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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民族文化取向為何追求等級秩序?

追求秩序是漢民族文化取向的一大特徵。現實生活中的秩序觀念,在類比思維作用下,投射到反映現實社會生活的詞語系統中,就成了與社會秩序觀念相應秩序範疇諸類詞語的詞序形式。這樣,傳統社會秩序觀念就成為漢語秩序範疇諸類詞語詞序的文化基礎。

漢民族秩序觀念主要體現在上古以儒家為代表的經典著作之中。考察這些典籍中秩序觀念在尊卑、長幼、男女等傳統次位範疇所強調的秩序與相應範疇諸類合成詞詞序間的對應關係,不難發現秩序觀念作為合成詞詞序文化基礎的具體表現。

——宗法共同體的等差觀念與“君臣、父子、夫妻”類詞詞序。《論語·顏淵》:“齊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雖有粟,吾得而食諸?’”這種等差觀念,納入秩序範疇前後順序關係上考察可知,“君”“父”位置在前,“臣”“子”則位置在後,前者構成了後者的文化基礎。查上古語料知,在涉及同一範疇二類關聯性對象的表達形式中,詞序基本皆是“君臣、父子”。以《韓非子》為例,“君臣”27見,並列複合詞“臣君”無。例,《五蠹》:“夫以君臣為如父子則必治,推是言之,是無亂父子也。”“父子”18見,“子父”1見。例,《解老》:“凡物不並盛,陰陽是也;理相奪予,威德是也;實厚者貌薄,父子之禮是也。”《六反》:“夫彈痤者痛,飲藥者苦,為苦憊之故不彈痤飲藥,則身不活,病不已矣。今上下之接,無子父之澤,而欲以行義禁下,則交必有郤矣。”

——長幼觀念與“兄弟、老少”類詞詞序。長幼有序是古代禮製的一大基本原則。《孟子·滕文公上》:“人之有道也,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聖人有憂之,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長幼有序落實在現實生活中往往表現為一些具體的規定。《禮記·鄉飲酒義》:“賓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眾賓,少長以齒,終於沃洗者焉,知其能弟長而無遺矣。”這告訴我們,敬酒先依主、賓、介的尊卑順序進行,到了賓客那裡,再按年齡大小的順序依次行禮,由此所有嘉賓都能受到禮遇,並且井然有序。

長幼觀念反映出的順序關係是“長”位於前,“幼”位於後。這種順序關係亦較大程度地構成了“兄弟、老少”類詞詞序的文化基礎。反映長幼觀念相應內容的“兄弟、老少”類詞的詞序亦大多是“兄”“老”在前,“弟”“少”在後。調查《墨子》發現,“兄弟”13見,“弟兄”7見。例,《尚同中》:“內之父子兄弟作怨仇,皆有離散之心,不能相和合。”《天志中》:“父子弟兄慈孝。故唯毋明乎順天之意。”“老少”《墨子》1見,“少老”未見。例,《號令》:“諸男女有守於城上者,什、六弩、四兵。丁女子、老少,人一矛。卒有驚事,中軍疾擊鼓者三。”

——男女觀念與“男女、夫婦”類詞詞序。前述“夫婦有別”即是性別範疇男女有別的一類具體表現。男女有別,周初文獻中就已言及。《尚書·牧誓》:“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隨著禮製的逐步完善,這種區別日漸被明確和強化。《禮記·內則》:男子,“十年出就外傳,居宿於外,學書計……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杓。成童,舞象,學射禦。二十而冠,始學禮”;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聽從,執麻枲,治絲蠶”。《禮記·內則》:道上行走,“男子由右,女子由左”;遇人互拜,男子“尚左手”,而“女拜尚右手”。《禮記·昏義》:“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

同樣通過前後順序關係的比較,亦可明顯看出男女觀念作為“男女、夫婦”類詞詞序文化基礎的表現。男女觀念所及順序關係是“男”在前,“女”在後。而據調查,“男女、夫婦”類詞的詞序亦是“男”“夫”在前,“女”“婦”在後。以《左傳》為例,“男女”13見,“女男”未見。例,《莊公二十四年》:“今男女同贄,是無別也。男女之別,國之大節也;而由夫人亂之,無乃不可乎?”“夫婦”7見,“婦夫”未見。例,《襄公八年》:“敝邑之眾,夫婦男女,不遑啟處,以相救也。”甚至還有異質疊用形式。如《昭公六年》:“夫夫婦婦,所謂順也。”

不能忽視的是,上述三類詞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一些與基本詞序不一致的情況,亦即非基本詞序。這種非基本詞序的存在是詞序複雜性的表現,而且同辯證存在的秩序文化觀念之間往往具有對應性。換句話說,辯證存在的秩序文化觀念往往就是這種非基本詞序的文化基礎。這一點,從辯證存在的長幼觀念與“弟兄”間的關係上不難看出。

眾所周知,“兄弟”詞序的文化基礎是強調“尊尊”的長幼觀念。陳立《白虎通疏證·卷八·三綱六紀》有更具體的說明:“謂之兄弟何?兄者,況也。況父法也。弟者,悌也。心順行篤也。”在儒家完整的思想體系中,“尊尊”只是涉及雙向關係時“幼”之於“長”一方的要求,除此之外,還辯證地存在“長”之於“幼”一方的要求。故在此觀念主宰人們精神世界的上古時期,還同時存在著亦注重“謙謙”的長幼觀念。落實到兄弟關係範疇就是“兄友”。《荀子·大略》:“禮也者,貴者敬焉,老者孝焉,長者弟焉,幼者慈焉,賤者惠焉。”《禮記·禮運》:“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墨子·兼愛下》:“為人兄必友,為人弟必悌。”《管子·五輔》:“為人兄者寬裕以海,為人弟者比順以敬。”以“謙謙”觀念為立足點,長幼範疇意義的表達立足的是“弟”,詞序形式也就變為與“謙謙”觀念相應的“弟兄”了。

當然,在長幼觀念所及雙向關係中,社會上還是以“幼”之於“長”的順從、恭敬為側重點。《論語·子路》:“子貢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行己有恥,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曰:‘敢問其次。’曰:‘宗族稱孝焉,鄉黨稱弟焉。’”《孟子·告子下》:“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這也是“兄弟”“弟兄”二詞序並行時以“兄弟”為常的社會文化基礎。(圖源網絡 作者郭攀系華中師范大學文學院教授)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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