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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國家數字經濟實力對比與發展特徵

張琳 汪明珠 | 文

二十國集團(下稱“G20”國家)聚集了世界主要經濟體,身處應對風險、把握機遇的最前沿,影響作用舉足輕重。近年來,在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持續推進的發展大趨勢下,G20國家數字經濟保持快速發展態勢,呈現出規模持續擴大、結構不斷優化、行業滲透分化、發展梯隊顯著等新特點。

數字經濟是新型經濟形態

(2018年11月30日,媒體記者通過大螢幕直播關注G20領導人第十三次峰會。圖/中新)

數字經濟是繼農業經濟、工業經濟之後的新型經濟形態,數字經濟是以數字化的知識和信息為關鍵生產要素,以數字技術創新為核心驅動力,以現代信息網絡為重要載體,通過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不斷提高傳統產業數字化、智能化水準,加速重構經濟發展與政府治理模式的新型經濟形態。

數字經濟的構成包括兩大部分:一是數字產業化,也稱為數字經濟基礎部分,即信息產業,具體業態包括基礎電信業、電子信息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行業等;二是產業數字化,即使用部門因此而帶來的產出增加和效率提升,也稱為數字經濟融合部分,包括傳統產業由於應用數字技術所帶來的生產數量和生產效率提升,其新增產出構成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相應的,數字經濟規模測算由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部分加總得到。為了能夠與GDP數據可比,數字經濟規模均採用增加值口徑計算。其中,數字產業化通過現有統計體系直接進行采集和測算,根據電信業、電子信息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行業的收入與其增加值率數據計算得到。產業數字化部分規模以增長核算方法為基礎,通過采集不同國家、不同行業的面板數據以及投入產出表,根據各行業間的投入產出關係,剝離出信息通信產業對其他行業的貢獻程度,進而得到產業數字化部分規模。

各國數字經濟規模比較

從總體規模看,G20國家數字經濟總規模不斷擴大,由2016年的24.09兆美元增加到2017年的26.17兆美元,增長率高達8.64%,同比增長0.88個百分點,繼續呈現快速擴張的發展勢頭。數字經濟引領經濟增長的效用日趨凸顯,2017年G20國家數字經濟規模增速高於GDP增速約2.12個百分點,在各國經濟中的引領地位不斷加強。

從國家層面看,各國數字經濟持續增長。2017年,G20國家數字經濟規模均呈現不同程度增長,超過三分之一的國家數字經濟規模已超1兆美元。美國數字經濟總量蟬聯首位,總量高達11.50兆美元,佔GDP的59.28%。中國數字經濟規模居第2位,總量達4.02兆美元,佔GDP的30.52%。日本、德國數字經濟規模均突破2兆美元。英國、法國、韓國分別位居第5至7位。印度、巴西、加拿大、意大利、墨西哥、俄羅斯、澳大利亞、印度尼西亞與南非數字經濟規模均未突破5000億美元。南非數字經濟發展最為滯後,2017年數字經濟規模僅為577億美元。

從增速來看,發達國家增速明顯低於發展中國家。2016年-2017年,G20國家中發達國家的數字經濟平均增速約為8.47%,而發展中國家平均增速則高達16.83%,高於發達國家8.36個百分點。導致發達國家增速相對較低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源於發達國家傳統經濟發展相對成熟,應用數字技術的轉換成本較高;另一方面可能源於發達國家數字經濟規模基數顯著高於發展中國家,導致增速相對較慢。相比之下,發展中國家數字經濟規模均呈現10%以上的增長,俄羅斯增速更是高達24.95%,發展勢頭極為強勁。

從對經濟拉動作用看,數字經濟GDP佔比持續提升,經濟驅動效果明顯。總體來看,2017年各國數字經濟佔GDP比重均呈現上漲態勢,拉動GDP增長作用顯著。其中,數字經濟佔GDP比重最高的國家依次為德國、英國、美國,分別達61.36%、60.29%、59.28%,數字經濟對於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大幅領先於其他國家。日本、韓國、法國、中國、墨西哥、加拿大、巴西的數字經濟GDP佔比均超過20%,名列第4至10位。意大利、印度、俄羅斯、澳大利亞、南非、印度尼西亞數字經濟佔GDP比重介於10%至20%之間。其中,中國數字經濟GDP佔比增長幅度最大,達2.51個百分點。

