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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曾與龍、鳳相等的狐狸曾是瑞獸,怎就演變成妖怪了呢?

正文開始之前,需要講明一點,狐狸跟鳳凰一樣,是兩種動物,狐和狸,日常生活中,人們習慣把前者稱之為狐狸。

提起狐狸,很多人害怕,因為史上有很多小說都提到了狐狸修煉成精是害人的妖怪,比如《西遊記》裡的狐狸精們總跟孫悟空作對,《封神演義》裡的狐狸精是壞女人等。

修煉成精的狐狸,成為了史上某些生活作風有問題的女性的代名詞,現如今也一樣。

比如提起小三,很多人都說她們是狐狸精等。

可是呢,我們也從一些歷史小說、典籍中看到過“狐仙”一詞,看到過有情有義、深明大義等的狐狸精等。

被稱之為仙,一定不是害人的妖怪了。

為何出現褒貶不一的評價呢?

這與事物都有其兩面性有關,但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像龍、鳳、麒麟等動物幾乎不見不好的評價。

並且,狐早期的地位比龍、鳳、麒麟等瑞獸的地位還要高。

早在上古時期,狐便作為瑞獸出現。

大家知道圖騰,上古時期就出現過狐圖騰,比如塗山氏、純狐氏、有蘇氏等部族用狐作圖騰。

大禹因治水有功,成為後世之人稱頌的部落首領。

傳說之中,大禹與狐也曾有關係。

據說,大禹治水太忙,忙到連男女之事都沒有。

這樣的一位有為青年,不能絕後啊,所以狐仙要幫他。

有一次,大禹到了塗山,對一隻九尾白狐動心了,白狐對他也動心了,因此二人結合,生下了夏朝的開國國君啟。

當然了,這只是傳說,但從這一點也是能看出當時的人們對於狐的崇敬,狐是瑞獸。

狐狸變成人,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東晉郭璞所著的志怪小說《玄中記》中提到:“狐五十歲,能變化為婦人,百歲為美女,為神巫,能知千里外事。善蠱魅,使人迷惑失智。千歲即與天通,為天狐。”

跟人修仙是一樣的,不是一蹴而就,而是有漫長的修行過程。

相信大家還知道一件事,鳳鳴岐山。

周朝將興盛前,岐山有鳳凰棲息鳴叫,當時的人們認為鳳凰是由於周文王的德政才來的,是周興盛的吉兆。

而狐,也有類似的記載。

《竹書紀年》載:“八年,征於東海及三壽,得一狐九尾。”

夏朝君主帝杼征伐東海時,得到了九尾狐,戰爭勝利了。

由此可見,當時的人們把狐看做是祥瑞之物,它出現是吉兆,戰爭會勝利。

一個無道的君主引不來九尾狐那樣的瑞獸,所以狐也是因當時的君王有德才會出現。

假如不去深入的查典籍,誰又會想到大家口中的狐狸精曾經是瑞獸呢。

本是瑞獸,後來卻成為了壞女人的代名詞,這樣的轉變從何時開始的呢?

從《封神演義》裡狐狸精變成妲己導致商朝滅國開始的嗎?不是,從漢朝之後開始的。

先秦兩漢時期,狐還是瑞獸,它們以狐仙、九尾狐的形象出現,與龍、麒麟、鳳凰一起並列四大祥瑞之一。

在漢代石刻畫像及磚畫中,九尾狐與白兔、蟾蜍、青鳥並列於西王母座旁以示吉祥,九尾狐是子孫興旺的象徵。

這些都能說明狐的形象在當時是正面的,兩漢以後,狐狸的形象變味了。

魏晉南北朝的時候,志怪小說很多,比如《搜神記》、《玄中記》、《述異記》、《拾遺記》等等。

這些志怪小說中狐厲害了,成人型很常見,且法力高深,無所不能。

這麽多關於狐的文章,可見狐仙是多麽的受歡迎,這與早期狐是瑞獸分不開。

現在的媒體人都知道追熱點,古代的文人們也是一樣啊,百姓們喜歡什麽,他們就會多去寫什麽。

所以,從晉朝開始出現了大量談狐的書籍。

文人們寫來寫去,都離不開狐狸的好,所以有些文人為了吸引眼球,便寫出了狐狸的不好。

所以,狐狸的形象開始變了。

好的形象已經是深入人心了,多寫好的形象難以抓住老百姓的眼球,反倒是那些改編者的文章受到歡迎。

於是,越來越多的文人把狐狸精作為害人的妖怪來寫,特別是宋朝的戲曲小說,也是從宋朝開始,狐狸精成為害人的妖怪這樣的形象大量出現。

當然,文人們想吸引眼球也只是其一,更重要的原因是狐狸精的形象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晉朝之前,狐大多與狐仙、九尾狐的形象出現,人型極少,可從晉朝開始,狐狸精化成人越來越多。

從《玄中記》的描寫不難看出,成人型需要五十歲,法力已經很高了。

晉朝開始的談狐著作中,都是法力高深的狐仙,後來的著作中狐狸成了妖怪也都成了人型,恐怕得有個百歲以上了。

越來越多的文人把狐精從動物變成了人,自然會賦予它們更多人的思想,這樣也就有了正邪之分了,人尚且有正邪,更何況成精的狐呢。

到了明朝,許仲琳的《封神演義》,把修煉成精的狐重重的黑了一筆,狐狸精徹底成為了作風不好的女性的代名詞。

清朝,《聊齋志異》裡的狐狸精很多,但也都是正面形象。

所以,大家想看關於談狐的典籍,還是去看《聊齋志異》。

也許大家會問,說的是九尾狐,不是其他普通狐啊。

這點要從修煉說起,不是所有的九尾狐出生就是九尾,而是一步步修煉的結果。

從狐仙到害人的妖怪狐狸精,演變的過程是漫長的,其轉折點在於有些文人想吸引眼球以及大量成精的狐狸擁有了人的思想,文人們賦予了它們人才有的正邪。

那麽,那些將狐變成妖怪的文人有沒有一點兒根據呢?

有。

《山海經》載:“青丘之山,有獸焉,其狀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嬰兒,能食人,食者不蠱”。

就這“能食人”三個字,文人們就能創造出無限可能。

狐,漢朝之前都是瑞獸,被形容成女子妖媚實在是冤枉狐了。

狐能成精不假,能吃人不假,可老虎還吃人呢,就連某些人還吃人呢。

所以呀,不能看到《山海經》裡說狐吃人就去沒有下線的改編。

胡亂改編的結果就是後人會把瑞獸當做是妖怪,這也給了現代的文人們以警示,筆是你的,但要為自己所寫的內容負責。

所寫文章生動吸引人,給自己帶來更多收益不是壞事,可還是要有底線的。

注:本文部分來自互聯網圖片很難核實明確出處,如涉及侵權,請聯繫書生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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