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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買房合約,僅2個字的不同,而拿到房產證卻是晚了2年

最近二手房市場又活躍起來了,越來越多的炒房客將手裡多餘的房子掛到中介公司,各個中介公司的房源也是突飛猛進,房源十分多。這樣對於剛需者來說,選擇房子的機會變大了,從地段、價格、采光、風格等方向,選擇的面也變得巨大,有的買房人已經選的眼花繚亂了,不知道從何入手了。

有兩個朋友都是在2016年買的房子,但是不是同一個小區,分別與兩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合約。而其中在關鍵點處,僅2個字的不同,其中一個朋友今年已經拿到了不動產證,然而另一個朋友卻還要晚2年。下面我就跟大家分享一個簽合約需要注意的重點。

簽訂買房合約,僅2個字的不同,而拿到房產證卻是晚了2年。我們都知道與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時,其中會涉及到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而今年拿到不動產證的朋友合約上寫的是“簽約之日起730工作日內”完成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另一個朋友的卻寫的是“交付之日起730工作日內”,這樣差距就大了。

眾所周知,每個開發商開發的預售屋一般都是需要1-2年的時間來建設完成,而“交付之日起730工作日起”意味著還要多等待2年的時間才能拿到不動產證,而推遲辦理不動產證也就意味著,假如你的房子想要轉售,那就還需要多等2年,不然你將繳納高額的二手房交易稅。

小編認為,友情提示剛需者,買房還是需要多謹慎些,尤其是簽大約同上,開發商在違約這一方面都有不同,特別是違約金這方面更應該仔細些,能保質保量的開發商一般每天違約金是總房價的千分之幾,要是碰到不能保值保量的可能每天違約金才是總房價的萬分之一,那就需要多小心了。親愛的老鐵,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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