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考上研究生卻放學校鴿子,招錄政策如何堵漏?

近日,湖南大學研究生院發布公示稱,該校2019級研究生新生中,有69人未按規定時間到校報到,大部分人是因出國、工作等個人原因。湖南大學研究生院擬取消他們的入學資格。

研究生“錄而不讀”、放學校鴿子的案例,並不少見。但像湖南大學這樣,一次研究生錄取,就有69人棄讀,多少有些不正常。何況,湖大頭頂985、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等光環,對考生的吸引力並不小。

學校既要探究為何會出現大規模棄讀——不妨多聽聽放棄者的真實想法,又要反思自身的招錄政策是否有漏洞。找到症結,堵住疏漏,才能避免尷尬重現。

跳出個案看,不僅研究生錄取,大學生錄取中的“錄而不讀”現象,近些年也引發關注。站在考生個人的角度,敢於“舍”,是因為有更多選擇:考上大學的,還可以複讀考更好的大學;考上研究生的,還有更好的學校在眼前。做出“舍”,是人趨利的本性。家境一般的研究生新生,會放棄深造而選擇到手的公務員崗位;家境好點的,可以放棄國內大學而選擇國外大學。

從個人選擇自由和高校與考生雙向選擇來看,“錄而不讀”似乎可以理解。但這種行為造成了實實在在的負面影響:讓一些真正想讀書的學生失去機會,擾亂了高校的招生秩序,造成高校教育資源的浪費。這也是公眾理解但很難支持這種行為的主因。不管是在高校內部,還是在公共輿論場,都有不少人呼籲對此加強約束。

目前,國家層面,法律法規還沒有相關的製約條款。在地方,河南省於2018年規定,錄取後不就讀的,下一年高考將被限制填報志願的數量,考生失信事實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並提供給高校,高校可以拒絕錄取失信考生。但這一政策引發了爭議,能否達到遏製學生失信的目的還很難說。

在這種背景下,要解決高校中的“錄而不取”現象,還需要更全面而嚴肅的考量。比如,將之納入個人征信,是否有足夠的法理依據和可操作性?如果納入,學生失信信息應該向哪些方面提供,而應向哪些範圍保密,應當有一個明確嚴格的界定。

另一方面,高校在減少“錄而不取”現象時,也大有可為。比如建立更周密高效的招錄機制,前置和完善調劑補錄通道,一旦有錄取者棄讀,可以迅速反應,將損失降到最低。長遠來說,高校有必要反思招生政策是否合理,並結合實際,不斷優化調整招錄政策,以最大化吸引考生。

呵護多數考生的受教育權,固然出發點是好的,但也不能因此忽視對個體、小眾群體利益的關照。在尊重個人選擇和實現招考公平中,尋求最大公約數,才能更好破解高校新生“錄而不讀”現象。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