各國數字經濟結構比較

伴隨數字技術向傳統產業融合滲透不斷深化,呈現出數字產業化佔數字經濟的比重逐步減少,產業數字化佔數字經濟比重相應上升的發展態勢。G20國家數字經濟結構中產業數字化部分的比重由2016年的84.18%提高到2017年的84.47%,數字產業化部分比重相應地由15.82%降低到15.53%。反映了全球數字經濟正逐步向ICT產業與傳統產業深度融合發展的方向邁進,行業間的跨界融合與垂直整合將進一步影響數字經濟的產業發展格局。

數字產業化方面,從規模上看,2017年大部分G20國家數字產業化部分均呈現穩步增長,美國數字產業化規模最高,約1.39兆美元,佔GDP的7.15%;中國緊隨其後,數字產業化規模達9111億美元,佔GDP的7.44%;日本與德國分別位居第3與第4位,分別達3919億美元及2291億美元,佔GDP的8.04%和6.23%;英國、韓國、法國、印度數字產業規模均超過1000億美元,位列第5至8位;南非數字經濟基礎部分規模最小,約為105億美元。從增速上看,G20國家數字產業化增速已出現分化態勢。2017年數字產業化同比增速在9%以上的國家有俄羅斯、中國、印度尼西亞、巴西、韓國、印度與南非。其中,得益於大宗商品價格回升、寬鬆貨幣政策等影響因素,俄羅斯經濟復甦強勁,俄羅斯數字產業化規模增速最快,高達19.79%;中國增速位居第二位,約為16.44%。金磚國家數字產業化增速表現搶眼,增長率均在8%以上。法國、意大利、德國、美國等發達國家數字產業化增速平穩,位於2%-6%之間。美國數字產業化增速為3.35%。

產業數字化方面,G20國家產業數字化總規模在GDP中佔比不斷提升。產業數字化規模超1兆美元的國家包括美國、中國、德國、日本、英國,產業數字化部分佔GDP比重分別為52.13%、25.42%、55.13%、40.18%和53.23%。法國、韓國、巴西、印度、加拿大、意大利、墨西哥、俄羅斯、澳大利亞數字經濟融合部分規模均超過1000億美元,佔GDP比重介於13%至35%之間。印度尼西亞、南非融合產業數字化規模較小,分別為654億美元和472億美元,但南非產業數字化增速呈現趕超態勢,佔GDP比重已達13.51%。各國產業數字化能力均有顯著提升。

ICT技術與傳統產業加速融合,驅動傳統產業不斷數字化轉型,產業數字化的引擎作用日趨凸顯,驅動數字經濟增長能力不斷增強。在絕大部分G20國家中,產業數字化佔數字經濟比重均呈現擴大勢頭,數字產業化比例相應減少。南非產業數字化比例提高最快,增長1.86個百分點;加拿大次之,增長比例為1.82個百分點;澳大利亞、墨西哥、印度產業數字化比例增長均超過1%;俄羅斯、英國、韓國產業數字化佔比增幅介於0.5%至1%之間;巴西、德國、日本、中國、美國、法國、意大利增幅變化相對較小。印度尼西亞仍處於數字產業化快速發展階段,數字產業化增長速度更快導致產業數字化在數字經濟中的比例出現下降現象。

各國數字經濟行業比較

2017年,G20國家數字經濟佔各行業增加值比重均呈現出不同程度的提升。服務業中數字經濟佔行業增加值比重平均值為28.99%,工業中數字經濟佔行業比重平均值為20.45%,農業中數字經濟佔行業比重平均值為9.63%。數字經濟行業滲透率三產高於二產、二產高於一產的特徵顯著。以中國為例,2017年,服務業中數字經濟佔行業比重平均值為32.6%(不包含信息通信服務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工業中數字經濟佔行業比重平均值為17.2%(不包含電子信息製造業),農業中數字經濟佔行業比重平均值為6.5%,大大低於全行業數字化平均水準。

