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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一涉黑案組織領導者被判死緩後取保候審 家屬:在看守所大量吐血

經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昆明一名一審判處死緩的涉黑案中的組織領導者,於1月16日獲得取保候審。

這名剛剛被取保候審的嫌疑人叫高書林。2018年2月13日,雲南省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以昆檢公一刑訴[2018]40號起訴書,指控周權、高樹林等二十人犯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罪等共六個罪名。

據起訴書,2010年以來,被告人周權先後糾集高書林等人,形成了人數眾多、組織領導明確、層次分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為爭強鬥勝、獲取非法利益,實施了一系列非法犯罪活動。被告人周權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被告人高書林、李博是該組織的領導者,其他人是骨乾人員或一般人員。

起訴書稱,周權通過發放酬勞、安排住宿、提供工程等方式對組織人員進行籠絡,同時也使用暴力毆打等手段威懾組織人員,從而實現對組織人員的管理和控制。該組織在昆明市以掛靠十四冶建設集團雲南第一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等部門的形式,承攬建築工程獲取利益,具備了一定的經濟實力。2016年6月底,該組織在官渡區新螺螄灣國際商貿城的工地上,因爭搶施工的鐵鏟與人發生械鬥,最終致兩人死亡。

2018年12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周全、李冬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被告人高書林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其中,法院以被告人高書林犯故意殺人罪一項罪名,判處高書林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因不服本判決,高書林提出上訴。

去年12月底,高書林的女兒高雨的一份實名控告信在網絡上流傳。高雨稱,2016年6月29日,昆明當地的黑惡勢力到其父親的工地上打架、鬧事,該事件起初被定性為雙方聚眾鬥毆,後又升級為涉黑案件。此控告信還提到,高書林因病情嚴重,被關押期間曾多次送醫院搶救,但是辦案機關仍然不同意取保候審。2019年12月21日深夜,高書林在“多重打擊之下”,在看守所大量吐血,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生命垂危。高雨稱,高書林患有B肝肝硬化、糖尿病、失血性貧血等疾病,此前醫院曾下過病危通知書,看守所也強烈建議偵查機關為高書林辦理取保候審。

1月1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取保候審決定書》,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決定對該院正在審理的周權、高書林等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上訴一案的上訴人高書林,采取取保候審強製措施,期限為六個月。同日,昆明市西山區看守所對高書林予以釋放。

紅星新聞記者 劉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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