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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播蜻蜓FM音頻 喜馬拉雅回應:用戶自主上傳

  進入2018年以來,喜馬拉雅又一次次深陷盜播侵權的輿論旋渦。

  從曾鵬宇到蔡春豬再到唐小飯、編劇張瑤等人的控訴,均沒有讓這家號稱中國最大音頻平台的企業產生一絲絲的悔改之意,至於後續的補救措施和賠償方案也是不得而知。

  之於我而言,對這種事情的態度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然而這一次,我的態度要變了,因為我發現:喜馬拉雅FM平台公然出現了《丁道師雜談》的專輯以及相關內容,用戶無需付費就可以免費收聽和下載。

  《丁道師雜談》是我和蜻蜓FM籌備多時,聯合推出的一檔原創音頻節目,內容主要是針對科技行業的時評,當時簽署了獨家協定,蜻蜓也給了一些管道支持。

  發現侵權後,我和喜馬拉雅FM取得聯繫,然而遭遇到了各種扯皮和推諉,給我的回復很簡單:這是用戶自主上傳的!

  對於這種依據避風港原則,不負責任的回應,我作為從業者自然不陌生。通過這種回應平台徹底撇清了和侵權者的關係,但卻享受到了盜播到來的內容充實和流量紅利,可謂一舉多得。

  我同時也和蜻蜓FM方面取得了聯繫,對喜馬拉雅FM這種侵權盜播行為,蜻蜓FM也只能憤怒的表示“我們沒有給喜馬拉雅授權,這是完全的盜播行為”。

  憤怒過後,是維權的無力感,對於喜馬拉雅這種平台來講,早已經研究透了各種司法認定和維權舉證,必要時刻它完全可以刪除內容以避責。你能把它怎麽辦?

  “慣犯”喜馬拉雅 避風港原則能否頻頻免責?

  喜馬拉雅被指盜播侵權其實歷經數年,極少得到法律的製裁,更何談對被侵權著作人和版權方的道歉以及相關的賠償。

  這其實靠的就是我們俗稱的“避風港原則”,按照百度百科的解釋“避風港”原則是指在發生著作權侵權案件時,當ISP(網絡服務提供商)隻提供太空服務,並不製作網頁內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權,則有刪除的義務,否則就被視為侵權。如果侵權內容既不在ISP的伺服器上存儲,又沒有被告知哪些內容應該刪除,則ISP不承擔侵權責任。後來避風港原則也被應用在搜索引擎、網絡存儲、在線圖書館等方面。

  避風港原則讓平台免受法律製裁的同時,某種程度上其實也助長了平台作惡,甚至肆無忌憚的通過打擦邊球的方式違法侵權。比如今年3月,知名作家曾鵬宇公開炮轟喜馬拉雅FM,稱在該平台發現了自己撰寫的《世上有顆後悔藥》全本有聲書內容,用戶可以免費下載和打賞主播,卻沒得到他和出版社的授權同意。隨即原定的項目合作被擱置,6位數的有聲書版權收益也打了水漂。然而直到今天,影響深遠的這件案子,我們也沒有看到滿意的解決方案。

  滴滴順風車司機不是司機員工,淘寶店主也不是淘寶員工, 但這些大型平台的服務或者產品出現問題後,並沒有依據避風港原則跳出來撇清責任“我們只是平台,犯事的是用戶”,而是積極的承擔固有責任,協助各方解決問題。

  相比滴滴和淘寶,喜馬拉雅不算大公司,但平台的擔當與否和大小無關,更關乎其價值觀。“慣犯”喜馬拉雅一次次被免責,其實也給我們的行業和司法部門敲響了警鍾,對於這種危害行業至深但沒有法律依據來處罰的事件,我們該怎麽辦?

  音頻付費產業發展遇阻 但“開源節流”不能走了歪路

  其實在今年,還包括作家蔡春豬、唐小飯、編劇張瑤等公開表達了對喜馬拉雅侵權盜播的憤怒。那為什麽被推上了輿論的浪尖的喜馬拉雅,依然鋌而走險,一而再再而三的縱容平台主播盜播呢?

  原因很簡單:音頻付費產業發展遇阻,盈利乏力,而秉承“避風港原則”,可以有效的增加平台用戶量和人氣,同時減少成本以及降低法律風險,這也是行業特色的開源節流。

  近期,我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談了我的一些觀點和看法。在我看來,知識付費是未來發展的一個方向,但在音頻領域表現力非常有限,而且版權意識還沒達到相對的高度,並沒有形成強壁壘。相比而言,音頻付費遠不及影片的展現形式好。

  時代財經的報導顯示,喜馬拉雅FM已累計擁有4.7億激活用戶,而其爆款產品《好好說話》至今的訂閱人數僅為40萬。換言之,該節目產品的付費用戶轉化率大約僅為千分之一。

  對此,我對時代財經採訪時同時表示“喜馬拉雅FM的用戶量已經形成規模,但相應的商業化尚未與用戶量形成匹配。音頻付費轉化這個過程並沒有得到用戶的完全接受,所以商業化的轉化率相對低一點。”

  由此可見看得出來,喜馬拉雅頻頻出現盜播內容,背後是現實發展的困境。不過,即便如此,“開源節流”也不能走了歪路,更不能成為給不法侵權提供溫床的借口。

  寫在最後:對於喜馬拉雅這種吃著知識經濟的飯,卻砸著知識經濟鍋的平台,按理我們這種著作權人應該積極的通過司法手段維權。但現在,我深感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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