行業發展趨勢方面,數字經濟行業滲透差距進一步拉大。2017年,G20國家農業、工業與服務業的數字經濟佔比較2016年分別提高0.41個、0.79個和1.21個百分點,行業間的滲透差距進一步拉大。服務業中的數字經濟發展最為迅猛,數字技術極大地降低了物流、商貿、交通等領域的交易成本,催生了共享經濟、平台經濟等一系列新模式、新業態。德國服務業數字經濟佔行業增加值比重最高,達到58.23%,英國、美國緊隨其後,均超過55%。工業中的數字經濟穩步提升。韓國工業數字經濟佔行業增加值比重高達43.14%,超越德國0.04個百分點,成為工業數字經濟佔行業增加值比重最高的國家。農業中的數字經濟滲透最為緩慢,農業數字經濟佔行業增加值比重超過20%的國家僅有英國與德國,韓國、美國、日本、法國比重介於10%-20%之間。

發展特色方面,各國數字經濟行業發展各具特色。受到資源稟賦及產業發展基礎影響,G20國家數字經濟行業比較優勢存在差異。其中,英國、德國、美國三大產業數字經濟滲透率均領先於其他國家,數字經濟發展水準最高且行業發展平衡。以德國為例,德國各行業數字經濟均衡發展,2017年農業、工業、服務業數字經濟滲透率分別達到22.1%、43.1%和58.2%,其中,服務業中的研發、金融等,工業中的電子設備製造等,數字經濟滲透率均超過59%,服務業中的教育、運輸倉儲等,工業中的機器設備、采掘等,數字經濟滲透率也都超過30%。韓國與墨西哥的數字經濟在工業中滲透率排名顯著高於農業與服務業排名,屬於工業數字經濟優先發展國家。中國、日本、法國數字經濟在服務業的發展水準快於農業與工業的發展水準,屬於服務業優先發展的國家。如,2017年日本服務業中研發及其他商業活動、金融、公共管理和社會保障數字經濟滲透率分別高達78.1%、65.8%和48.9%,而工業中數字經濟發展相對較快的電子設備製造、機器設備製造、汽車製造數字經濟滲透率僅分別為41.4%、32.5%和18.4%。俄羅斯、澳大利亞、南非等國家的數字經濟在農業中的滲透率排名高於工業與服務業,屬於農業數字經濟發展較快的國家。

G20數字經濟發展的區域比較

按照各國數字經濟測算規模作為劃分標準,G20國家數字經濟發展與各國經濟實際情況高度相關,呈現清晰的三級梯隊。美國作為全球最大經濟體,數字經濟總量及各行業發展水準都處於全球前列,實力遙遙領先於第二梯隊。中國、日本、德國、英國、法國、韓國積極布局數字經濟關鍵領域,發展跟隨其後,數字經濟規模介於5000億美元至3.5兆美元之間。印度、巴西、加拿大、意大利、墨西哥、俄羅斯、澳大利亞、印度尼西亞與南非處於數字經濟發展第三梯隊,數字經濟規模均位於5000億美元以下。

各地區數字經濟特色鮮明。歐洲5國數字經濟綜合實力最強,各國間數字產業化與產業數字化實力差距較小,數字經濟佔GDP比重的平均值高達44.7%。亞洲5國普遍對數字產業化領域重視較高,數字技術及產業發展成為拉動數字經濟的關鍵部分,數字產業化平均佔比達21.7%。在美國強大的數字經濟拉動下,北美洲3個G20國家的數字經濟平均規模達4.1兆美元,遠高於其他地區。非洲、大洋洲、南美洲分別只有1個國家,其中南非數字經濟增速高達19.5%,發展潛力巨大;澳大利亞產業數字化佔比較高,達83.4%;巴西數字經濟發展較為中庸,數字經濟亮點略顯不足。

