、制度化為原則,建立明確的工作流程和崗位機制,實現納稅人退稅申請、受理、審核、退稅額確認、退庫等留抵退稅全流程、全鏈條跟蹤管理,確保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留抵稅額應退盡退、應享盡享,切切實實增強企業獲得感。

問:這次深化增值稅改革,在出口退稅方面做了哪些調整?

答:在出口退稅方面,本次深化增值稅改革對兩類退稅率進行了同步調整,一是出口退稅率,二是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

關於出口退稅率的調整。配合此次增值稅稅率調整,對原征退稅率一致的出口貨物服務的退稅率進行了調整。具體來說,4月1日起,將原適用稅率和退稅率均為16%的出口貨物勞務,退稅率調整為13%;將原適用稅率和退稅率均為10%的出口貨物和出口服務,退稅率調整為9%。同時,為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給出口企業消化庫存留出時間,對調整退稅率的出口貨物服務安排了3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出口已按原稅率征稅的貨物服務,仍執行原退稅率。具體的過渡政策是這樣的:

2019年6月30日前出口適用增值稅免退稅辦法的貨物服務,購進時已按調整前的16%或者10%稅率徵收增值稅的,繼續按照16%或者10%的退稅率退稅;購進時按調整後的13%或者9%稅率徵收增值稅的,執行13%或者9%的退稅率。自2019年7月1日起,出口上述貨物服務,一率執行調整後的退稅率,購進時已按16%、13%稅率徵收增值稅的,執行13%的退稅率;購進時已按10%、9%稅率徵收增值稅的,執行9%的退稅率。

2019年6月30日前出口適用增值稅免抵退稅辦法的貨物服務,繼續執行16%或者10%的退稅率。自2019年7月1日起,出口上述貨物服務,執行調整後的13%或者9%的退稅率。這裡要說明一下,按照這個過渡政策,在過渡期內,生產企業可能出現購入13%或者9%稅率的貨物,出口時適用16%或者10%的退稅率,按照有關計算公式計算免抵退稅額時,適用稅率減去退稅率的差為負數的,要視為零來參與計算免抵退稅額。

上述出口退稅率和出口貨物服務的時間,要按照以下原則確定:報關出口的,以海關出口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非報關出口的,以出口發票或普通發票的開具時間為準;保稅區及經保稅區出口的,以離境時海關出具的出境貨物備案清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關於離境退稅率的調整。在此次深化增值稅改革前,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退稅物品,統一執行11%的退稅率。此次增值稅稅率調整,將原10%的適用稅率調整為9%。配合稅率調整,將適用稅率為9%的退稅物品,退稅率調整為8%,其他退稅物品,仍維持11%的退稅率。也就是說,自2019年4月1日起,退稅物品的退稅率由原11%一檔調整為11%和8%兩檔,適用稅率為13%的退稅物品,退稅率為11%;適用稅率為9%的退稅物品,退稅率為8%。同時,為最大限度保證境外旅客權益,我們為退稅率調整的退稅物品設置了3個月的過渡期。這裡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的執行時間,是以境外旅客購買退稅物品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日期為準。

在這裡提醒一下出口企業、離境退稅商店以及離境退稅代理機構,一定要注意政策變化,在申報出口退稅、開具離境退稅申請單以及辦理退稅手續時,要根據實際業務情況,正確選擇適用退稅率,避免由於政策適用錯誤而影響退稅的正常辦理。

問:5月1日,納稅人就要按照深化增值稅改革後的政策要求,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事項了,請問為了適應此次改革的要求,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做出了哪些調整和優化?

答: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總體要求,結合此次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政策設計,本著滿足政策實施需要,方便信息系統實現,便利納稅人操作的原則,對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進行了適度調整和優化。一方面,為了不改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申報習慣,僅對涉及政策變化的部分申報表附列資料進行了必要的局部調整,既滿足降低增值稅稅率、加計抵減、不動產一次性抵扣等政策實施的需要,也使得適用相關政策的納稅人在申報時簡明易行好操作。另一方面,精簡壓縮了申報表附列資料數量,自2019年5月1日起,納稅人不再需要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進一步減輕了納稅人辦稅負擔。

此外,為了便於廣大納稅人更好地學習掌握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填報方法和要點,以此次深化增值稅改革為契機,對2016年以來歷次增值稅改革和政策調整情況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梳理,修訂形成了新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寫說明,已於3月21日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對外進行發布,納稅人可以從稅務部門的官方網站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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