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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政委:綠色政策加速頒布 發展落地加快——GPI指數跟蹤

  文/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魯政委 錢立華 方琦

  配套扶持政策加速落地,市場化導向的綠色技術體系建設方案頒布強化了科技創新對綠色發展的引領作用;綠色項目儲備庫的加速建設將推動我國各項汙染防治攻堅戰目標高效完成;支持綠色金改試驗區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將進一步擴大對綠色產業的資金支持。

  關鍵詞:GPI指數、綠色政策、大氣汙染治理

  2019年4月1日,興業研究發布了2019年3月(總第十五期)“興業綠色景氣指數(GPI)”。該指數由興業研究和興業銀行綠色金融部共同開發,基於對興業銀行綠色金融客戶調研結果編制,並於每月1日發布,旨在全面、細致、系統地揭示綠色產業的發展現狀、研判產業熱點領域和發展趨勢、感知綠色產業發展中的痛點,為綠色金融和綠色產業的發展提供助力[1]。

  2019年以來,GPI景氣指數已經持續增長數月,近期一系列綠色政策的密集頒布,顯示出我國綠色發展落地加快,這也是支撐GPI景氣指數連續上升的重要基石,近期頒布的綠色政策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

  大氣汙染治理加速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和2019年去產能政策頒布,推動鋼鐵等非電行業工業大氣汙染治理景氣提升。

  環保督查常態化,第二輪中央環保督查啟動在即,預計將持續4年時間,涉及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專項、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清廢行動”專項、打擊“洋垃圾”進口專項、長江“三磷”整治專項、斯德哥爾摩公約和汞公約履約專項和信訪線索專項7個專項內容,環保督查的常態化將推動水汙染治理、固廢危廢治理及環境監測等相關行業的景氣提升。

  配套扶持政策加速落地,市場化導向的綠色技術體系建設方案頒布強化了科技創新對綠色發展的引領作用;綠色項目儲備庫的加速建設將推動我國各項汙染防治攻堅戰目標高效完成;支持綠色金改試驗區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將進一步擴大對綠色產業的資金支持。

  一、綠色產業本月表現

  1GPI指數表現

  2019年4月GPI指數與上月基本持平。從分項指數看,4月綠色產業需求回暖,新訂單指數小幅提升,生產延續擴張態勢,生產指數和產能利用率指數均有所上升;同時政府合作加強、補貼到位率和資金周轉率指數也都有所提升。但是,價格指數有所下降,一直維持在相對較低水準,反映出綠色環保產業競爭較為激烈。

  2、市場數據表現

  股市方面,自2019年4月1日至5月20日,環保板塊下跌了16.37%,跌幅大於同期滬深300的8.96%,但小於同期中小板指數的17.2%。從子板塊來看,汙水處理、環境監測、節能、大氣治理、固廢板塊分別下跌了14.15%、14.21%、14.68%、15.34%和21.77%。

  二、綠色政策加速頒布

  1.大氣汙染治理加速推進

  作為汙染防治攻堅戰之首的藍天保衛戰,一直是我國汙染防治的重點任務,雖然近些年來,我國大氣汙染防治已經取得了積極的進展,但是我國大氣汙染防治的腳步仍未停歇。2019年1月,生態環境部部長李乾傑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發表講話,在強調2019年需做好的重點工作時,藍天保衛戰由“全面推進”升級為了“堅決打贏”,近期,大氣汙染防治相關政策密集頒布,正體現出了我國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心,也由此帶動了我國大氣汙染防治相關行業的景氣度的提升。

  1)《關於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

  2019年4月28日,生態環境部、發改委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2],隨著我國火電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接近尾聲,鋼鐵等非電行業工業治理成為了大氣汙染治理的重要方向,《通知》提出的主要目標為全國新建(含搬遷)鋼鐵項目原則上要達到超低排放水準。推動現有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底前,重點區域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顯進展,力爭60%左右產能完成改造,有序推進其他地區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重點區域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國力爭80%以上產能完成改造。在具體的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指標要求方面,要求燒結機機頭、球團焙燒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分別不高於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主要汙染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原則上分別不高於10、50、200毫克/立方米。

  同時,《意見》還提出對於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應加大政策支持,主要包括:

  1 稅收優惠待遇,應稅大氣汙染物排放濃度低於汙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徵收環境保護稅;低於百分之五十的,減按百分之五十徵收環境保護稅。落實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

  2 給予獎勵和信貸融資支持。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給予獎勵。企業通過超低排放改造形成的富余排汙權,可用於市場交易。支持符合條件的鋼鐵企業發行企業債券進行直接融資,募集資金用於超低排放改造等領域。

