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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數字經濟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閆德利 騰訊研究院高級研究員

當今世界,數字化浪潮風起雲湧,數字經濟方興未艾。緊抓數字技術蓬勃發展的歷史機遇,做大做強數字經濟,是全球大勢,也是世界共識。

作為一種通用目的技術,數字技術幾乎能夠滲透到經濟社會的每個環節,加之本身突飛猛進、日新月異,這決定了數字經濟具有高度複雜性和不斷演進的特徵。

準確描述數字經濟是一項重大挑戰,特別是在行業範圍和規模測算兩個方面人們的認識差別較大。

01

數字經濟的行業範圍

《二十國集團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倡議》認為,數字經濟是指以使用數字化的知識和資訊作為關鍵生產要素、以現代資訊網絡作為重要載體、以資訊通信技術的有效使用作為效率提升和經濟結構優化的重要推動力的一系列經濟活動。

此定義十分精辟的闡明了數字經濟的核心特徵,得到比較廣泛的認可。而對數字經濟的外延,人們的認識差別懸殊。

其中,英美俄等國家主要強調數字經濟的行業屬性,側重於ICT行業、資訊產業或數字部門。

英國國家統計局(ONS ,2015)認為數字經濟包括電子商務(e-commerce /e-business)和支撐基礎設施(supporting infrastructure)兩部分。其中,支撐基礎設施又分為硬體、軟體和電信三部分。

美國商務部經濟分析局(BEA,2018)認為數字經濟主要包括數字使能基礎設施(Digital-Enabling Infrastructure)、電子商務(E-Commerce)和數字媒體(Digital Media)三部分。其中,數字使能基礎設施分為硬體、軟體、電信和相關支持服務四部分。

根據《數字經濟指標:2017》,俄羅斯將數字產業理解為資訊產業,認為資訊產業包括ICT 產業和數字內容產業兩個部分。

2015 年12 月俄羅斯通信與大眾傳媒部發布了第515 號命令, ICT 產業被定義為與設備生產、提供服務、ICT 產品進出口、電信業四個領域相關的所有經濟活動;數字內容產業被定義為與出版業、影視製作租賃和放映、廣播電視、新聞媒體業四個領域相關的經濟活動。

英美俄等國對數字經濟的界定側重於具體的經濟活動範圍,我國則把數字經濟界定成一種經濟形態。數字經濟不再局限於ICT等若乾產業,還包括其他產業數字化轉型的部分。

即我國同時強調數字部門和所有行業的數字化,以信通院為代表。信通院把數字經濟分為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兩部分:

◆ 一是數字產業化,也稱為數字經濟基礎部分,即資訊產業,具體包括電子信息製造業、資訊通信業、軟體和資訊技術服務業、互聯網行業等。

◆ 二是產業數字化,即國民經濟各行各業由於數字技術應用而帶來的產出增加和效率提升,也稱為數字經濟融合部分。

信通院對數字經濟的規模和結構做了測算,結果表明,數字經濟融合部分(即產業數字化部分)佔比呈不斷提升趨勢,已由2005年的49%提升至2017年的77.4%,融合部分早已成為數字經濟的主體。

因此,從這個角度看,數字經濟是一種融合性經濟。其價值主要體現在賦能,即數字技術賦能傳統行業,促進高品質發展。

02

數字經濟的規模測算

數字經濟的規模測算是一項難題。對數字經濟行業範圍認識不一,對規模的測算結果自然不同。不同機構在測算結果上的差異,更直觀反映出人們對數字經濟認識的巨大分歧。

華為和牛津經濟研究院的測算結果表明,全球數字經濟總值在2016年達到11.5兆美元,佔總體經濟的15.5%。另據信通院數據,2016年美國的數字經濟規模為10.8兆美元,僅美國一國就幾乎達到了全球規模。

美國是全球數字經濟的長官者。信通院和美國商務部經濟分析局(BEA)分別是中美兩國官方機構(或具有官方背景的機構),他們對2016年美國數字經濟規模的測算差距較大,佔GDP的比重分別為58.3%和6.5%。

谘詢公司埃森哲和麥肯錫對美國2015年的數字經濟佔GDP的比重進行了測算,結果分別為33%和10.9%,兩者差距十分明顯。如下表所示。

不同機構對美國數字經濟規模佔GDP比重的測算

數據來源:騰訊研究院整理,2018年6月

對2017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以信通院、騰訊研究院、賽迪和IDC(與微軟聯合)四方的測算影響較大。根據測算結果的大小,可分為兩個等級:

(1)高比重。信通院和騰訊研究院的結果比較接近,數字經濟規模分別為27.2億元和26.7億元,佔GDP的比重分別為32.9%和32.28%。

(2)低比重。賽迪和IDC(與微軟聯合)的結果相近,數字經濟規模佔GDP的比重分別為7.4%和7%。

波士頓谘詢、埃森哲和麥肯錫三家谘詢公司對2015年我國數字經濟的規模做過研究,佔GDP的比例分別為13%、10.5%和10%,結果相近。

與2017年的測算相比,如按同樣的方法,考慮到成長性,這三家公司的測算結果將介於“高比重”和“低比重”兩者之間,可歸為“中比重”。如下表所示。

不同機構對我國數字經濟規模的測算

數據來源:騰訊研究院整理,2018年6月

愛因斯坦最偉大的一項科學發現是光速不變定律,即不管在何時、何處、通過什麽方式或者由誰來測量,光速在真空中都是恆定不變的。

而人們對數字經濟規模的測算卻呈現出數量級程度的差異。其原因不僅在於測算口徑和測算方法的不同,更反映出人們對數字經濟認識的巨大差異。

自1995年首次提出“數字經濟”術語來,數字經濟的內涵隨著數字技術的創新突破而不斷發展、不斷深化。數字經濟是一種新生事物,也是一個動態發展的概念。認識數字經濟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只有起點,沒有終點。

? 原文發表於人民郵電報(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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