主要國家數字經濟發展戰略特色鮮明。美國聚焦前沿技術重點突破,把握製造業產業鏈高附加值環節,利用數字技術推動製造業革命、激發傳統工業的新活力。2016年以來先後頒布《聯邦大數據研發戰略計劃》、《國家人工智能研究和發展戰略計劃》、《智能製造振興計劃》等,從大數據、人工智能、智能製造等領域推動數字經濟發展。德國以推動傳統產業數字化轉型為重點,先後頒布《數字德國(2015)》、《數字議程(2014-2017)》、《數字化戰略(2025)》和《高技術戰略2025》等政策,不斷升級高技術戰略,積極踐行“工業4.0”,推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日本立足信息通信產業優勢,重點推動數字產業化發展,以支持科學技術創新為重點,先後頒布《e-Japan》、《u-Japan》、《i-Japan》、《ICT成長戰略》、《智能日本ICT戰略》、《集成創新戰略》和《綜合創新戰略》等戰略,從智能製造、數字化人才培養等領域推動數字經濟發展。

加速數字經濟發展的四點建議

G20國家聚集了世界主要經濟體,影響和作用舉足輕重,也身處應對風險挑戰、開拓增長空間的最前沿。未來若能積極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帶來的機遇,大力支持數字經濟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數字經濟增長潛能就會充分釋放。為此,我們有如下四點建議。

第一,夯實數字產業化基礎。全球進入從人人互聯到萬物互聯、從網絡空間到信息物理空間一體化的極速擴展期。物與物互聯終端爆發式增長,嵌入計算和控制能力的聯網設備無處不在,遍及生產生活各領域的感知網絡加速數據海量生成。數據驅動型創新正在向經濟社會、科技研發等各個領域擴展,成為國家創新發展的關鍵形式和重要方向。G20國家應繼續聚焦數字經濟前沿性科技領域,加大新數字技術研發支持,強化各國在技術交流、數據共享、應用市場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享數字經濟發展機遇。

第二,推進產業數字化轉型。數字技術帶動傳媒、娛樂、教育、醫療、零售、批發、物流、金融等領域潛力爆發和釋放,從根本上改變傳統服務業效率較低的問題。加快在生產製造環節的應用突破,促進以智能化為中心的製造業網絡化、智能化、柔性化、綠色化和服務化。向農業領域持續滲透,催生訂單農業、精準農業、農副產品可追溯等新模式新業態。G20國家應大力支持數字技術與工業、服務業、農業深度融合,鼓勵製造企業與互聯網企業合資合作,推動中小企業製造資源與互聯網平台全面對接,提升中小企業快速響應和柔性高效的供給能力。

第三,提升治理數字化水準。數字技術應用變革加速以人為核心的公共服務模式創新。可穿戴式醫療設備和移動物聯網集成創新,提高居民健康智能檢測水準。遠程醫療、在線問診、移動醫療極大提高醫療衛生服務的可獲取性,推動醫療資源縱向流動。便捷、智能的終端設備和一體化服務內容形成智慧居家養老新模式。G20國家應不斷加強探索,推動數字技術在政務、醫療、教育、社會治理等領域的應用,發展政府和民生領域大數據,提升政府決策能力、打造民生服務體系,提升全社會福利水準。

第四,強化數字經濟互利合作。數字技術助力經濟全球化發展,促進了國際經貿活力及開放共享,為世界經濟發展提供了強勁動力。網絡全球化推動開放型世界經濟實現,推動經濟全球化朝著更加開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贏的方向發展。數字貿易發展打破全世界人民的採購壁壘,拓展企業等的合作範圍,激發新的合作與商機。G20國家應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堅持開放融通,拓展互利合作空間,加強對數字化貿易的共同理解和完善度量,共同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攜手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

(作者張琳為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高級工程師,汪明珠為該院工程師,編輯:馬克,原載2019年5月27日《財經》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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