  3 實施差別化電價政策。對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省級政府可在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或交易電價基礎上實行加價政策。有條件的地區應研究建立基於鋼鐵企業汙染物排放績效的差別化電價政策,推動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

  4 實行差別化環保管理政策。在重汙染氣象預警期間,對鋼鐵企業實施差別化應急減排措施。其中,橙色及以上預警期間,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燒結、球團、煉焦、石灰窯等高排放工序應采取停限產措施。重點區域內要進一步強化差別化管理。當預測到月度有3次及以上橙色或紅色重汙染氣象過程時,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實行月度停產。

  2)《關於做好2019年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

  2019年5月9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能源局聯合發布《關於做好2019年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3],提出了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一視同仁,嚴格質量、環保、能耗、安全標準和信用約束,努力實現科學精準、穩妥有序去產能,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總體要求。

  對於鋼鐵行業,《通知》提出要深入推進鋼鐵產業結構優化,進一步完善並嚴格執行環保、質量、技術、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嚴查不符合強製性標準和產業政策的鋼鐵落後產能,倒逼落後產能加快退出。加快行業創新發展步伐,不斷推動鋼鐵行業轉型升級,為鋼鐵行業實現由大到強轉變奠定堅實基礎。

  對於煤電行業,《通知》提出積極穩妥推進煤電優化升級。充分發揮市場調節和宏觀調控作用,淘汰關停不達標落後煤電機組。依法依規做好違規建設煤電項目的清理整頓工作。發布實施年度風險預警,有序推動項目核準建設,嚴控新增產能規模,按需安排應急備用電源和應急調峰儲備電源。統籌推進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促進煤電清潔高效、高質量發展。

  2. 環保督查常態化

  第二輪環保督查開啟在即。2019年5月9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加急印發《關於開展2019年生態環境保護統籌強化監督(第一輪)工作的通知》[4],文件裡涉及全國25個省和直轄市,涉及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專項、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清廢行動”專項、打擊“洋垃圾”進口專項、長江“三磷”整治專項、斯德哥爾摩公約和汞公約履約專項和信訪線索專項7個專項內容,並且以加急文件的形式下發各地相關部門。工作組已於5月14日統一進駐,進駐時間不超過10天。

  2016年啟動的第一輪中央環保督查及兩批“回頭看”行動至今年已全部完成,督查效果明顯,共立案處罰4萬多家,罰款24.6億元,立案偵查2303件,行政和刑事拘留2264人,並對部分汙染治理不力的地方政府領導幹部問責,作出通報批評、免職等處理。本次啟動的第二輪環保督查預計將持續4年時間,前三年進行常規全面督察,最後一年進行“回頭看”,環保督查的常態化將推動水汙染治理、固廢危廢治理及環境監測等相關行業的景氣提升。

  大氣治理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方案頒布。2019年5月6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於印發<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工作方案>的通知》[5],2019年5月至2021年3月,生態環境部將共安排300個左右工作組赴重點區域39個城市開展強化監督定點幫扶,每15天為一個輪次,壓茬交接,持續開展。

  在強化監督方面,一是要全面排查發現問題,督促地方建立問題台账,制定整改方案;二是核查交辦問題整改完成情況,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全面摸排當地攻堅任務進展情況,比如對煤改氣、改電,“散亂汙”整治,燃煤鍋爐改造與淘汰以及重汙染氣象應急預案等進行全面排查核實。對於定點幫扶,《方案》明確加強宏觀指導、提出建議措施、幫助解決問題三點要求,一方面要完善“一市一策”治理方案,定期對攻堅任務進展和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另一方面,要深入基層、企業調查研究,針對區域性、共性問題、突出問題提出建議,優化地方汙染治理方案。此外,還要開展政策解讀和業務培訓,切實幫助地方政府、企業解決實際問題。

  3. 配套支持政策加快落地

  1)《關於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指導意見》

  2019年5月17日,國家發改委、科技部聯合印發了《關於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指導意見》[6],強化了科技創新對綠色發展的引領作用,體現了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的重要內涵。《指導意見》指明了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基本要求,突出了綠色技術創新的市場導向,強化了市場在創新體系中的作用,有助於推動綠色技術創新與產業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現實需求相結合。

  《指導意見》將綠色技術界定為降低消耗、減少汙染、改善生態,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新興技術,包括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態保護與修複、城鄉綠色基礎設施、生態農業等領域,涵蓋產品設計、生產、消費、回收利用等環節的技術。《指導意見》圍繞五個方面,提出了相應的政策措施,每一項政策措施都具有很強的問題導向和針對性,重點解決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存在的製約瓶頸和突出問題:

  培育壯大綠色技術創新主體。強化企業的綠色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激發高校、科研院所綠色技術創新活力、推進“產學研金介”深度融合,加強綠色技術創新基地平台建設。

  強化綠色技術創新的導向機制。加強綠色技術創新方向引導,強化綠色技術標準引領,建立健全政府綠色採購制度,推進綠色技術創新評價和認證。

  推進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示範應用。建立健全綠色技術轉移轉化市場交易體系,完善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機制,強化綠色技術創新轉移轉化綜合示範。

  優化綠色技術創新環境。強化綠色技術知識產權保護與服務,加強綠色技術創新金融支持,推進全社會綠色技術創新。

  加強綠色技術創新對外開放與國際合作。深化綠色技術創新國際合作,加大綠色技術創新對外開放。

  2017年12月,由我國科技部牽頭落實的綠色技術銀行已經進入正式運轉階段,目前,綠色技術銀行在搭建公共信息服務平台、開展轉移轉化服務、推進綠色技術產業基金建設、服務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推動示範項目落地、開展綠色技術分類標準體系研究等方面均取得了積極進展,是本《指導意見》的最佳落實,隨著《指導意見》的正式發布,綠色技術銀行工作也將加速推進。

  2)《關於開展2019年度中央環保投資項目儲備庫建設的通知》

  2019年5月9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緊急下發《關於開展2019年度中央環保投資項目儲備庫建設的通知》,中央儲備庫涉及大氣汙染防治、水汙染防治、土壤汙染防治、農村環境整治、海島及海域保護等五項,同時《通知》還提出要形成“建成一批、推出一批、充實一批”的良性循環機制,這樣一個動態環保投資項目儲備庫的建設將有助於加速推動我國各項汙染防治攻堅戰目標的高效完成。

  3)《關於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通知》

  2019年5月13日,人民銀行發布《關於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7],《通知》的發布是為了通過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進一步發展我國綠色金融市場,加強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具體來看,《通知》包括十條具體內容,可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通知》對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定義以及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的範圍進行了明確的界定。《通知》所稱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是指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內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的,募集資金專項用於節能環保、汙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等綠色項目的債務融資工具。綠色項目的界定與分類參考《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通知》所稱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是指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

  其次,《通知》提出了五項支持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具體內容:

  支持試驗區內企業注冊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鼓勵試驗區內承擔綠色項目建設且滿足一定條件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類企業作為發行人,注冊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用於綠色項目建設。

  探索擴大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用途。研究探索試驗區內企業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投資於試驗區綠色發展基金,支持地方綠色產業發展。探索試驗區內綠色企業注冊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主要用於企業綠色產業領域的業務發展,可不對應到具體綠色項目。

  鼓勵試驗區內企業通過注冊發行定向工具、資產支持票據等不同品種的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增加融資額度,豐富企業融資渠道。

  因地製宜,研究探索與試驗區經濟特徵相適應的創新產品。支持試驗區內企業開展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結構創新,鼓勵試驗區內企業發行與各類環境權益掛鉤的結構性債務融資工具、以綠色項目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持的綠色資產支持票據等創新產品。

  交易商協會為試驗區內企業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開辟綠色通道,加強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注冊服務。支持即報即核,專人負責,為試驗區內企業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提供更多便利。

  最後,《通知》提出了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風險控制手段,同時對其與地方政府債務之間的關係進行了明確、嚴格的切割:

  鼓勵試驗區依法設立市場化運作的綠色產業擔保基金或融資擔保機構,為綠色債券提供增信服務,支持綠色債券發行和綠色項目實施。鼓勵試驗區規範有序建設綠色項目庫,依托增信等方式,優先支持入庫項目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鼓勵地方政府頒布優惠政策措施支持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發行,對試驗區內發行人或承銷機構予以一定的財政獎勵。

  注冊地在試驗區的企業如出現債務融資工具還本付息逾期或違約時,交易商協會應定期將相關信息反饋人民銀行相關部門,作為人民銀行對試驗區建設的考核參考。

  堅持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與地方政府債務嚴格切割,債務融資工具不具有地方政府信用,避免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支持試驗區地方政府加強企業信用風險監測和評估,密切監測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的償付能力,建立健全綠色債券風險預警機制和市場約束機制,積極穩妥做好相關風險防範和化解處置工作。

  (本文作者介紹: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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